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视野下的“大文学”观讨论(笔谈)

——从文学性的角度思索文学的观念

作 者:
李波 

作者简介:
李波 复旦大学 中文系,上海 200433

原文出处:
甘肃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文学与理论,向来被视为并行的双轨,但用来指称文学的概念总不免僵化之嫌,随着时代的变化和社会的迁移,概念的指称总需要充入新鲜的血液。文学在语言、文学性和通俗文学等方面都存在许多需待探讨的问题,当下的文学研究与文学观念也有重新探讨的必要。这里的一组笔谈希望能够引起有兴趣的研究者的讨论。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4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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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0-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3637(2004)03-0009-04

      要谈文学的边界问题,不能回避“文学性”的问题,它直接决定文学世界存在的合理性以及生长可能,决定文学疆域的扩大和缩小,决定诸多语言文字的组合能否被认可为文学,决定一些文学样式的更迭演变等。随着社会时代、文化意识的变迁,“文学观念”逐渐因界定的时代限定性而成为一个静态结构,加上作者、读者、文学研究者的惰性或畏惧心理,或许会导致文学失去其适度的发展机会和空间。故此我们需要注意文学内部的要素与创作者、阅读者、历史文化情境(situation)的结合,注意“文学性”在审美、政治和伦理特质等之外“人”的特质。傅谨在2003年第11期《读书》上的一篇文章《生活在别处》,专门分析了“鼓子秧歌进入舞蹈学院”的事件,指出“鼓子秧歌”由民间娱乐到学院教程内在变化的动因,及显示出的人们观念的变化。其实,作为一个文化事件,它向我们提供了理解文学观念与文学性的一个视角。对于现时代的文学观念,只要能够以开阔的视野对待,文学的边界就不会因观念的静态而呈现僵化的态势。

      “文学性”是一个动态概念,它在历史演进中不断融合新的时代文化观念、人文景观、思维特性以及伴生的“新的文学需求”。陶东风在《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与文化研究的兴起》中谈及:“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以及审美活动的日常生活化深刻地导致了文学艺术以及整个文化领域的生产、传播、消费方式的变化,乃至改变了有关‘文学’、‘艺术’的定义。”在此,无论“日常生活的审美化”还是“文学”定义的改变,其前提都基于人们对“文学性”理解的转变,比如歌词、广告语、解说词等具有文学色彩的作品开始受到研究者的重视,更受到民众的认可,原因正在于他们从中感受到了愉悦,体验到了隐藏其中的现代人的语言智慧。由此可以探察雅各布森、卡西尔、苏珊·朗格等西方哲学家分析语言、提出诸如“符号形式”、“情感形式”等概念的目的,他们以语言组合规则的探究寻觅“文学性”的根基,为建构文学作为“一个审美观照的世界”寻找诸多可能。“文学性”处于动态中,是因为文学观念转变过程中“历史要素”的融入,它导致规定文学的旧有要素被重新解析和适度抛弃,这既体现了文学在传统河流上的上承下延,同时催生着新时代文学观念的活态机制。

      从文学性的角度解读文学的观念,必须面对文学的真实性问题,文学与生活、虚构与真实的二元对立构成了文学观念的基本动因之一。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提出,“诗人的职责不在于描述已发生的事,而在于描述可能发生的事,即按照可然律和必然律可能发生的事。”“诗人”的这一定性,其实是在文学的观念上突现“文学性”对“真实性”的涵括。在传统的文学观念中,“文学性”具有“真实与虚构”两种特征,它突出“文学世界”在“生活世界”之外的“审美精神”,即通过对审美传统的继承和术语新的赋意(meaning-attribution),强调文学另一维度的“真实”,诸如文学作品的文学性对人民性、阶级性、人性等的统合。但文学的功能主义的观点,即如格尔兹所批判的“艺术品是用来阐释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强化社会价值观的精心制作的产物”,实际上正面临诸如“小型社会”研究的深入带来的艺术观念的冲击。因为功能主义理论对“文学”的界定,不仅没有扩展文学之为文学的理解,反而限制了文学与生活的真正融合,从而把文学的多维品性限制为“某一属性”,导致了文学题材的狭窄,主题提炼的单一,以及文学受众阅读水平的降低等。

      与“文学性”伴生的另一个概念是“非文学性”。在实际操作中,人们很难断定什么样的作品属于文学,即没有一个清晰的、可以以之切割的界限,但是人们却可以将某些创作判定为“非文学”。即我们的文学观念往往是从对于非文学的断定开始的。从现实具体的操作来看,非文学性的断定同样基于“文学与生活”的区别,着眼于文学与真实世界的联系或断裂程度。人们关注的不仅是文学创作的真实性如何,更在于其是否具有“审美意蕴”,但“审美意蕴”在具体的历史情境中往往又被挂靠在创作之真实的问题上面,这是一个任何时代仿佛总难以避免的悖谬境地。我们可以指称现实生活里的“眨眼睛”、“打哈欠”等活动是非审美的,不具有文学性,也可以判定一篇研究基因问题的论文不属于文学的范畴,但它们一旦被纳入某种特定的语境,具有了某种“附饰”的功能,成为文学创作的构件之后,反而因文学的整体框架而具有了“文学性”。这一例子意在说明,想要科学化地描述“文学性”与“非文学性”区别的困难。两者的区别本身就是一个不确定的变数,任何时候都面临观念变动的语境,背后隐藏着的思维习惯和社会惯性,以及定型了读者的阅读期待等一系列已经和即将出现的因素。

      西方一些论者甚至避开文本的纠葛,从文学生存的“社会语境“(social contexts)入手界定文学性,如德国学者施密特认为:“对于什么叫文学性来说,其它的决定性因素是人类就一种行为规范(一种成规)达成共识的意愿和能力,而非文学的本文结构。”他斩断了“文学性”与“文学的本文结构”的固有联系,把接受美学的“作者——作品——读者”的核心链条中的“作品”抛开,这一安排彻底扭转了形式主义的“形式要素研究”的“歧途”,也扩展了接受美学对“读者——文本”的阅读历史的单维度局限,显示了“社会——文化语境”于社会意识形态(尤其文学)面前的强大力量;从一定意义上,使文学研究者的权威地位逐步消减而至“读者”的位置,使“文学”的决定权由研究者移交给了作者、读者以及社会和历史,文学的趣味的高低也由所谓的“专业”和“高雅”走向了“民风民情”的“俗气”。虽然它隐含着“市场化”、“市场规律”等标尺,但突出了社会体系中,文学作为人在不同文化、历史、环境中对生存状态的表达媒介,其“文学性格”必须在“人”的前提下显示自由。

      “文学性”是社会需求、历史沿革以及社会群体心理等复杂性要素共同催生的产物,我们以“文学性”作为审定文学的标尺时,必须具有宽广的胸怀,超越的视野,能够打破条条框框的束缚,在把握社会群体的生存环境、风俗信仰、生命观以及时空观等的基础上提炼出文学性的基因,同时从人的心理审美认知趋向、读者与作者的互动关系中体现出来的认同与背弃等诸多方面,将人们对文学的理解再次推升到真正的人文科学之综合体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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