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实践的基本品性分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杜芳芳,江南大学人文学院(无锡 214122)

原文出处:
教育发展研究

内容提要:

教学是一种人之为人的实践活动。教学引导人的智慧成长的使命决定了它是一种智慧实践,教学本质的教育特性决定了它是一种伦理实践,教学过程的交往属性决定了它是一种情感实践。教学是教师以个人的方式与学生进行个性化的接触,只有当个体真正地进入教学,教学促进个体生命成长的意义才能得以真正实现。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2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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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教学:作为一种智慧实践

      教学是一种人之为人的实践活动,人是一种智慧性的存在,作为培养人的教学实践活动本身就是一项蕴含智慧的事业。很多一线的教师都深深地体会到:教学活动是非常复杂的,充满着各种挑战,任何教学都不能直接套用某种固定的模式或程序,而需要充分运用自己的心智和才能。因此,停留在技术层面的教学绝不是真正的教学,真正的教学需要教师全身心的投入和智慧的浸润。早期的教育家在长期的教育实践过程中探索着运用智慧教学的奥妙,苏格拉底发明了考验教师智慧的“产婆术”,尝试用层层设问的方式帮助学生自己去体悟深刻的道理;我国伟大的教育家孔子为后人留下了诸多关于如何教育教学的智慧结晶。教育学的创始人将教学的本质视为“把一切事物交给一切人类的全部艺术”,[1]这种艺术绝不是靠传授或训练得来的,而是依赖于教授者本身的智慧,所以他呼吁人们不断地寻找智慧,用智慧来创造教学这门艺术。可见,单纯的技术改进并不能解决教学问题,教学本身需要教师智慧的参与。

      知识是教学的一个重要因素,它是实现教学过程的媒介或载体。教学活动往往是通过知识来引导人成长的过程,通过知识的内化和体悟实现对人理智的引导、唤醒与开发,因此,教学绝不是一种简单地从外部灌输知识的过程。教学内容作为知识的呈现形态,它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它不是一堆等待传递和接受的东西,而是具有内在的意义和价值,教师只有充分运用自己的智慧和思想对这些知识或内容进行解码、思考和编码,并能够以学生理解的方式呈现,学生才能在理解、体悟和内化知识的过程中体会到一种理智的愉悦。

      智慧不是特别神秘的东西,它是人在实际行动中表现出来的智能水平,体现了一个人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具体的情境中表现为行为的机智和灵敏。教学实践是变化不定的,也是丰富多样的,它在与人的大脑打交道,它精细而敏感,总是处在运转状态中。可见,教学是一种很难把握的实践活动,太多不确定性的因素影响它的运行,变化不居的教学场景、形色各异的学生使得教学总是处于一种流变状态,这就考验着教师临场的智慧和才艺。因此,赫尔巴特早在1802年就提出了判断优秀教师和拙劣教师的一个标准,即“关于你究竟是一名优秀的教育者,还是拙劣的教育者这个问题非常简单:你是否发展了一种机智感呢?”[2]这种机智感就是教学智慧的进发或临场表现。机智是教师在具体的教学情境中的一种创造性生成,它并不是盲动,而是一种智慧性的行动。

      教学对象的特殊性决定真实的教学过程并不像想像的那样简单,教学的对象是有血有肉鲜活的个体,儿童有着自己的想法、观点和思维方式,这就需要教师动用自己的智慧和头脑巧妙地把教学内容加以组织,并按照学生的需要开展教学。这才是教学的真正技巧和艺术。如何将知识“活化”,并与学生的个体需要、情感、动机建立联系,的确考验着教师的智慧和能力。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认识到:教学的根本目的不是向学生传授知识,而是让学生在运用、体悟知识的过程中获得一种成长的乐趣和生活的智慧。当教师开展教学活动时,总是采用这样那样的方法,但我们必须知道:任何方法都是独立于教师个体之外的,是教师本身素质的一种体现。因此,“与其说教学方法是一种教学知识,毋宁说教学方法更是一种教学智慧”。[3]当方法还处在观念形态时,它并不是一种真正的方法,而只有当方法蕴涵于教师个体之中时,渗透了教师本身的能力和智慧时,它才是有效的。

      真正的教学绝不能降低到技术层面,智慧才是优秀教学之源泉。这种智慧不仅表现为教师的理智智慧,更表现为教师内在的心灵智慧。当教师主动地探索与自己本性相契合的教学方式时,他们独特的心灵智慧的宝库被打开,使得滋润优秀教学的源泉不断流淌,从而真正成为一种智慧型的教师。可见,单纯的理论知识学习对于增强教学智慧的作用有限,真正的智慧只能靠教师自身在实践中摸索与提炼。只有当教师不断地充实知识、反省,增强自我的心智能量时,才会出现一种不同的教学风貌,教学实践才会日新又新臻于至善。生活乃智慧之源,当教师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教学生活中时,才有可能感悟到教学智慧的魅力。

      教学实践是一种蕴含智慧色彩的活动,智慧是教学实践内在的必然的品性。但是,智慧的习得更多地取决于教师自身的努力和探索,任何外在的强制和束缚并不能增加教师的智慧,因此,作为管理者应该减少对教师不合理的束缚和规定,想方设法调动教师对教学的热情和责任感,使之成为鞭策和促使教师自身完善和提升的动力。

      二、教学:作为一种伦理实践

      教学是学校教育的核心构成,它的本质是一种教育活动。“教育活动关注的是,人的潜力如何最大限度地调动起来并加以实现,以及人的内部灵性与可能性如何充分生成,教育是人的灵魂的教育,而非理智知识和认识的堆积。”[4]德国著名文化教育学家斯普朗格认为,教育绝非单纯的文化传递,教育之为教育,正在于它是一种人格心灵的“唤醒”。可见,知识的获得并不是教育的最终目的,对人的灵魂的塑造和心灵的唤醒才是教育的终极价值,因此,“人只有靠教育才能成为人”。教育承担着培养人的使命,教学作为教育活动的主要载体,它不仅要关注人的智力发展,更重要的是承担起人之德性养成的使命。因此,学校不仅要负责来自头脑的教学,更要负责来自心灵的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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