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10.19992/j.cnki.1000-2456.2022.04.012 文学伦理学批评为当下的文学研究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视角。这种基于伦理道德的视角阐释文学的方法源自于当代中国的外国文学研究,在聂珍钊等众多学人的潜心耕耘下,文学伦理学批评已经逐渐形成了一套分析作家作品的理论体系。近代以来,几乎所有的文学批评流派都是从西方输入的,为什么文学伦理学批评却是由中国学者最先提出并建构的呢?这就要追溯到以伦理学为特征的本土文化底蕴。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文学与伦理学的关系一向是非常密切的。伦理学在中华民族精神的建构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不仅仅是基于个人修养以及道德提升的需要,更是刻入每一代中国人内心深处的文化基因。 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最大差别在于,西方文化精神的主导是宗教,人们在对宗教的皈依中,寻求生命的不朽以及情感上的寄托。虽然在那些最伟大的西方文学作品中,我们都可以感受到伦理冲突与道德内涵,然而这种伦理学往往从属于宗教,是从宗教中派生的。相比之下,中国文化则以伦理为主导,中国人之所以缺乏一种宗教上的热情,是因为中国的伦理具有宗教的职能。儒家将家国社稷看成是一体的,家的父慈子孝扩大为国的君仁臣忠。正如《大学》所说,“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①,人在孝敬父母、崇拜祖先与生育后代(士大夫还要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继往开来中就获得了生命的超越与宗教性的满足。伦理成为维系人的道德准则以及确保社会稳定和谐的主要工具。因此,尽管在当前学术界文学伦理学批评首先是由外国文学研究学者加以倡导,并给文学研究与文本阐释带来了新的视野,然而文学伦理学批评要有普遍性,就不能局限于外国文学而应该扩展到中国文学的研究中。因为中国文化就是以伦理为根本的,中国古典文学不但被伦理为本的文化所浸染,而且本身就是儒家伦理建构的砖瓦。就此而言,我们从中国传统文学与文化中发掘文学伦理学的资源,融汇到当代的文学伦理学批评中,对于这门学科在中国乃至世界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儒家以伦理为根本的文学传统 中国传统文化是以儒家为根本的,而伦理又是儒家文化的根本。从孔子“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②的教诫来看,儒家致力的是一种伦理学与审美的文化建构,即以诗来宣泄人的情欲、陶冶人的性情为起点,并纳入以礼节情、以道制欲的伦理渠道中,最终达到具有审美色彩的“和乐”的伦理至境,因而我们今天看到,《乐记》在《礼记》之中。儒家就是这样将审美与伦理和合在一起。《毛诗序》认为诗的作用就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③,这既表明文学所承担的道德教化功能,也表明从伦理的角度进行文学批评本身就是儒家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论语·为政》中,孔子将“思无邪”作为文学批评的标准,认为:“《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④所谓“思无邪”,就是诗歌内容合乎儒家的伦理规范。在孔子看来,以“礼”为核心的儒家伦理既能完善个人的自身修养,又能在礼崩乐坏的语境中实现社会规范的重建。他说:“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⑤作为与伦理和合的文学,则兼具宣导情欲、陶冶性情、伦理教化与凝聚族类的功能。在《论语·阳货》中,孔子以伦理为主导又兼及文学的多方面作用:“《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⑥从个人层面看,文学可以疏导人的情感,陶冶性情;从家庭与国家的层面看,文学可以起到厚人伦、美教化的凝聚族类的重要作用。《毛诗序》中如此形容诗的教化和讽喻作用:“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⑦文学既可以对人们进行正面引导,也可以从反面进行批评教育,从而使国君与臣民都遵守伦理规范,并且进行自我反思。 除了儒家经典,中国古代的诗歌、小说、戏剧等诸多文学形式,都在审美中蕴含了深厚的伦理内涵。虽然诗是抒情的艺术,但中国诗歌的主题往往以表现男女情爱(儒家以夫妇为人伦之始)、亲朋赠答、天伦之乐、思乡怀古、感时忧国为主。这些或细腻或豪放的个人情感,大多处于传统儒家伦理之内,即所谓“发乎情,止乎礼义”⑧。从文学伦理学批评的角度,我们可以看出边塞诗中的爱国情感对家国伦理、君臣伦理的体现,思乡诗中的游子情怀对家庭伦理、家族伦理的体现,爱情诗中的男女之爱对夫妻伦理的体现。审美价值与伦理价值在中国古典诗歌作品中往往是相互渗透而并行不悖的。例如,从审美的角度看,李贺的《雁门太守行》描绘了一幅肃杀的边塞战场图,给读者苍凉悲壮的感官印象;从伦理的角度看,诗中边疆将士忠君爱国的情感,正是儒家文化中“事君以忠”君臣伦理的深刻体现。即便是以绮丽浓艳文风为代表的晚唐五代词,这种抒情与伦理的表现也不例外。作为亡国之君,李煜在《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中抒发了感怀故国的悲叹之情。从伦理的角度,他的悲情也源自于自己作为国君没有使国家稳定,百姓安居乐业,是为君之道失职的悔恨与感伤。在那些叙事性较强的叙事长诗中,伦理冲突则表现得更为明显。《孔雀东南飞》里焦仲卿与刘兰芝的爱情悲剧,正是婆媳伦理与夫妻伦理冲突的结果。《长恨歌》里唐玄宗与杨贵妃的爱情之所以感人泪下,也正是缘于李隆基在家国伦理和爱情伦理之间的悲剧抉择。 从文学伦理学批评的角度,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明明杨贵妃在嫁给唐玄宗之前,曾经是唐玄宗与武惠妃之子李瑁的王妃,而白居易在《长恨歌》中却以“养在深闺人未识”来描述她。白居易是唐代人,不可能出现史实上的低级错误。赵与时在《宾退录》中以“盖宴昵之私犹可以书,而大恶不容不隐”⑨来形容白居易如此书写的原因。因为从伦理的角度看,唐玄宗与杨贵妃的结合,实际上是一种公公与儿媳的乱伦行为。如果唐玄宗“宴昵之私”的好色还可以写的话,那么作为“大恶”的乱伦则是必须要避讳的。另一方面,唐玄宗的专情,又是白居易在《长恨歌》中淡化“红颜祸水”的主题而歌颂其与杨贵妃“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之真挚爱情的因由。唐玄宗深爱杨贵妃,却又不得不为了国家将贵妃赐死而生长恨,两人的爱情成为了后世文学中的经典题材,著名的杂剧《梧桐雨》与传奇《长生殿》便衍生于此。 相较于偏向抒情的诗歌,作为叙事艺术的小说与戏剧蕴含的伦理意味更显浓厚。罗贯中在《三国演义》中着力将刘备塑造为继承汉室正统、仁义爱民的君主典范,这种写作方式实际上就建立在孟子“民贵君轻”的伦理传统之上,寄托了民众对施行德治仁政明君的渴望。而中国传统戏曲往往是伦理戏,注重伦理教化,甚至通过脸谱就能辨别人物的好坏。中国古代小说与戏曲往往在故事的开端就将好人和坏人的形象显露出来,最后则是以“大团圆”为结尾:坏人受到了惩罚,好人有好报。当然,中国戏曲与小说的情况比较复杂。由于中国上层的文化是伦理的与审美的,文人士大夫或者在儒家伦理及其衍生的政治中抒情言志,或者在现实政治碰壁时悄然出世,在道家庄学中寻求审美的解脱,这在中国正宗的文体诗歌与散文中得到了集中的表现。而中国下层的民间文化则是伦理的与宗教的,即除了儒家伦理,老百姓还在佛教与道教的神明崇拜中寻求解脱。小说、戏曲是与民间亲近的文体,除了表现儒家伦理外,还打上了佛教与道教的深刻烙印,这尤其表现在《西游记》《封神榜》等神魔小说与《金瓶梅》《觉后禅》等人情小说中。不过,儒家文人也想占领小说与戏曲的阵地,甚至于不顾文学的审美性而突出伦理教化。明代丘濬的传奇《五伦全备忠孝记》与清代李绿园的长篇小说《歧路灯》,就是伦理教化气息浓郁的作品——借助文学的形式生硬诠释儒家伦理,以至于走向以伦理教化损害文学的审美性与艺术性的极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