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80年代,教育学逻辑起点问题纳入我国教育理论工作者的研究视野之后,至今已有了十余年的历史了。在这个过程中,不少研究者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有的还由此构建起了教育学的逻辑体系。也有一些研究者对已有的起点观见仁见智,展开了一定规模的讨论。所有这一切,都在一定程度上推进着教育学逻辑起点的研究,使逻辑起点问题进而也使教育学逻辑体系问题成为教育学研究中的关注点。本文旨在对十余年来我国教育学逻辑起点的研究情况作较为集中的反映和考察,力图通过这面粗糙的镜子,折射出逻辑起点研究大致的“全景图”,并以此为基础,提出我们对逻辑起点的一些初步认识,期能促进逻辑起点的研究向纵深发展。 一、几个前提性问题 要探讨教育学的逻辑起点,有三个前提性问题不容回避。它们既是逻辑起点研究中的根本性问题,也是下文展开的逻辑基础。 (一)什么是“逻辑起点”? 关于这个问题,已有的研究提供了这样几种解释,例如:第一,“应把教育学的逻辑起点理解为构建教育学理论体系的思维前提或取向。”(注:曹世敏:《教育学逻辑起点新论》,《教育研究》,1994年第10期。)第二,“教育学体系的逻辑起点,是教育学理论体系中最基本的矛盾。”(注:刘旭东:《也谈教育学体系的逻辑起点——兼与刘晖、王箭同志商榷》,《教育理论与实践》1988年第 1期。)第三,“所谓逻辑起点,其实就是本学科内的一些基本的概念以及对这些概念之间的最基本关系的规定。”(注:孙绍荣:《关于教育学逻辑起点的思考》,《教育科学》,1991年第1期。)第四, 逻辑起点:“是经过反复抽象出来的本学科源头的核心,是连接本学科系统内及本系统与外系统各范畴和概念群的关键点。”(注:李小融:《现代教育学研究应有多个逻辑起点》,《教育理论与实践》,1987年第 1期。) 上述对何谓逻辑起点的认识有着很大的分歧,4种见解各不相同。 把逻辑起点理解为思维前提或取向,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逻辑起点的客观性,因为任何人在建构教育学时,都会或显或隐,或直接或间接地有着自己的取向,有对教育学体系的相同或不相同的认识。 把理论体系中的最基本矛盾理解为逻辑起点,换句话说,是把“关系”、“联系”以及其中产生的“矛盾”作为逻辑起点来看待的。黑格尔曾这样谈到,逻辑的开端,应该是一个最简单、最抽象的规定,它“不能是一个具体物,不能是在本身以内包含着一种关系那样的东西……”(注:黑格尔著,杨一芝译:《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61页。黑格尔这里所说的逻辑开端本身不能包含着一种关系,是指在它本身内部不能有相联系的两个不同的事物。)。逻辑学的概念推演过程, 就是不断地丰富开端的规定性的过程。 把最基本的概念及概念之间的关系的规定作为起点,这里的起点的含义又比前者更为宽泛。它除了存在有与前者同样的问题外,还表现在按照这种认识寻找的岂是逻辑起“点”(因为一个“点”内在不能同时容纳“概念及概念之间的关系”),乃是“线”或“面”了。 认为学科源头的核心,以及连接本学科以内范畴的关键点是逻辑起点,这有合理的地方,而把连接本学科系统与外系统各范畴和概念群的关键点,也称之为逻辑起点就有“隔靴”之嫌了。一般地说,作为逻辑起点范畴的抽象程度,不能离开理论的研究对象,不能把不论什么样的科学体系之起点,或与相近科学联系的关键点,都无条件地理解为最为抽象的东西。理论的研究对象决定了确定逻辑起点的范围和限度。 那么,如何理解逻辑起点才算是较为合理呢?既然逻辑起点问题是哲学特别是逻辑学研究中的一个基本问题,对它的理解就不能脱离开哲学、逻辑学的有关理论。逻辑起点也称之为逻辑始项、逻辑开端,有时也被称之为逻辑出发点。它是指一门科学或学科结构的起始范畴。(注:瞿葆奎、喻立森:《教育学逻辑起点的历史考察》,《教育研究》,1986年第11期。)是指理论体系的始自对象,是使整个逻辑体系由以开展和得以丰富完成的一个最初的规定。用黑格尔的话说,就是“科学应当以什么为开端”。(注:列宁:《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85、85—86、79页。) 在这种对逻辑起点的认识中,我们认为,至少包含着这样 3个含义: 第一,逻辑起点是与一门科学与学科理论体系紧密联系的,指的是理论体系中思维的起点,离开一门科学或学科的理论体系谈逻辑起点(如有人探讨所谓“教育的逻辑起点”云云),逻辑起点就失去了依托和根据,就失去了意义。 第二,逻辑起点表现为一门科学或学科的一个范畴,并且是一个起始范畴,而不是“关系”、“矛盾”以及“取向”等。 第三,逻辑起点是一门科学或学科的理论体系的基石,是理论体系赖以建立的基础。 (二)是谁的“逻辑起点”? 有的研究者以“人的素质”作为教育学的逻辑起点,并认为以此为标准,可以把教育学中的各种因素十分清晰地展现出来:教育学的基础理论部分,可分为教育原理学(包括教育功能、教育目标、教育过程)、教育心理学(包括思维方法、特点、方针路线等)、教育编纂学(包括课程设置、知识特点、选材原则、编排体系、表述方法等)、教育社会学等因素;教育学的应用理论部分,可以分为教育管理学、教育统计学、教育评估学等因素,而这种分析存在的诸因素数,是建立模式的基本条件。(注:杨晋明:《谈教育学的逻辑起点与刘晓东“文化授受”商榷》,《江西教育科研》,1995年第3期。 该论者关于教育科学的认识别树一帜,只是同时对何为教育编纂之学,何为教育原理之学,何为教育原理之学,论者似说而未明。)这实际上是以整个教育科学为参照系的,寻找的是教育整个科学大厦的基石。我们在寻找逻辑起点时,是以教育学为观照对象,还是以教育整个科学为观照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