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与关键概念 艺术人类学是艺术学与人类学的交叉学科,艺术人类学研究者往往有着不同的学科背景,他们的研究主要体现出两个向度,“一个是通过艺术具体的表征去分析人类行为、思维乃至人类社会结构,主要属于人类学、社会学等学科范畴。另一个角度则是通过用人类学的方法来研究艺术发生与发展以及各种形态与规律,乃至涵义,研究对象落脚于艺术学,主要归属于艺术学学科的研究范畴”①。在人类学学科中,由于西方长期以来较为通行的“艺术”的含义是狭义上的、以美术为代表的造型艺术,于是文化人类学者在研究中鲜少提及其他门类的艺术。这些对非西方的视觉艺术与文化的早期研究,成为后来的人类学视野中“艺术人类学”研究的前身,我们也可以将其称为狭义的艺术人类学。正如王铭铭所说的,“生活在不同地方、不同社会、不同文化传统中的人,对于艺术难有共识……我们向来把琴、棋、书、画都理解成‘艺’,甚至把武术叫‘武艺’。这种‘艺术观’,与欧洲艺术史定义的‘艺术’大有不同”②。在中国的艺术观念中,艺术是个很宽泛的概念;在中国的艺术学学科体系中,由于门类艺术的存在,艺术人类学也可因艺术的分类而被分为美术人类学、舞蹈人类学、音乐人类学、影视人类学、戏剧人类学等,我们可以将其统称为广义的艺术人类学。 要理解中国艺术学体系中的艺术人类学研究,就需要对艺术学体系的分类有清晰的认识。中国艺术学研究可以分为艺术学理论研究和门类(特殊)艺术学研究,艺术学理论研究在学界较为共识的研究目的是“旨在打通各门艺术之间的壁垒,通过各门类艺术之间的关联,构建涵盖各门艺术的普遍规律的宏观理论体系”③;门类(特殊)艺术学研究则是“在艺术学理论指导下,对具体门类的艺术进行研究,它研究某一种艺术门类的特殊问题”④。这里要提出的问题是,在对艺术学理论的研究过程中,各艺术门类的跨学科性应如何实现?如果解决了艺术门类的跨学科性问题,在复杂的现实问题面前,艺术学的本土理论又如何秉持“新文科”视野而具有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如何在社会发展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这就涉及艺术学研究“超学科性”的实现。 “超学科”的概念由埃里克·詹奇(Erich Jantsch)在1972年提出,设想的是一种以知识整合为导向、解决现实世界中的复杂问题的系统理论方法,即“超学科性的核心思想是不同学科的学者与各行从业者共同工作去解决现实世界中的复杂问题”⑤。与跨学科研究不同的是,超学科研究不仅与多个学科的研究者有关,同时还涉及多方面的利益相关者,“所谓利益相关者,是指在超学科研究中,涉及的政府、行业、公众、非政府组织等角色,其以自己的方式影响研究过程和研究结果”⑥。 在中国艺术学体系下的艺术人类学研究,同样分为艺术人类学理论研究与门类(特殊)艺术人类学研究。中国的门类艺术人类学经过多年的发展,逐渐形成不同学科的研究群,这些研究群的形成及其所产生的大量田野个案报告,为艺术人类学建构本土理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这些研究因指导方法相同,进而使不同门类的研究之间产生关联,为艺术学理论的跨学科性探讨提供了可能性。 二、门类艺术人类学研究群的形成与发展 中国艺术人类学近年来的蓬勃发展,离不开门类艺术人类学的发展。门类艺术人类学在国内的发展有两个重要契机,即十部“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以下简称“十大集成”)编纂工作与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全国性展开。首先,“十大集成”自1979年启动编纂工作,至2009年10月全部出版,它全面反映了我国各地和各民族戏曲、曲艺、音乐、舞蹈、民间文学的发展状况,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一些重要的民族民间艺术项目研究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具体艺术门类的田野调查工作奠定了深厚的人才基础,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其次,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了门类艺术人类学研究的发展。由于在研究目标和工作方法上有着极强的延续性,有的学者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阶段定义为“后集成”时期⑦。这个时期我国对文化遗产进行了更为全面的调查,人类学的田野工作方法也得到了广泛运用。从2006年我国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来看,“十大集成”时期没有涉及的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等属于视觉艺术范畴的门类艺术被纳入名录。国家自上而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带动了国内各门类艺术的相关研究者,从各地高校的门类艺术研究者到相关专业中对艺术感兴趣的学者均参与其中。与此同时,中国艺术人类学学会成立,其以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理论支持为重要宗旨,团结了国内使用人类学方法对民族民间艺术项目进行保护研究的研究者群体。艺术人类学确立了明确的研究方法,使门类艺术的艺术人类学也逐步发展起来。多种门类艺术学科研究者的汇入,成为我国“艺术人类学”的一个重要特点,它有别于西方的“艺术人类学”主要是指人类学范畴中研究艺术的分支的学科。时代的需求、门类艺术学自身的发展需求,以及中国艺术人类学学会的成立,都对中国“门类艺术人类学”研究群的形成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在我国的艺术观念中,艺术的种类除文学之外,还有绘画、雕塑(刻)、书法、摄影、音乐、舞蹈、戏剧、戏曲、曲艺、设计、电影、电视等。这些艺术种类都可以与人类学的研究相结合,但并不是每个艺术种类都可以发展出一门艺术人类学。目前在我国较为常见的门类艺术人类学有狭义的艺术人类学(美术人类学)、影视人类学、音乐人类学、舞蹈人类学、文学人类学等。需要注意的是,这些门类艺术人类学的发展并不平衡,任何一个门类艺术人类学同时也是交叉学科,即门类艺术与人类学的交叉学科,其在艺术学体系中的发展与在人类学体系中的发展也并不相同,常常因为学科背景不同而引起争议。下文将对这些常见的门类艺术人类学的发展状况进行梳理,以便在进行门类艺术的跨学科性研究时有所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