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进入读图时代。这一判断似乎已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在这种语境中,图像与文字的关系问题也就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现有的讨论形成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侧重图像与文字的对立,认为图像的迅速发展形成对文字的挤压,并由此造成文学的衰落与边缘化;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图像尽管表面热闹,但对文字的损害不大,在文字与图像的关系中,文字仍居于主导地位。本文试图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文字与图像的关系,以求达到更加深入的理解。 一、对文字与图像的界定 文字与图像是人类表达与交流的两种主要手段,牵涉的范围极广。全面探讨两者的关系,不是一篇文章所能承担的。本文将自己的探讨限定在艺术的角度与范围。 图像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图像指二维平面上的静止形象,如绘画、照片和包括卡通在内各种类型的图片。广义的图像指所有用视觉直接把握的艺术形式,包括如下几种类型:1.二维平面上的静止形象如绘画、图片;2.二维平面上的活动图像,又可分为纯活动图像,如无声电影、没有声音的录像等,配有其他因素的活动图像,如电影、电视、有声录像等;3.三维立体形象如雕塑、建筑;4.现实中活的形象如舞蹈、戏剧、人体艺术等。至于广告、网络则比较复杂。严格地说,网络只是一个载体,上面有文字也有图像,无法将它完全纳入图像的范围。而广告则横跨图像的各种类型,它可以是二维的,也可以是三维的或者是现实生活中活的形象,如人体广告;可以是静止的,如图片,也可以是活动的,如广告片;可以是无声的,也可以是有声的。广告不是根据媒介与表现形式,而是根据目的与用途划分的,因此它虽然属于图像的范围,却无法纳入上述各种类型①。本文讨论的图像是广义的。 语言由能指和所指构成。语言的能指包括声音与字形。声音需要听觉把握,字形由视觉把握。索绪尔认为,在语言中,语音是本源性的,文字只是记载语音的符号。这种观点被称为语音中心主义。本文不准备辨析语音与文字二者谁更为根本。但从阅读实践来看,当今人们消费语言的艺术作品,显然更加依赖文字而不是语音。现代的文学作品主要是以文字(书面)的形式存在,而不是以语音(口头)的形式存在。自然,文字与语音实际上是合一的。有无文字的语音,但没有无语音的文字(考古发现的已经死亡的语言除外)。但是,有语音无文字的语言无疑是一种未发展成熟的语言,在这种语言基础上形成的文学作品也不可能是成熟的文学作品。另一方面,听故事与看文本毕竟是两种不同的文学接受方式。就现代社会的阅读实践来看,人们接受文学作品更多的是通过文字,通过语音接受的可以说是微乎其微。本文强调语言能指的视觉形式即文字(字形)方面,用文字代表语言和语言的艺术作品,一是为了与图像相对,一是考虑当今文学作品的存在和接受实际。 当然,文字也是靠视觉把握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与图像有共同之处。但是这两种视觉把握是有区别的。视觉对图像的把握是直观的把握,通过感官把握到的形式与在心灵中形成的形式是同一的;而视觉对文字的把握则是间接的,通过感官把握到的形式与在心灵中形成的形式是不同一的。换句话说,视觉把握到的字形并不是心灵所接受到的最后形式,视觉把握的是字形,心灵把握的则是概念,这概念通过一系列的转换,最终形成心灵所需要的形象。另一方面,视觉把握图像无需伴随其他的感官活动,而人们在用视觉把握文字时则总要联系到它的声音,暗含着听觉的活动。因此,文字与图像虽然都是经由视觉把握,但两者是不同的媒介,语言艺术很难归入视觉艺术的范围。 在本文,我们谈的图像指图像艺术及其作品,文字指语言艺术及其作品。 二、文字与图像的异质性 莱辛曾在《拉奥孔》中探讨过文字与图像的关系。他认为,虽然“说画是一种无声的诗,而诗是一种有声的画”有一定的道理,但“画和诗无论是从摹仿的对象来看,还是从摹仿的方式来看,却都有区别”②。莱辛的观点是正确的。就二者关系来看,文字与图像既有相互对立的一面,也有相互联系的一面,我们可以分别将它们称为异质性与互渗性。但是在《拉奥孔》中,莱辛的重点是讨论诗与画的界限,对于诗画之间的异质与互渗则关注不多。 日本学者浜田正秀将文字与图像视为人类两种不同的“精神武器”:“语言是精神的主要武器,但另有一种叫做‘形象’的精神武器。形象是现实的淡薄印象,它同语言一样,是现实的替代物。形象作为一种记忆积累起来,加以改造、加工、综合,使之有可能成为精神领域中的代理体验。然而它比语言更为具体、更可感觉、更不易捉摸,它是一种在获得正确的知识和意义之前的东西。概念相对于变化多端、捉摸不定的形象而言,有一个客观的抽象范围,这样虽则更显得枯燥乏味,但却便于保存和表达,得以区分微妙的感觉。形象和语言的关系,类似于生命与形式、感情与理性、体验与认识、艺术与学术的那种关系。”③浜田正秀的论述涉及了文字与图像的异质性,但没有深入下去。 本文认为,异质性指的是文字与图像不同的质的规定性。这种规定性决定了文字与图像不同的性质、特点和艺术生产与消费的方式,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就存在与反映世界的方式而言,图像以具象的形式存在,对世界的反映是直接的、直观的,而文字则是以符号的方式存在,对世界的反映是间接的、抽象的。黑格尔曾经指出,“诗人所给的不是事物本身而只是名词,只是字,在字里个别的东西就变成了一种有普遍性的东西,因为字是从概念产生,所以字就已带有普遍性”④。因此他认为,“我们把我们所意谓的一个感性存在用语言说出来是完全不可能的”⑤。语言的核心是概念,概念没有直观性,而语言的能指也没有直观性,它只是一些声音与线条,因此,文字不能像图像那样直观地表现世界的感性存在,而只能将其间接地表现出来。作者先将世界文字化,读者再根据相关的文字还原作者所感受的世界。读者如果不识字或者没有相关的还原能力,就无法感受到作者所感受的世界⑥。另一方面,图像的物质存在形式与世界的感性存在是一致的。它用线条、色彩、光电、固体材料或人体构成图像的物质存在,本身就是形象的。梅兰芳的“黛玉葬花”无论是在舞台上表演,还是照下来,或者绘成图画,塑成雕塑,都是形象的物质存在。而文字的物质存在形式则只是干巴巴的符号,不经过心灵的转换,人们是无法直接在这符号中看到形象的。图像与文字的这一区别造成了图像的易接受性、拟真性和文字的难接受性、间离性。就传达的信息与思想的丰富而言,图像要多于文字;就传达的信息与思想的清晰与条理而言,图像又不如文字。浜田正秀认为:“在一个概念里面有好几个形象,但即便使用好几个概念也不能充分地说明一个形象。”⑦一个概念可以用多个形象来表达,而一个图像中隐含的信息,却不是几个概念(文字)就能说明的,这正好体现了文字与图像之间的这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