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知识体系构建的逻辑与实践进路

作 者:

作者简介:
于冬青,女,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 长春 130024)。

原文出处: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家庭教育知识体系是由不同知识联合而成的有机系统,具有科学化、模块化、标准化的知识集群。家庭教育知识体系具有功能性,反映人类特定的育人目的,是一个开放包容的系统,具备系统的自我演进、持续迭代升级的特性。教育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中国特色家庭教育知识体系构建有其内在的历史逻辑、哲学逻辑与学理逻辑。构建家庭教育知识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构建科学、系统、完整的家庭教育知识体系,要瞄准世界家庭教育理论前沿,引领家庭教育知识体系的发展方向,以先进的理念为指导,以科学实验和教育实践为基础,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价值性与知识性统一,把掌握家庭教育知识与提高理论洞察力紧密结合起来。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23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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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中国教育基本实现现代化,教育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家庭教育的基础性地位和战略性意义不断提升。从《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25)》到《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家庭教育已成为提高教育治理和育人水平的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家庭教育知识体系及治理模式迫在眉睫。“从学科内容而言,理论体系是学科话语体系、价值体系、知识体系和方法论体系的总载体。”①知识体系作为家庭教育理论体系的基础,从学科本体论层面还缺乏探究的理性自觉。当前,必须站在基础问题层面对家庭教育知识体系进行全景式透析,通过厘清家庭教育知识体系架构,找准家庭教育知识体系所属特性,才能为我国家庭现代化教育的创建,乃至为整个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建设贡献力量。家庭教育成“学”的过程需要对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学科性质及特征等要素进行探究,但确定学科知识体系以及由此生成的理论和概念却是家庭教育学异于他者的关键内核。通过考察发现,以寻求、确立现代知识体系的家庭教育学,有着中国家庭教育现代化发展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典型特性。知识组织的社会化效应加速了学科的制度化进程,明晰了知识的确定性时空关系,正如德国学者哈贝马斯(Habermas J.)认为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产生的技术兴趣,由这一兴趣导致的知识累积为‘自然科学’传统;人与人的关系中产生的实践兴趣,由这一兴趣导致的知识累积为‘人文社会科学’的阐释系统。”②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将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作为“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重要内容,其成为家庭教育学科的核心知识体系与价值体系。在新时代中国家庭教育知识体系学科制度化建设中,知识累积自然有序,研究范式逐渐走向规范化。本研究在分析家庭教育研究现实问题的基础上,主要从家庭教育历史逻辑、哲学逻辑与学理逻辑思考其知识体系建构思路,尝试从中国文化与中国精神层面思考家庭教育实践路径。

       一、家庭教育知识体系构建面临新挑战

       家庭教育知识体系的厘定在学科的理论构架中占据基础地位。随着时代变迁以及国际国内形势的复杂变化,中国家庭教育知识研究面临一些新挑战。

       (一)家庭教育公共政策知识形态零散未成体系

       国家关于家庭教育战略规划及公共政策知识相对较为匮乏。“公共政策知识体系的根本目的在于解释政策与政策效能之间关系,即政策为何能有效解决问题和实现政策目标。”③长期以来,家庭教育公共政策知识与法律知识形态零散未成体系。如何形成扎根于中国情景、服务于中国政策发展,能够解决中国问题并贴合党中央政策方针,具有科学性与中国特色的家庭教育公共政策研究体系,成为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也构成了我国家庭教育学科体系构建的时代之需。现行宪法文本中“家庭”作为先于国家的一项古老制度,“家庭”被现代法治所确认、改造和规训。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下文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指出:“国家鼓励高等学校开设家庭教育专业课程,支持师范院校和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加强家庭教育学科建设。”依据学科视角,家庭教育学科建设也需要公共家庭教育知识。但是,面对新时代家庭伦理与教育功能,以及公民教育和道德教育,家庭教育理论体系构建面临现实地位与长远前景的双重挑战,需要考虑整体政策与各个省份的部分政策关系,厘清我国体制结构中“条块关系”,探索家庭教育的一些核心价值观、基础理论和实务模式的普遍性,尤其是专业所承载的适用性范围等一般性原理。

       (二)家庭教育知识抽象化水平相对较低

       家庭教育知识多来源于日常生活经验和自我反思,相对缺乏科学的论证过程。一些纯粹的理性思辨,抽象化水平相对较低,停留在经验总结上,科学而完备的家庭教育知识未能充分发挥指导作用。家庭教育研究之间缺乏借鉴、比较和积累,我国本土权威著作及有影响力的学术讨论还比较少。知识体系构建的价值在于把握规律和指导实践,当前我国关于实践操作方面的知识较少,还缺少规范性研究方法与逻辑推理等方面的知识。研究人员缺乏先进的中国家庭教育方面的统计工具、调查量表和指标体系,所产生的理论研究成果只能是从概念到概念、从推论到推论。纵观中国家庭教育研究的总体历程,发现家庭教育研究缺乏对家庭教育运行机制、规律的深入探讨与系统总结,比如对“全面二孩”政策下家庭教育方式、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子女教育和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等问题的研究,因此,仍旧需要理论研究与实践指导力度的有效提升,以解决新时代家庭教育实践中的问题。

       (三)家庭教育知识有待于进一步体系化

       我国家庭教育知识体系仍旧缺乏中国特色,缺少系统化的整体架构。研究者从生物学、社会学、文化学和法学等多种学科视角开展家庭教育研究,初步呈现了家庭教育知识体系,产生了相关学术著作及论文。虽然家庭教育研究视角的多样化拓宽了家庭教育知识范畴,但是中国家庭教育学的价值辩护是以知识体系的科学原创并为公众所认同为前提的,因而构建属己的现代理论体系就成为学界念兹在兹的关键问题。相较于实践范畴,家庭教育学科理论体系的建构经验略显缺乏,学科理论的言说主体、言说方式、言说范畴等都存在模糊认识问题。提升中国家庭教育知识体系的生命力和厚重感,亟须我们以推陈出新、融贯中西和继往开来的理念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体系建构之路④。学术支持力度有限,有学理和系统方法论支撑的家庭教育研究仍需加强。家庭教育现象与发展规律探索呈现泛化态势,这些研究对象以儿童成长规律为主线还是以家长素质提升为对象,研究的逻辑起点与研究目的相混淆,归根结底在于家庭教育知识体系还没有形成完整而清晰的系统。

       (四)家校社共育制度的实践性知识需厘清

       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相结合的现代教育管理体制,亟待思考家庭、学校和社会的责任边界问题的实践性知识。各方明晰自身权责的相对性和有限性,同时厘清共育机制问题,比如理念、方向、任务、责任及共同愿景等方面的研究迫在眉睫。反观当前中国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其核心乃是家庭教育管理制度问题。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合作机制及相关标准,以及学校的家庭教育指导标准等相关内容研究仍需加强。《家庭教育促进法》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相关制度。然而,制度的建立与执行,都需要人才保障。我国目前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人才有限,这直接会影响保障制度的落实。而且,各地教育资源投入与支持方面仍存在不均衡发展及权责模糊问题,缺少对家庭教育实践性知识做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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