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理解”之于狭邪小说阐释

作 者:

作者简介:
侯运华(1965-),男,河南上蔡县人,河南大学文学院教师,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博士生。河南大学 文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原文出处:
河南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2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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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42(2001)06-0011-02

      狭邪小说是以妓院梨园为表现空间、以士绅妓优为表现对象的晚清章回小说。自它产生之日起,便有各种各样的阐释,而阐释者的结论无不深受其“前理解”的制约,其中凸现着阐释主体的价值立场、审美情趣以及知识结构等。

      鲁迅是狭邪小说的命名者,也是最早从文学沿革角度阐释它的人。身为文学史家,鲁迅强调狭邪小说与《红楼梦》的传承关系,认为狭邪小说只是将表现对象由“佳人”而“倡优”,表现空间由“大观园”而“北里”,满足读者求新求变的心理。这里,已透出了鲁迅的“前理解”对其阐释的影响:一方面,写“史”的需要已预设了其思维方式将以历时的角度考察对象,着力于对象的传承关系,因为鲁迅有深厚的传统文化修养,使他阐释狭邪小说时,能一眼看准其渊源;另一方面,1920年前后的鲁迅,其价值观的主要内蕴是进化论,相信将来必胜于现在,价值天平向新文学倾斜,对传统文学持否定态度,这决定了其阐释不可能给狭邪小说较高的定位(“狭邪”本身便微含贬意)。事实上,即使从史的角度判断之,狭邪小说也有自我的独特价值——它将小说的表现对象由繁琐的家庭故事改为特殊的社会故事,将展现感情为主的清代人情小说转变为展现士人生活为主,便已确定了自身的历史地位。至于满足读者“求新求变”的心理,则正符合近代文学发展的总趋势,具有历史的进步性。

      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游国恩、刘大杰为代表的批评家,对狭邪小说有了新的阐释。作为经历了50年代以来思想改造的知识分子,其前理解中占主导地位的价值观是阶级意识。这成为他们评价、阐释文本的主要立场,自我深厚的文学素养及审美兴趣,都被阐释主体强行压抑下去了,因而游国恩等先生认为“《品花宝鉴》……写出了乾隆以来北京上层社会的荒淫无耻的狎优生活”。《花月痕》“通过韦、韩两人绝然不同的遭遇,反映了作者悲凉哀怨的没落阶级的情绪,同时也表达了他对功名富贵的向往”。刘大杰认为:“通过这些作品,也可以看出当时城市有产者腐朽的生活状态和妓女艺人的悲苦命运。”二元对立的阶级意识制约着阐释者的思维,社会禁忌的存在成为阐释者选择前理解内蕴的标准,经过自我筛选,“前理解”中与时代主流一致的内蕴凸现了出来。因而阐释者只见文本反映的阶级内蕴,而不顾《品花宝鉴》写出京都复杂的社会生活,也不愿(不敢)深究《花月痕》深刻的精神内蕴。对其他文本,更是熟视无睹,根本未纳入阐释视野。

      20世纪八九十年代,狭邪小说引起了更多学者的关注。这批学者的前理解的内蕴显然比上一代复杂,因而对狭邪小说的阐释也各有特色。概括起来,主要有两类:一类仍没有质的突破,继续采用政治视角,只不过增加些道德审判的味道。如张俊先生认为《品花宝鉴》“格调低下,表现了作者的低级趣味”。王杏根先生认为《青楼梦》“反映了作者的没落情绪与腐朽人生观”,“掩盖了妓女在封建阶级凌辱下的悲惨命运,粉饰了封建社会,美化了剥削阶级的腐朽生活方式”。政治视角所蕴含的意识形态色彩,道德判断导致感情因素的过多参与,往往使阐释失去客观的标准;虽然也能捕捉住文本社会层面的某些内蕴,却与文本的本质内蕴失之交臂。一类是在借鉴西方文学理论的基础上,回到文学本体,充分展示小说内蕴,得出自己的阐释。如关爱和先生认为:“言妓小说生当天崩地坼的封建末世,它一方面不忘道德救世、整饰风俗的责任,另一方面则要宣泄人生失意的牢愁,夸示狎妓纵酒的风流。道德感、末路惆怅和享受情绪交织在言妓小说中,使它在以巨大热情编织婚姻、家庭生活之外的情爱理想的同时,并不掩饰情意绵绵的人欲躁动,在对青楼风尘、狭邪游人性爱追逐的描写中,又保持着不涉淫亵的优雅风度。”[1](P610)此阐释较全面地概括出狭邪小说的意义,稳健的态度使其结论有着令人信服的力量,其价值观显现在对文本的尊重上。让文本内容来证明自身的价值,也许比匆忙作出政治或道德的评判更稳妥。章培恒等人认为此类小说“虽然也多少反映出当时社会的某些特点,但大多是潦倒文人顾影自怜的幻想”。抓住文人心态的一个方面来揭示文本内蕴,颇有启发性,可惜未能深入。仅此也能看出90年代关于“人文精神”的讨论对其前理解的影响,初步显现出人文主义价值观。

      通过对狭邪小说阐释史的简略勾勒,我们已能感觉到“前理解”对于文学阐释有很大作用,有时甚至是关键性的作用。但是,正如哈贝马斯所言:“有超前的理解,就有误解。”“前理解”的重要价值在于找到了理解作品之前的理解的桥梁,确立了阐释者与文本联系的中介因素。“桥梁”的存在往往诱导思维的趋向,进而影响理解和阐释。因此,在文学阐释中,必须注意对“前理解”进行清醒的反思。一般认为,前理解包括前拥有、前观念和前假设。前拥有是客观存在的历史文化传统,在文学阐释时,不是阐释者占有历史文化传统,而是历史文化传统占有阐释者,并限定阐释者进行阐释的范围和目标。它具体表现为阐释者在阐释作品前已经有的方式方法,如游先生那一代阐释者的阶级分析法。阐释者对此虽无力改变之,却可以谨慎运用之。即在阐释时,把握住此视角下的内蕴在整个文本中占有多大的分量,以便作出合理的阐释。前观念是指阐释作品前就有了的一种确定的观点。如阐释者一听到“妓女”这个词,脑中马上浮起的荒淫无耻、低级趣味、腐败堕落等观念,即是阐释者的前观念,它会误导阐释的方向,制约阐释者对文本的理解。对它进行反思,即是将此前观念的内蕴与文本中的内蕴加以对比,判断二者是否相符,这样才能使阐释与文本契合。前假设与前两者有联系,但更为细致具体。如20世纪30年代兴起的社会剖析派,其价值观——注重社会分析,力求通过文本反映出社会的本质等,往往成为阐释者的前假设,对侧重于士人生活的狭邪小说,人们也非要从中剖析出重大的社会价值,而忽略其文化价值、审美特性。对它的反思,主要是阐释者应对前假设与文本的关系进行评估,看前假设的内蕴是否覆盖住文本,是否涵盖了文本的主要内蕴。鉴于此,阐释者在进入阐释前,就必须对“前理解”进行反思,以便建立一个合理的“前理解”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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