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质与互渗:艺术视野下的文字与图像关系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赵炎秋,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原文出处:
文艺研究

内容提要:

文字与图像是人类认识与表达世界的两种主要手段。它们既有异质的一面,也有互渗的一面。其异质性表现在二者反映世界的方式是直接、直观的还是间接、抽象的,人们用感官把握到的二者的形式与其最终在脑海中形成的形式是否一致,二者与思想的关系是间接、分离的还是直接、同一的等三个方面。其互渗性表现在二者的相互支撑性、相互渗透性和相互转化性三个方面。从艺术史的角度看,文字与图像的地位是此消彼长的。这种此消彼长的内因是二者各自的长处与不足,外因则是人类的艺术生产与消费方式,以及与这种方式相联系的科技发展水平。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2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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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已经进入读图时代。这一判断似乎已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在这种语境中,图像与文字的关系问题也就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现有的讨论形成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侧重图像与文字的对立,认为图像的迅速发展形成对文字的挤压,并由此造成文学的衰落与边缘化;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图像尽管表面热闹,但对文字的损害不大,在文字与图像的关系中,文字仍居于主导地位。本文试图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文字与图像的关系,以求达到更加深入的理解。

      一、对文字与图像的界定

      文字与图像是人类表达与交流的两种主要手段,牵涉的范围极广。全面探讨两者的关系,不是一篇文章所能承担的。本文将自己的探讨限定在艺术的角度与范围。

      图像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图像指二维平面上的静止形象,如绘画、照片和包括卡通在内各种类型的图片。广义的图像指所有用视觉直接把握的艺术形式,包括如下几种类型:1.二维平面上的静止形象如绘画、图片;2.二维平面上的活动图像,又可分为纯活动图像,如无声电影、没有声音的录像等,配有其他因素的活动图像,如电影、电视、有声录像等;3.三维立体形象如雕塑、建筑;4.现实中活的形象如舞蹈、戏剧、人体艺术等。至于广告、网络则比较复杂。严格地说,网络只是一个载体,上面有文字也有图像,无法将它完全纳入图像的范围。而广告则横跨图像的各种类型,它可以是二维的,也可以是三维的或者是现实生活中活的形象,如人体广告;可以是静止的,如图片,也可以是活动的,如广告片;可以是无声的,也可以是有声的。广告不是根据媒介与表现形式,而是根据目的与用途划分的,因此它虽然属于图像的范围,却无法纳入上述各种类型①。本文讨论的图像是广义的。

      语言由能指和所指构成。语言的能指包括声音与字形。声音需要听觉把握,字形由视觉把握。索绪尔认为,在语言中,语音是本源性的,文字只是记载语音的符号。这种观点被称为语音中心主义。本文不准备辨析语音与文字二者谁更为根本。但从阅读实践来看,当今人们消费语言的艺术作品,显然更加依赖文字而不是语音。现代的文学作品主要是以文字(书面)的形式存在,而不是以语音(口头)的形式存在。自然,文字与语音实际上是合一的。有无文字的语音,但没有无语音的文字(考古发现的已经死亡的语言除外)。但是,有语音无文字的语言无疑是一种未发展成熟的语言,在这种语言基础上形成的文学作品也不可能是成熟的文学作品。另一方面,听故事与看文本毕竟是两种不同的文学接受方式。就现代社会的阅读实践来看,人们接受文学作品更多的是通过文字,通过语音接受的可以说是微乎其微。本文强调语言能指的视觉形式即文字(字形)方面,用文字代表语言和语言的艺术作品,一是为了与图像相对,一是考虑当今文学作品的存在和接受实际。

      当然,文字也是靠视觉把握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与图像有共同之处。但是这两种视觉把握是有区别的。视觉对图像的把握是直观的把握,通过感官把握到的形式与在心灵中形成的形式是同一的;而视觉对文字的把握则是间接的,通过感官把握到的形式与在心灵中形成的形式是不同一的。换句话说,视觉把握到的字形并不是心灵所接受到的最后形式,视觉把握的是字形,心灵把握的则是概念,这概念通过一系列的转换,最终形成心灵所需要的形象。另一方面,视觉把握图像无需伴随其他的感官活动,而人们在用视觉把握文字时则总要联系到它的声音,暗含着听觉的活动。因此,文字与图像虽然都是经由视觉把握,但两者是不同的媒介,语言艺术很难归入视觉艺术的范围。

      在本文,我们谈的图像指图像艺术及其作品,文字指语言艺术及其作品。

      二、文字与图像的异质性

      莱辛曾在《拉奥孔》中探讨过文字与图像的关系。他认为,虽然“说画是一种无声的诗,而诗是一种有声的画”有一定的道理,但“画和诗无论是从摹仿的对象来看,还是从摹仿的方式来看,却都有区别”②。莱辛的观点是正确的。就二者关系来看,文字与图像既有相互对立的一面,也有相互联系的一面,我们可以分别将它们称为异质性与互渗性。但是在《拉奥孔》中,莱辛的重点是讨论诗与画的界限,对于诗画之间的异质与互渗则关注不多。

      日本学者浜田正秀将文字与图像视为人类两种不同的“精神武器”:“语言是精神的主要武器,但另有一种叫做‘形象’的精神武器。形象是现实的淡薄印象,它同语言一样,是现实的替代物。形象作为一种记忆积累起来,加以改造、加工、综合,使之有可能成为精神领域中的代理体验。然而它比语言更为具体、更可感觉、更不易捉摸,它是一种在获得正确的知识和意义之前的东西。概念相对于变化多端、捉摸不定的形象而言,有一个客观的抽象范围,这样虽则更显得枯燥乏味,但却便于保存和表达,得以区分微妙的感觉。形象和语言的关系,类似于生命与形式、感情与理性、体验与认识、艺术与学术的那种关系。”③浜田正秀的论述涉及了文字与图像的异质性,但没有深入下去。

      本文认为,异质性指的是文字与图像不同的质的规定性。这种规定性决定了文字与图像不同的性质、特点和艺术生产与消费的方式,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就存在与反映世界的方式而言,图像以具象的形式存在,对世界的反映是直接的、直观的,而文字则是以符号的方式存在,对世界的反映是间接的、抽象的。黑格尔曾经指出,“诗人所给的不是事物本身而只是名词,只是字,在字里个别的东西就变成了一种有普遍性的东西,因为字是从概念产生,所以字就已带有普遍性”④。因此他认为,“我们把我们所意谓的一个感性存在用语言说出来是完全不可能的”⑤。语言的核心是概念,概念没有直观性,而语言的能指也没有直观性,它只是一些声音与线条,因此,文字不能像图像那样直观地表现世界的感性存在,而只能将其间接地表现出来。作者先将世界文字化,读者再根据相关的文字还原作者所感受的世界。读者如果不识字或者没有相关的还原能力,就无法感受到作者所感受的世界⑥。另一方面,图像的物质存在形式与世界的感性存在是一致的。它用线条、色彩、光电、固体材料或人体构成图像的物质存在,本身就是形象的。梅兰芳的“黛玉葬花”无论是在舞台上表演,还是照下来,或者绘成图画,塑成雕塑,都是形象的物质存在。而文字的物质存在形式则只是干巴巴的符号,不经过心灵的转换,人们是无法直接在这符号中看到形象的。图像与文字的这一区别造成了图像的易接受性、拟真性和文字的难接受性、间离性。就传达的信息与思想的丰富而言,图像要多于文字;就传达的信息与思想的清晰与条理而言,图像又不如文字。浜田正秀认为:“在一个概念里面有好几个形象,但即便使用好几个概念也不能充分地说明一个形象。”⑦一个概念可以用多个形象来表达,而一个图像中隐含的信息,却不是几个概念(文字)就能说明的,这正好体现了文字与图像之间的这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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