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道路”的艺术史观

——豪泽尔艺术社会学思想探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方维规,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876

原文出处:
学术研究

内容提要:

匈牙利艺术史家及艺术社会学家豪泽尔是最早将社会学命题整合进艺术史考察的学者之一,在国际学界产生了重大影响。他借助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来考察艺术的生产和接受,强调艺术与社会的互动,笃信艺术辩证法、艺术的悖论亦即对立因素的融合,并在方法上坚持走中间道路。他认为教育阶层决定艺术样式,根据阶层区分艺术形式和风格,可用于整个艺术史研究。他追求在整体性思想的指导下认识艺术及其复杂活动,并在卢卡契和阿多诺的美学思想之间选择自己的现实主义艺术观。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3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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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01; J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326(2013)04-0132-07

      一、“中间道路”:一个新马克思主义者的艺术史观

      阿诺德·豪泽尔(Arnold Hauser,1892-1978)是在东西方都产生了重大影响的匈牙利艺术史家及艺术社会学家。1916年,他的朋友曼海姆介绍他加入以卢卡契为知识领袖的匈牙利“星期日俱乐部”。1940年,曼海姆请他为一部艺术社会学文选作序。他没能写成“序言”,却用10年时间(1940-1950)完成了德语巨著《艺术和文学的社会史》(1951)。①他是率先且极为坚定地将社会学命题整合进艺术史考察的学者之一。正是这一鸿篇巨制,奠定了他在该研究领域卓尔不群的地位。该著后来被翻译成20多种语言,使他成为20世纪下半叶最有影响的艺术社会学家之一。《艺术社会学》(1974)②是他最后一部力作,亦用德语写成,可谓其一生艺术史研究的理论总结。③他的不少学术命题和观点,迄今仍在显示其不凡的生命力。

      《艺术和文学的社会史》曾受到曼海姆知识社会学的不少启发,同时也借鉴了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作者跨学科探讨了造型艺术、文学、音乐、戏剧和电影等领域的相关问题。他推崇历史唯物主义,但是拒绝教条的马克思主义艺术社会学所预设的前提;他既不认可反映论和经济决定论,也不以为艺术家的个性无足轻重。他要考察的是社会与艺术、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并认为艺术不会游离于社会条件之外,却有着相当程度的自律性。辩证法被豪泽尔奉为圭臬,也是其《艺术社会学》的核心思想,这无疑与他选择的“中间道路”有关,也缘于他的渊博学识。但是《艺术社会学》在西方文学理论界的反响,或曰最具说服力之处,或许是他对马克思主义艺术社会学基本前提的批判,尤其对马列文论中的辩证法颇多异词。诚然,所谓马克思主义艺术社会学或艺术史,因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这方面的相关论述极为有限且充满矛盾,无法让人从中归纳出令人信服的体系。纵观《艺术社会学》的基本思想,不难发现作者的理论基点:经济基础与文化和艺术的联系,不是单向的、机械的因果关系,不像太阳能够令冰雪融化而自身并未因此而发生任何变化。他将目光转向艺术产生和传播的社会史维度,却不放弃艺术形式与心理分析视角。他对艺术的广博而精微的认识,使他看到艺术自律和自足的一面,同时又视之为社会现象,体现时代规定的艺术状况中的多种交流过程。他依托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视艺术为特定环境的“社会文献”,同时试图从意识形态批判的角度加以解释。

      自1950年代起,他的著述在西方(尤其在西德)文学艺术研究界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然而,他的理论却是“不合时宜”的。当时西方艺术研究中的主流是作品内涵研究,或曰内部研究,旨在文学艺术研究的去政治化,追逐审美享乐主义。豪泽尔明显与这种趋势保持距离,将艺术与社会的关系或曰社会史放在中心位置。他无疑也重视艺术形式,可是作为艺术社会学家,他更推崇社会史视角。豪泽尔批判了弗洛伊德所谓“艺术脱离现实”的观点,即艺术创造是实际生活中无法得到的东西的补偿;艺术家无法融入社会,因反社会欲望而疏离社会。豪氏认为,浪漫主义以来的“为艺术而艺术”思潮,并非弗洛伊德所说的普遍生物法则,而是一种生活危机,是特定时代历史环境的产物。它恰恰证明了艺术与生活密切相关。[1]豪泽尔的这一观点,暗合于阿多诺在评说现代伟大艺术时所说的“反世界”(Anti-Welt)倾向,其本质和社会职能就是抵抗社会,成为世界的对立面。[2]以豪泽尔之见,对于艺术社会学来说,“为艺术而艺术”是最棘手、却具有决定性意义的问题。如何回答这个问题,直接关乎艺术社会学的科学性;否则,文学艺术的社会性便无从说起。他对这个问题的回答自然很明确:视艺术本身为目的,这是不存在的。作家不可能完全脱离特定的社会环境;即便写作时没有任何目标的作品,也会发挥其潜在的社会作用。福楼拜把自己看作为艺术而艺术的代表,但是他的作品基本上都呈现出某种生活哲学。艺术的形式和内容本来就是不可分的,它们在真正的艺术作品中融为一体。[3]豪泽尔这里所说的意思,又与阿多诺的一个重要命题相仿:诗的非社会性正是它的社会性所在。[4]

      受到知识社会学的意识形态批判以及整体性思想的驱使,豪泽尔竭力对他那个时代的社会矛盾采取中立态度,他走的是受曼海姆影响的“中间道路”。在其晚年撰写的文章《卢卡契“第三道路”的各种变体》中,他相信给自己指引方向的知识社会学之“有力的中间道路”(dynamische Mitte)模式,可以在卢卡契关于艺术中强势的“第三道路”(tertium datur)之说中得到确认,亦可为他避免片面性的中间道路提供理论依据。该文所表达的中心思想是,第三道路强调主观选择的可能性;如果两种选择发生冲突和矛盾,第三道路即为出路。非此即彼的情况在文学艺术中并不多见,在历史中也不一直如此,人们常见的是妥协。[5]由此,他把历史发展视为不间断的、克服社会矛盾的利益调和。该文也明晰地展示出积极介入的马克思主义者卢卡契与在政治上谋求中立的豪泽尔对辩证法的不同理解以及政治态度。无论如何,豪泽尔认为:“选择‘金色的中间道路’是智慧之最古老的教导。”[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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