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想象的力量是道德生活中的天赋原则。”[1]没有想象而仅囿于知识或经验积累的道德教育,会丧失源源不断的内在力量,道德生活就丧失了活力而难免陷入“感性的世界的干燥,幻想的世界的撒空,精神的世界的无能”[2]的泥沼。道德想象作为一种“创造性地发掘情境”和“移情投射”的道德心理活动,在道德行为选择、道德思维形成、道德信念培育等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发挥道德想象在道德教育中的激励功能,是实现德性教化由“转知为智”“转智为德”向“转德为美”跃升的重要途径。道德想象的正向激励,能够克服旧有心智模式的禁锢、超越原子个人主义的束缚、优化主体的行为选择、激发人对道德美的精神向往,从而建构一种由道德理想启示生活实践,并由此充满美的体验和饱含美的追求的道德跃升方式。概言之,道德想象开启的德性教化“激发”范式遵循着价值体验的审美理路,是对“德性为何”的深入探寻和对“以德达美”的不懈追求。 一、道德想象及其对传统道德认知模式的超越 在传统道德教育方式中,强调道德知识的积累式道德教化和强调规范条文的伦理律法主义具有深远的影响。积累式道德教化强调德育知识的重要性,伦理律法主义强调道德规范或条文对道德价值实现的作用,而道德的原初“德性”之质却常常被忽略。 道德认知发展理论作为一种积累式道德教化模式强调道德知识在德育中的重要作用,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在道德教育和道德养成的理论和实践中占据着主导地位。20世纪上半叶,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Piaget,J.)提出了儿童道德认知发展阶段理论。美国发展心理学家科尔伯格(Kohlberg,L.)在此基础上创立了现代道德认知理论,认为人的认知发展和道德发展密切关联,道德发展建立在认知发展、逻辑思维和道德判断的基础上,遵循着“三水平六阶段”的阶段性规律。20世纪90年代,莱斯特(Rest,J.)继承并发展了科尔伯格道德认知理论,提出了以道德图式论、道德类型论和四成分模型为内容的“新科尔伯格理论”。其后,艾森伯格(Eisenberg,N.)的“亲社会理论”和吉利根(Gilligan,C.)的女性道德心理学及其“关怀的道德发展主题”,从不同的角度“改进”了科尔伯格道德发展理论,它们对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行为、道德人格和道德自我的关系探究,开辟了道德发展的新路径,展示了道德发展的新图式。 从道德发展理论的总体情况而言,无论是科尔伯格以“禁令取向的推理”为特征的“道德两难”情景的设计,还是艾森伯格“亲社会道德两难情境”,抑或是吉利根对于道德发展性别差异的研究和女性关怀道德发展阶段论,它们的共同特征乃是遵循人的认知水平,重视对道德发展过程的经验获取和道德知识的系统建构,它们所展示的道德图式乃是一种道德知识网络的搭建及在此基础上实现道德教育目的。显然,道德认知发展理论认为由“知”而“德”是一种必然性进路,其构造的道德教化逻辑强调道德知识的积累,并藉此向着“道德目的”艰难跋涉。但不能忽视的是,在道德知识的获取中道德的实质性品质被规定或被拘囿,个人独特的精神和情感容易被消磨,德育的进程由于缺乏对美好向往的激情经常性地、有时甚至被彻底地钝化为教育的规训。当道德的原初“德性”之质被忽略,德育就难以真正触动人心。 伦理律法主义执迷于伦理规则的建构,强调道德规范或条文对道德价值实现的作用,认为采取他治的外部强制才能够实现“道德普遍化”。从社会秩序建构而言,没有理性形式的规范及其体系,就没有了判断根据和社会标准,人的行为就没有了约束,也就不会有社会伦理制度秩序和人类文明的演进。尤其在当代社会进程中,社会问题层出不穷,没有他治或他律的伦理制度和规则,就无法建构一个整齐划一、纪律严明和统一性行动的社会整体。显然,伦理规则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为世人所目睹。但是,为什么在现实生活中的社会问题并没有因为规范“城墙”的垒筑而减少,甚至也难以保证社会成员朝着一个设定的共同社会目标相向而行呢?为什么现代人的生存不断外在化为对物的享受和感官欲望的追求,精神在物欲横流中被逐渐驱逐出主体、造成精神与肉体的割裂?从道德教化的角度对此进行反思,有一个根本原因不容忽视,即在道德教育中强化伦理规则的条目化、规范化和律法化,“把道德现象从个人自治的领域转换到依靠权力支持的他治领域”“用可习得规则之知识代替由责任组成的道德自我”[3]。由于过度信赖冷冰冰的规范的“他治”作用,而放弃了对主体的道德关怀,道德自我的自治责任被放逐,导致了道德主体的无能化。伦理律法主义常常以“绝对命令、禁令和禁忌”的形式实施影响,将道德价值的实现拘囿于道德规范的“约束”与“服务”。事实是,伦理律法主义容易造成目的与现实的悖反现象不容忽视——规范和规则本来旨在建立一种确定性,而道德模糊性却又实实在在地充斥着我们的时代。 积累式道德教化对于增长道德知识、锻炼道德思维、深化道德认识无疑是积极的,伦理律法主义对人的行为进行伦理规约、规导整个社会弃恶趋善、建构基本伦理秩序无疑是有效的。但是,道德教育更重要的目的在于德性教化:培育主体美德、建造心灵秩序;以美德指示生活、实现对美的创造和向往。基于此,一种点燃主体的道德冲动、为培育德性创造更多可能和无限能量的道德心理活动方式,即道德想象的运用,成为当前德育进程中实现德性教化的迫切需要。道德想象,就是道德主体依据一定情境条件创造性地发掘情境多种可能性,并以移情的方式链接自我与他人的一种道德心理活动。“创造性地发掘情境中的可能性”和“移情投射”是道德想象的两种原型概念,使得“根据事物之能是而具体感知所面临的事物之所是”[4]。道德想象通过“情境发掘”和“移情”,促使“自我”走向“他者”,去理解他者的处境、感受与心灵。道德想象以一种使“不在场”成为“在场”、从“能是”感知“所是”的方式,促使道德主体进行道德审思、作出道德选择、解决道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