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文学正在向着比较文化的广阔边界拓展。尽管人们对这一发展趋势给比较文学带来的影响是积极成份多还是消极成份多评价不尽一致,但有关的文化观念及方法论问题,已进入我们的研究视域,却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可以说,比较文学同样受到了“文化热”的洗礼。 这一“文化热”将为比较文学的发展提供何种可能性与现实性?在此暂且悬搁这一问题,因为这更需要实践来提供解答。相反,本文拟先对有关的一些文化观念,当作比较文学的一种特定语境,做一点审察和梳理。所谓“语境”,乃是指文学与文化本来就具有不解的血缘,处在现代意识的观照下,更不可能脱离文化因素来讨论文学,文化于是成了文学话语的某种“先在”。尤其中外文化各方面的问题,是探究各个阶段的中外文学交流、传播和融合时无法回避的共同背景,因而一定的文化观念,势必要影响到比较文学在这个领域的操作。本文的讨论尚属初步,但不会毫无裨益的。 一 比较文化的一个重要观念,是关于不同的文化之间的关系的,范畴上称为“文化间性”,指的是一个文化系统同其他文化系统的联系,及随之而来对本土文化的发展、生成造成的后果。如果换个角度,则不难发现它实际是对文化发展的横向考察,在相互联系中来探讨各个文化的发展情况,一定意义上是比较文学的影响研究的拓展。但在某种程度上,这种异质文化的关系问题又带有相当大的敏感性。人们会问:这种关系是什么性质的?是对抗还是互补?是以强凌弱还是取长补短?站在中华民族文化的本位立场,就涉及通常所说的中外文化的交流或交通,那是以和平友好方式进行的?还是变相的侵略与凌辱?只要回顾一下百年多的近代史,就会发现这是一个十分尖锐的问题。 当然,不同民族的文学之间,还不像不同民族的文化之间那样问题突出。不过近年来对文化关系的看法,已影响到了对文学关系的看法,有人就提出,外国文学来到中国是一种文化殖民主义。这种理论如能成立,那么比较文学的中外文学关系研究就自然而然地成了“文学殖民史”的研究。〔1〕 在对待“文化间性”的不同观点中,这几年反响最大的,要数亨廷顿的“文化冲突论”。那种认为外国文学对中国意味着文化殖民的见解,多多少少也受到这种观念的影响。根据“文化冲突论”,不同国家民族的文化之间,只有对抗和纷争,文化冲突成为政治冲突表面上结束后另一形式的继续。然而文化毕竟不能完全等同于政治,不同文化间的关系性质和联系方式,其实是多种多样的。亨廷顿的“文化冲突论”之所以难以让人接受,除开它“后冷战”的政治色彩外,其中还有严重的方法论缺陷,那就是在异质文化的横向关系上只看到了冲突性,而看不到交融性。这等于把不同文化的联系方式与关系性质单一化了,只剩下了对立与对抗(广义上讲对立或对抗也是一种联系方式和关系性质)。 作为“冲突论”的对立面,“整合论”(principle of converge-nce,或译“趋同论”)是理解异质文化关系的又一看法, 近年也倍受关注。〔2〕这一观念本世纪初就由德国学者艾亨赖希提出, 当时并未引起多大注意,但以后得到了越来越多学者的认同。其中美国女学者本尼迪克特《文化模式》一书结合人类学研究所作的阐述最有代表性。她所阐明的要点是:各种文化都形成了各自的特征性目的,本位文化这种自有的目的决定了对异质文化因素的整合或“模式化”的过程;各种被整合的异质的文化行为,也因此相应地取得了融贯统一的形式,常常通过最不可设想的形态转换,以体现该本位文化的独特目的的特征;这一完成了模式化的文化,虽吸收了异质因素,但其属性仍由其本来的整体规定,并不取决于这些新的局部的性质;根据整体的总和大于它所有部分的总和的系统论原理,所形成的复合体还会产生一些各个元素所不具备的潜在性质;同时整合过程又体现出选择性和目的性,整合不是盲目的趋同或凑合,而服从于本位文化建设的目的,因此对异质文化因素的接受体现出一种主动的态势。上述整合作用或“模式化”,本尼迪克特也称作“整体的构形”或“构造”,认为是文化的本质。 国内学界对“整合论”既不乏译介,也有大量发挥,但普遍地把文化的“整合”或“趋同”与“和而不同”接上了轨。这句出自《论语·子路》的古训用在这里,较之片面地强调异质文化的对立与对抗,显然注意到了不同文化系统间联系方式的另一种可能,更全面也更有积极性。但在严格的意义上,还没有真正传递出“整合说”的理论内容。每一种文化,作为系统所具有的自调节和自生成的功能,也包括和外系统的联系功能,都实现在动态的过程中。但“和而不同”的说法,给人一种更强调静态共处的感觉。其实,每一种文化都不是单纯的“和”,而是对异质文化因素的合目的的选择,虽然这种选择是无意识的(本尼迪克特着重说明了这一点);也不是单纯的“不同”,而是通过整合,达到本位文化的新的同一。 “整合论”与“冲突论”构成了“文化间性”的两种对立观念,不仅是目前,也是很久以来看待中西文化关系的一个重要分野。不过正因为各个文化的相互联系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或者说“文化间性”是多重性质的,所以只看到任何一方面都是不够全面的。尽管我们批评亨廷顿的“文化冲突论”,但异质的文化之间,确实也有冲突的成份,并且有发生冲突的实例,这也是无可否认的。所以单一的“整合论”和单一的“冲突论”一样,都无法涵盖文化横向关系的所有方面,都说明不了不同质的文化彼此可能具有的联系方式和关系性质。只看到不同文化间有冲突的对立而不承认有交融的可能,固然片面;但反过来只认定文化有整合的作用,而忽视了仍存在着无法整合以至导致冲突的因素,也不能说是符合科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