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育发展方式的转变

作 者:

作者简介:
褚宏启,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分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主任,北京 100875

原文出处:
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教育发展方式是实现教育发展的方法、手段和模式,中国教育发展的现实结果与教育发展目标有显著差距,教育服务于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的能力尚有明显不足,教育发展方式亟待转变,转变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调整教育结构、转变学生培养模式、加强教育培训、加强教育研究和转变教育管理方式。教育发展方式转变的深层机理是教育发展所依靠的要素结构的变化:单一要素的优化以及要素组合方式的变化。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2 年 02 期

字号:

      教育发展方式是指推动教育发展的各种要素投入及其组合的方式,其实质是依赖什么要素,借助什么手段,通过什么途径,怎样实现教育发展。我国学术界对于“教育发展方式”及其转变的专门研究极其薄弱,数量偏少,方法简单,落后于经济发展方式及其转变的研究,与中国教育发展实践的复杂性和丰富性形成强烈反差。本文力图为教育发展方式及其转变提出富有解释力的、逻辑自洽的理论框架,并提出转变教育发展方式的若干对策建议。

      一、教育发展方式转变的背景与内容

      特定的发展方式产生特定的发展结果,转变教育发展方式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教育发展的“更好的结果”。

      (一)教育发展方式在教育发展系统中的定位

      可以把教育发展视为一个系统,它由背景、目标、投入、过程、结果(产出)等几个方面构成,教育发展方式所直接关涉的是“投入”与“过程”,它要回答依赖什么要素,借助什么手段和途径,怎样实现教育发展。这是教育发展方式研究的核心问题和关键环节。

      在现实中,我们常常看到,理想的教育发展目标难以达到,现实的教育发展结果差强人意,理想目标与实际结果存在反差。教育发展方式是处于教育发展的理想目标与实际结果之间的中间环节。转变教育发展方式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现理想目标,是为了改变教育结果(产出),是为了缩小教育发展的实际结果与理想目标的差距;直接目的是解决教育发展手段与教育发展目标不匹配的问题。

      教育发展方式是让教育目标变为现实的桥梁和路径,没有教育发展方式的转变,教育现状不可能根本改观,教育理想不可能真正实现。转变教育发展方式是教育领域一场深刻的变革,贯穿于教育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

      发展方式是为发展目标服务的。在逻辑上需要运用“倒推法”,即根据现实教育发展结果存在的问题(问题即发展现实与发展目标的差距),倒推出教育发展方式需要怎样的转变。

      (二)教育发展目标与现实结果的反差

      现代教育的发展目标在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如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所明确提出的:“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教育不只是促进一部分人的全面发展,而是促进所有人的全面发展,“为了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这一“两全”目标集中体现了质量与公平兼顾的教育发展目标。而为了促进社会全面进步,要求从现代社会发展的经济维度、政治维度、文化维度等确定各级各类教育所培养的人的素质结构,从而促进社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全面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还对所培养的人有总量与结构要求,例如,为促进经济发展,不仅需要足够规模的人才,而且人才的结构应该合理。

      教育是人的再生产活动,教育和教育发展的结果是所产出的“人的数量和质量”,从我国教育发展的现实结果看,数量和质量都存在严重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从数量维度看,教育发展所产出的人才结构不合理,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数量包括总量和结构两个维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发展的主导模式是规模扩张、外延发展,缺乏对于教育结构体系的理性规划和宏观统筹,致使教育结构不尽合理,教育系统所产出的人才在总量上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但在结构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技能型人才尤其是高水平技能型人才严重短缺,人才结构与就业结构、产业结构不匹配,严重制约着我国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例如,2008年,在我国全部法人单位中,有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为4 548万人,而中级工及以上的技术工人总数为2 285万人,后者仅为前者的一半,呈严重倒挂现象;中级工及以上等级的技术工人数仅占全国法人单位生产工人和第一线服务人员总数(1.7亿人)的13.5%,比例严重偏低,不适应我国未来产业升级和产品质量提高的需要。[1]“民工荒”的本质是“技工荒”、“技能荒”,是劳动力结构出现了问题。

      第二,从质量维度看,学生总体发展水平不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由于过度追求升学率,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不足,各级各类学生适应社会和就业创业能力不强。以分数为本的教育导致人的异化而非人的解放,学生素质不能适应自身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变革的要求,不能满足国际竞争的要求。

      第三,学生发展水平在区域间、城乡间、校际间存在较大的差距,教育结果不公平现象凸显,影响社会稳定与社会公正,影响和谐社会建设。这种差距表面上是教育公平问题,本质上是教育质量问题。教育质量差距突出表现为空间布局上的两种“教育二元结构”。一种是传统的城乡教育二元结构形态,主要表现是城乡存在的巨大教育差距;另一种是伴随城市化进程而产生的城乡教育二元结构的新形态,其外在表现是城市内部教育的双轨制,是对于农民工及其随迁子女身份的制度歧视,是以流动人口为代表的弱势群体教育的边缘化。[2]

      要改变上述发展结果,解决上述现实问题,就必须转变教育发展方式。

      (三)教育发展方式转变的五项内容与总体要求

      要优化人才结构,必须首先调整教育结构,使教育结构与就业结构、产业结构相匹配,提高教育体系的整体效能,实现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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