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号结构与感觉重构

作 者:

作者简介:
马大康,温州大学人文学院教授,主要从事文艺学、美学研究。通讯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777号东游大厦1102室,325000。电子邮箱:mdk@wzu.edu.cn;王正中,文学博士,湖州师范学院人文学院讲师,主要从事文艺美学研究。通讯地址: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湖州师范学院人文学院,313000。电子邮箱:wzz526@163.com。

原文出处:
文艺理论研究

内容提要:

所有符号都是由言语行为与行为语言协同建构的,因此,最终都可以由这两者协同作用加以解释。只有深入了解行为语言、言语行为、其他符号这三种不同类型的符号系统,特别是言语行为和行为语言的施行方式和性质,才能对文学艺术作出合理解释。符号惯例的变革是文学艺术风格演变的直接原因。当惯例的变革涉及文学艺术观念和制度,也就是说,涉及变更符号背后的言语行为范式,造成注意力的转移,调整言语行为与行为语言的张力结构,它将重构人的感觉配置,重塑人的感官,制造文学艺术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件。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23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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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行为、语言、符号及其文化惯例

       在《符号建模与审美创造》中,我们曾专门阐述了符号建模的三个序列:行为建模、语言建模,以及其他符号建模。行为建模是在生物体与世界打交道过程中形成的,是生物体关联世界所构建的“关系模式”。这种关系模式将生物体与世界融为一体,相互适应,既赋予世界以生命结构,又积淀为生物体自身的无意识经验,形成生物体的本能。人类就继承了生物体这一珍贵馈赠。语言建模则建立在行为建模的基础上,是对无意识经验的归类、凝聚和抽象,由此形成具有外延和内涵的“概念”,形成“概念/音响形象”的语言。这是一个巨大的飞跃。语言建模享有相对独立性,这使得人与世界之关系模式发生了实质性变化。它在建立人与世界联系的同时,又将人与世界相区分,将万物相区分,进而构建了人类意识与意识对象,于是,一个澄明的世界诞生了(马大康 178-190)。从语言与意识同步形成而言,语言建模本身就已经是皮尔斯意义上的符号活动,也即言语行为。

       语言具有对象化能力,并因此具有符号化能力。语言可以将行为(姿态、动作、表情)从人的身体上强行剥离开来,作为“对象”来看待和解释,于是,行为也就成为表征无意识经验的符号。可以说,正是由于语言和意识的诞生,行为建模才转化为皮尔斯所说的“符号”,我们称之为“行为语言”。自此,语言建模携手行为建模共同构建了所有其他符号。

       三种不同类型的符号具有不同的施行方式和特性:言语行为构建了人与世界的“对象性关系”,这种二元关系可以通过观察、分析、认识来把握世界,人类意识及精神和理性就建基其上;行为语言则构建“非对象性关系”,这种一元关系只能借助于体验、直觉、悟解来把握世界,构建无意识经验,塑造身体,且直接体现着情感形式和生命形式;由于其他符号是由行为建模与语言建模共同构建的,因此兼有两种迥然不同又相反相成的性质,并且最终可以用言语行为与行为语言的张力关系予以解释。人的感觉、感受背后就潜藏着符号建模过程,并运用所有各种类型的符号来把握世界,以及构建文学艺术的可能世界。

       所有符号活动都在不同程度上依赖文化惯例(社会规约),否则,符号就丧失了社会交流功能。这种惯例并非有明确条文规定的规则,而是在符号实践过程中形成的范例。在文学艺术活动中,符号惯例虽然在源头上与生活实践分不开,却直接借鉴自艺术圈公认的文学艺术典范构成的范例。每个文学家、艺术家都以自己的方式来理解典范,择取和分享惯例,并使典范与惯例构成张力关系,由此来继承文学艺术传统。当文学家、艺术家以独特的方式来挑战既成惯例,改造惯例,以致造成某种断裂,进而获得部分文学家、艺术家的承认,形成新的文学艺术共同体,逐步更新了符号惯例时,一种新的文学艺术风格和流派就诞生了。但是,当文化惯例的更新不仅涉及作品风格,而是针对文学艺术的基本观念和制度,也就是说,这种改变不是停留于符号惯例层面,而且深入符号背后的言语行为,通过宣示行为来再造文学艺术观念和制度,变更言语行为范式,调整言语行为与行为语言的张力结构,改变感觉、感受背后的“建模”方式,它将转移人的注意力,重构人的感觉配置,重塑人的感官,制造文学艺术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件。

       二、符号·仪式·文学艺术

       在《古代艺术与仪式》中,哈里森追溯了艺术与仪式的共同根源,认为它们都源自渴盼生命死而复生的强烈愿望,两者有一种“浑然不分”的共生关系。她指出:“艺术并非直接源于生活本身,而是源于人类群体对于生活需求和欲望的集体诉求活动,即所谓仪式。”(哈里森 134)

       《吕氏春秋·古乐》记载:“昔古朱襄氏之治天下也,多风而阳气蓄积,万物散解,果实不成,故士达作为五弦瑟,以来阴气,以定众生。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一曰《载民》,二曰《玄鸟》,三曰《遂草木》,四曰《奋五谷》,五曰《敬天常》,六曰《建帝功》,七曰《依地德》,八曰《总禽兽之极》。”(《吕氏春秋》101)古代的诗、乐、歌、舞是用于仪式活动的,以此来沟通神人,调和天地阴阳,而且它们可以统称为“乐”。《礼记·乐记》说:“故听其《雅》、《颂》之声,志意得广焉。执其干戚,习其俯仰诎伸,容貌得庄焉。行其缀兆,要其节奏,行列得正焉,进退得齐焉。故乐者,天地之命,中和之纪,人情之所不能免也。”(胡平生 张萌 758)所谓“乐”并非仅指现代意义的“音乐”,而是同时包含着诗歌乐舞,并含有“使天地相和”“使人(神)愉悦而有所得(德)”之义。至于精致的纹饰图像则主要出现在仪式所用的礼器上。因此,我们今天所谓的文学艺术原本就围绕着仪式活动紧密结合在一起,是多模态共存的,与人类生存活动密切相关,有着明确的功利目的性。“共情”“移情”则是其主要特征,也即行为语言占据着主导地位,致使仪式参与者全身心投入其中,融合为一。

       如果我们进一步追问,仪式又是如何建构的,其根据何在,那么,就不得不回到人类符号建模活动。人类文化活动本身就是象征符号活动,而所有的符号都建立在行为建模与语言建模的基础上,是双方相互协作的成果,因此,最终都可以用这两者间的张力关系加以说明。一方面,行为建模强势贯通并融合了人与世界,把人的生命结构赋予世界;另一方面,语言建模却将人与世界相区分,把世界设立为人之意识对象。由于双重建模的协同作用,对象世界已然成为拟人化、生命化的世界,对象也因享有生命性且具有神秘力量而转化为至高无上的“神灵”。这就是万物为神的泛神论世界。仪式就是人类为了自身生存,祈求和利用神灵而建立的特定行为程式,吟诵歌舞则是对神灵的敬献和企盼,是不同类型的符号建构,只不过它们还是原始仪式的有机构成部分,是全体成员共同参与体验的集体活动,并没有从中分化出“观赏者”而成为现代意义的文学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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