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宗白华的文艺阐释学思想

作 者:

作者简介:
武文宇,西北大学文学院博士生,从事文艺美学研究;谷鹏飞,西北大学文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7)。

原文出处: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宗白华在阐释美与艺术问题时,站在中西方美与艺术思想的交汇点上,形成了关于美与艺术及意义的独特看法。这种看法经历了1949年前与1949年后的明显转变:即在1949年前,宗白华坚持一种文艺意义的意境本体论;1949年后,他接受马克思主义的熏陶与改造,吸收中西方关于美与文艺阐释的共通性观念,坚持从作家、作品与读者等多元辩证视角,反对单纯的“美在客观”与“美在主观”理论,从而形成了一种在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的意义上的文艺阐释学理论。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23 年 03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I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152/j.cnki.xdxbsk.2022-05-012

      宗白华的文艺阐释学思想,主要表现在其对美与艺术本体及意义问题的探讨上。与众多同时活跃在中国现代、当代文艺思想战线的知识分子一样,宗白华的文艺阐释学思想也经历了1949年前与1949年后的明显转变。在1949年前,宗白华坚持一种文艺意义的意境本体论;1949年后,他接受马克思主义的熏陶与改造,同时吸收中西方关于美与艺术问题的公共性观念,坚持从作家、作品与读者多元视角,在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的意义上探究文艺的意义。

      在宗白华看来,文学艺术意义的来源,既有来自作家创造所依据的新精神生活内容,又有作家主观创造的影子。基于20世纪20年代关于文艺意义的客观与主观来源论述,宗白华于20世纪30年代后,逐渐形成一种关于艺术意义的融通理论,认为文艺的意义源于作品内在的结构与精神。1949年之后,宗白华的美学思想由艺术本体学逐渐转向艺术社会学;与之相应,其阐释学思想也逐渐由意境本体转向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的社会本体。特别是伴随着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正式确立,宗白华在1949年前所持有的情景交融型的意境本体观念,正逐渐转变为一种唯物主义的美学阐释观念。当然,这一时期,由于多种原因,在艺术意义的来源问题上,宗白华有时甚至走得更远,一度滑向了客观唯物主义乃至机械论的美学观。

      在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时代生活的剧变,宗白华的文艺阐释学思想更加突出了接受主体的积极作用,认为艺术的意义离不开欣赏者的接受。总的来看,后期宗白华的文艺阐释学思想,虽然一度徘徊于主观论与客观论之间,但随着他对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观念与中西方美学内在精神相通性的认识日益加深,他转而坚持了一种较为辩证的内容与形式相统一阐释理论,从而为文艺意义的来源找到了较为科学的答案。

      一、早期意境本体的文艺阐释观

      文艺的意义有其时代基础,这是处于早期新文化运动浪潮中的宗白华,与众多文艺青年一样所坚持的普遍看法。在宗白华看来,文艺是时代的产物,文艺的意义当从时代精神中去寻觅。在发表于1920年《时事新报·学灯》杂志《新文学底源泉》一文中,宗白华提出:“文学是时代的背景。新时代必有新文学。社会生活变动了,思想潮流迁易了,文学的形式与内容必将表现新式的色彩,以代表时代的精神。”[1]171文学既是时代的产物,也是人类精神生活的自然产物,因为“文学底实际,本是人类精神生活中流露喷射出的一种艺术工具”,其目的在于“反映人类精神生命中真实的活动状态”,或者说,是对人类精神生命某一方面的实现。这样,文学所表现的生命,就是“世界人生全部的精神生命”或“宇宙全部的精神生命”[1]172。文学的意义,正潜藏于全部宇宙时代精神中。不难看出,宗白华在甫一走上文艺创作与研究舞台的当口,实际上坚持了一种类似于黑格尔客观唯心主义的文艺意义来源说。

      按照文艺客观唯心主义意义来源的理论逻辑,文艺的意义同时也常是作家主观创造的产物。在发表于1920年《时事新报·学灯》杂志《美学与艺术略谈》一文中,宗白华在承认文艺意义的客观性的同时,强调了文艺意义的主观来源:“艺术就是艺术家底理想情感底具体化,客观化,所谓自己表现(Selfexpression)。”[1]189在1921年《少年中国》杂志刊发的《艺术生活》一文中,宗白华更是用西方心理学的移情说解读美与艺术的源泉,将艺术意义的发生归于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的同情同感过程:“美感的动机,起于同感。我们读一首诗,如不能设身处地,直感那诗中的境界,则不能了解那首诗的美。我们看一幅画,如不能神游其中,如历其境,则不能了解这幅画的美。”[1]317这说明,文艺的意义并不客观存在于对象,它需要主体的同情与发现。在发表于1926年至1928年关于“艺术学”的系列演讲中,宗白华就提出了文艺的意义虽由作者所创造,但惟有通过欣赏者的发现,其生命才能表现出来的观点,认为“艺术品为作者之表现个性”,但是,作品的意境,却可以“给予欣赏者一种生命”,因而对于作品的意义来讲,“作者方面与欣赏方面并占重要”[1]549。艺术的欣赏过程,不仅是移情与同情体验的过程,更是一个意义的创造过程,即“艺术的欣赏乃积极的工作,非消极的领受,乃创造意境,以符合作者心中的意境”。将“欣赏者”作为“了解作者的意境为根本条件”[1]551,透露出一种现代接受美学的色彩。

      基于20世纪20年代关于文艺意义的客观与主观来源论述,宗白华于20世纪30年代后,逐渐形成一种关于艺术意义的融通理论:文艺的意义源于作品内在的结构与精神。在1934年《创作与批评》杂志刊发的《略谈艺术的“价值结构”》一文中,宗白华提出艺术价值的三层次理论,认为艺术的意义就潜藏在艺术的“抽象的价值”“形式的价值”“启示的价值”的价值结构里[2]69-70,因为正是这一价值结构,使我们获得了对艺术的真、美、善的意义启示。同年发表于《文艺丛刊》的《论中西画法的渊源与基础》一文,又将文艺的意义归于作品生命最深层的蕴谓,提出美与美术的根本特点在于文艺自身的形式与节奏的观点,其最终目的是要表现生命深层的内核与深层的律动动,是体察并颖悟生命深处那“至动而有条理的生命情调”[2]98。作品的生命,源于作品与世界异质同构所呈现的共相世界,表现为主观生命与客观自然融合而生的意境。意境,从而成为作品意义的本体存在与表现形式。此后于1943年3月《时事潮文艺》创刊号上,宗白华综合其前期思想,提出了关于文艺意义来源的根本性观点,并将“意境”的诞生作为文艺意义的情感源泉,提出意境是“一切艺术的中心之中心”的观点,认为“意境是造化与心源的合一”,“是客观的自然景象和主观的生命情调的交融渗化”的观点[2]326-327。在宗白华看来,“艺术意境的诞生,归根结底,在于人的性灵中”。即言,艺术的意境作为文艺意义的情感源泉,“不是机械的学习和探试可以获得,而是在一切天机的培养,在活泼泼的天机飞跃而又凝神寂照的体验中突然涌现出来的”[2]329。这种观点,在1944年《哲学评论》刊发的《中国艺术意境之诞生(增订稿)》一文中得以进一步的丰富与展开:“意境是‘情’与‘景’(意象)的结晶品”,“艺术境界主于美”;通过艺术境界,可以“窥见自我的最深心灵”。[2]358窥见自我的最深心灵的那一刹那,也是艺术意义诞生的刹那;反之亦然。这样,艺术境界的抵达与艺术意义的生成便处于同一逻辑过程,其结果是“既使心灵和宇宙净化,又使心灵和宇宙深化,使人在超脱的胸襟里体味到宇宙的深境”[2]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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