中国自由主义思潮与自由主义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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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1998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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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近现代中国的自由主义

      上个世纪中后期,帝国主义列强用枪炮强行与中国对话,一次次掠夺、一次次赔款,使清政廷破蔽、国力大衰,变法图强成为先进中国人的共识。资产阶级维新改良运动是一次悲壮的努力,改良派在政治与文化领域同时出击,对西方近现代思潮包括自由主义学说进行了较多的介绍。中国文化因其早熟性和模糊性,对外来文化有非凡的同化力,几乎每一种西洋学说和名词,都有那些自我感觉良好的中国人在古旧典籍中找到“原版”,这已经成为老大帝国、“世界之中”的中国人的思维定势。然而,自由和自由观念,是无论多么善于圆滑变通的人也无法在古代中国找到对应物的。更可悲的是,“自由女神”一踏上中国就有些近乎女巫、女魔的形象。诚如美籍华人学者费正清在他主编的《剑桥中华民国史》第一部序言中所指出的那样——

      ——西方自由主义的神圣概念'freedom'和'individualism',一如在日本,当译进中国时,保留了任性胡为这样一种含义,它们成了人人为自己这一信条的附庸。正经的儒学中人对此避之唯恐不及。这里,西方个人主义的美德演变成为了一种无责任感的自私放纵。(注:费正清主编《剑桥中华民国史》第1部,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页。)

      这似乎注定了自由主义在中国一开始就是不够纯粹和背运的。近代研究介绍西方自由主义用力最勤的是严复。这位曾留学英国的思想家,洞察到自由主义与西方进步的实质关系,并由此推出中西文明最大的区别乃“自由不自由尔”。他独具慧眼地看到了欧美国家的民主富强同自由意识的发展的内在联系,看到了提倡自由观念的巨大的历史意义。他译介了西方近代尤其是19世纪自由主义大家的著作,把英美等国关于理性政府、法制、经济、教育方面的自由主义学说介绍到中国,这是他心目中的西方价值系统中最优秀的东西。尤为可贵的是,他认为个人主义是自由主义的最大特征,是促进科学发达、工业文明的“心力”。康有为在“托古”的幌子下,贩运了西方自由观念的洋货,《大同书》更是集中表达了求个人自由的乌托邦理想。谭嗣同抨击旧传统的猛烈武器中也包括西方自由学说。梁启超把自由视为“天下之公理,人生之要具,无往而不适用者也”(注:梁启超《新民说·论自由》,《新民丛报》第7号。)。但是,近代对自由和自由主义的鼓吹,有其明显的局限性,不仅阐扬的深度不够,而且仅限于少数知识分子圈内,广度也不够。康有为迟迟不抛出《大同书》,因他以为不合时宜,梁启超很快意识到自由主义由于注重个体会削弱国家利益,谭嗣同十分勉强地把古代五伦中的朋友一伦与平等自由观念混为一谈,即使是严复,他的自由主义的形象中仍有一根民族主义的主心骨,他视自由主义观念为改造国人“力、智、德”,实现国家富强的工具,有着明显的功利目的。维新思想家既要以新的价值观轰毁旧的封建势力,本身亦免不了传统意识的诸多影响,因而维新时期的自由主义思潮是十分微弱的。

      如果说自由和自由主义在严复、梁启超那里主要是作为一种文化层面的宣传的话(他们也有君主立宪,以国会代君权的政治尝试和主权在民的社会思想的宣扬。但很快被推毁),那么,中华民国——这种至少在形式上应是民主的政体的建立,则为自由主义的政治运作提供了可能性。霍布豪斯在写于辛亥革命同一年的《自由主义》一书的最后一章里,先是描述了自由主义在欧洲遭到毁灭性打击的命运,接着在充满希望地展望自由主义的未来时,写道:“近年来,最使西欧自由主义欢欣鼓舞的,莫过于亚洲国家的政治觉醒的迹象。……亚洲从君士坦丁堡到北京的觉醒是当代最伟大、最有希望的政治现实。”(注:[英]霍布豪斯《自由主义》,中文版,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19-120页。)

      民国头两年,党派组织与党派竞争较为活跃,各种治国方略都有。不少人对代议制政府和联邦自由主义阶段的纲领十分推崇,对宪法的意义也十分重视。作为民国初年自由主义政治尝试的两大标志是1912年宪法的制定和1913年国会的活跃。民国招牌刚挂、参议院组成后,民国第一个根本法产生。“主权在民”的资产阶级革命的政治原则,三权分立的中央制度,是宪法中的重要内容。其表述方式与法国《人权宣言》、美国《独立宣言》颇有几分相近。在广大社会阶层,新兴职业阶层兴起,报纸数量激增,自由表达机会增多,对女子教育和婚姻自主的提倡,以及新型的服饰与发饰,也显出自由主义气象。但从武昌起义到袁世凯解散国会并废弃临时约法,历时不到两年。袁世凯在1913年夏季把自由主义体制和地方自治扫荡殆尽,1914年更是加紧了控制,民选议会和公共生活中的自治领域都被缩小了地盘。“这些做法狠狠打击了那场以社会上层为基础的广泛的政治自由主义运动,使其旧伤未愈又添新伤。”(注:费正清主编《剑桥中华民国史》第1部,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57页。)袁世凯独裁时期,反袁、倒袁的志士仁人把宪政、代议制、自治等民主自由主义阶段的纲领作为理论依据和号召的旗帜。袁死后,民初的自由主义有复活的迹象。但在北洋政府时期,国会屡被操纵、宪政成为某些人玩弄的把戏等令人作呕的行为,使公众对共和政体的热情明显下降。“没等到自由主义的精神重新伸张并取得某种行政优势,一种非集权化的军事专制主义便出现了。由此,民初的两种试验形式也主要是作为否定的政治样板而留存在人们的记忆之中。”(注:费正清主编《剑桥中华民国史》第1部,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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