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艺术活动的本体之维

——兼论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当代性

作 者:

作者简介:
苏宏斌 杭州大学中文系邮政编码:310028

原文出处:
人文杂志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1998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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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时期以来,在我国当代的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研究中所出现的各派理论,表面上都把实践作为自身的逻辑起点,认为实践活动是文艺的主体性、认识性、价值性等等本质属性的基础,但在对文艺活动内在规律的具体论述中,却又程度不同地抛开了“实践”,原因在于无法处理作为“精神”的文艺活动与作为“物质”的实践活动之间的关系,而更深一层的原因则是,实践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究竟是一个认识论的范畴还是确立了一种新的本体论?这个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致我们的文艺学体系在逻辑上出现了巨大的错位:在认识论上已经了确立了辩证的能动的反映论,在本体论上却还固守着唯物主义的物质(或曰自然)本体论,这使我们的思想似乎一只脚已经跨入了现代,另一只脚却还停留在近代乃至古希腊。

      一

      客观地说,在新时期以来的文艺学研究中,实践范畴实际上早已承担起了本体论的功能,但却没有得到明确的承认。以关于“文学主体性”问题的讨论为例,各派观点无不赋予实践以基础地位。被许多人认为是机械反映论代表的文艺理论家陈涌也明确宣称,无论是主体的能动性还是受动性,都统一在实践活动中,离开了社会实践来谈论人的能动性和受动性,不是走向主观唯心主义,就是回到机械唯物主义的直观反映论。(注:陈涌:《文艺方法论问题》,《红旗》1986年第8期。)这实际上已经承认人的主体性是社会实践的产物,因而实践就是使人作为主体而存在的本体论前提。而既然实践才使马克思主义区别于主观唯心主义和机械唯物主义,那么马克思主义与旧哲学的区别就不在是否承认人的主体性,也不在于是否承认物质自然的优先性,而在于是否承认实践活动的本体论地位,而陈涌之所以被广泛地指责为机械唯物主义论者,就是因为他主张“按照反映论的要求,每一个作家在历史上的意义和地位,主要取决于他对社会生活反映了些什么和反映得怎样,他的作品和社会生活的本质符合得怎样”(注:陈涌:《文艺方法论问题》,《红旗》1986年第8期。)。这段话显然并不仅仅是在认识论上坚持唯物论的反映论,而且是在本体论上坚持物质本体论,因为社会生活在此显然是一种物质本源和本体。主体论者看不到这种观点在本体论上的含糊与疏漏,却去指责他否定了作家在反映生活时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在很大程度上就成了无的放矢,因为陈涌主张作家要反映社会生活的本质,而这显然必须发挥认识上的主观能动性(当然,这种“符合论”的本质又暴露出陈涌在认识论上的唯知识论倾向,对此下文还将论及)。双方在哲学立足点上的共同缺陷极大地妨碍了论争的深入。

      或许主体论者以为只要搬出价值论的观点就可驳倒反映论,因此他们提出,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是认识论与价值论的统一,文艺作为建立在社会实践基础上的精神产品,既体现着人对世界的认识,又体现着人的价值要求(注:杨春时:《论文艺的充分主体性和超越性》,《文学评论》1986年第6期。)。反映论只注意了自然赋予客体的固有属性,而往往忽视了人赋予客体的价值属性,因而只能解决人的认识问题,不能解决人的价值选择和情感意志的动向。(注:刘再复:《论文学的主体性》,《文学评论》1986年第1期。)但这显然只能击中机械反映论的要害,而不能否定能动的、辩证的反映论。比如审美反映论就认为,反映活动并不仅限于狭义的认知活动,而是包括知、情、意三种心理要素于一体的广义认识活动。而审美反映则是以情感的形式来进行的审美活动,这就使它不仅能把握对象的实体属性,而且能把握其价值属性,不仅是对客体的认识,而且是对主体情感意志的表达。这表明以主体论来取代反映论的企图是不可能成功的,因为审美反映论已经体现和容纳了主体性的要求。只不过这还只是使马克思主义在认识论上超越了机械唯物主义,至于新旧哲学在本体论上的差异则还没有进入理论的视野。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理论上的不平衡状态,根本上是因为人们在对本体论的理解上存在着某种误区乃至禁区。长期以来,人们都不加怀疑地认为,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唯物主义哲学,必然要信守物质本体论的前提,似乎物质本体论是唯物主义的根本规定性,如果把实践提到本体论的高度,就会否定物质自然的优先性,背离唯物主义而走向唯心主义。为此所采取的折衷办法是,把实践界定为一种物质活动并归属于物质本体之中,但在理论上却只承认物质的本体地位,由此才会出现这样一种咄咄怪事:尽管实践被看成是认识的基础和前提,认识的对象和目的来源于实践,认识的成果是否具有真理性也要依赖于实践的检验,但实践本身却不能被承认为认识活动的本体论前提,这也就是人们时常谈论的实践范畴的认识论化。如此以来,似乎马克思主义就只是在认识论领域超越了旧哲学,在本体论上则对其无所触动,而这显然是一种逻辑上的本末倒置,因为没有本体论观念上的根本变革,认识论的超越就无从谈起。

      这里的问题其实并不复杂,就是如何处理实践论、唯物论和本体论三者间的关系,而其中首要的又是如何理解“本体论”的确切含义。“本体论”一词译自英文Ontology,其中On(being)是指“存在者”,它是英语系动词(be)的动名词形式,Onto则是其复数;logy的含义是“学问”、“道理”、“理性”等等,因此Ontolgy的意思是指“关于存在者的学问”,其准确的译法应是“存在论”而非“本体论”。人们一般公认存在论的研究内容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作为存在的存在”,即不是探求各种存在者本身,而是存在者之所以存在的原因和根据。这里的关键是不能把“存在”简单地当作名词看待,因为存在并不是指任何一种存在者,而是一切存在者之为存在的原因,这才是存在一词的语源学上的确切含义。Ontology之所以被译成了“本体论”,是因为西方的存在论被混同于中国“道”论探究天人之根本的学问。所谓“本”、“体”皆有根本、根据、本质、本原之意,因而本体论指的是研究宇宙世界之本质、本原、根据的学问。中西学术的差异所导致的这一误译使中国思想中的本体论研究常混同于本质论本原论的研究,比如文艺学中长期争论的命题如“社会生活是文学艺术的唯一源泉”、“文学的本质是对社会生活的反映”等等,实际上是把文学的本质、本原和本体混为一谈。而更为重要的是,“道”论并不把道看成与经验事物无关或独立于万物之外的精神或理念,而认为是万物的运动规律和原则。(注:朱立元:《当代文学、美学研究中对“本体论”的误释》,《文学评论》1996年第6期。)因此道论并没真正完成存在与存在者的区分,换言之,中国古代思想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存在论”,以“本体论”译之就不仅使存在论变成了本原论,而且这个本原往往会被归结为一种特殊的存在者——最高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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