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不尽意”的阐释学意蕴

作 者:
李健 

作者简介:
李健,深圳大学美学与文艺批评研究院教授。深圳 518060

原文出处:
中国文学批评

内容提要:

“言不尽意”揭示了一个普遍的表达与理解现象,即“言”与“意”的悖论。“言”是语言,具化到文本中是话语、言语;“意”是文本意义,包括作者之意和读者之意。作者之意即语意、赋意,它是自在意义,是有限的。读者之意即衍意,它是建构意义,是可以无限生成的。对文本意义的阐释既是有限的,也是无限的,是有限和无限的统一。“言不尽意”的阐释学价值表现在,它在历史发展中建构了意义,推动了理解的深化,促进了知识的生成。因此,它是历史的,在历史中的合理化延展是通过阐释的交叉、重合、发现、创造实现的。同时,它又是美学的,是审美趣味和意境形成的基础,是文学艺术永恒魅力之所在。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23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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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不尽意”作为中国古代哲学与语言学的经典命题,从先秦至今,一直被热烈地谈论着。人们不断发掘这一命题背后所隐含的语言学、哲学乃至美学、诗学意义,衍生出许多有价值的理论与观念,诸如微言、不言、忘言、诗无达诂、言有尽而意有余(无穷)、意在言外等,并与相关的范畴如比兴、风骨、气韵、谐隐、意象、意境、趣味等相联系,对深化传统哲学、语言学以及美学、诗学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综观中国古代关于“言不尽意”的讨论,视点始终处于游移之中,焦点有时针对文本自身,有时聚焦于作者和读者,有时面对整个言说对象。为什么会出现“言不尽意”或“口不能言”的现象?如何“言”才能“尽意”?怎样才能做到“知言”?等等。这一系列的问题,倘若选取一个固定的视点,站在单一的立场,确实难以回答。然而,古人还是试图给这些问题以解答,但目标不一:或尝试找到一种正确的解决方法,或尝试得出一个定论、发现某种真理,等等。客观地说,古人并没有完全实现他们的目的。当庄子满怀激情地陈述轮扁“不徐不疾,得之于手而应于心,口不能言”①的斫轮体验时,站的是作者(制作者)立场,强调个体体验的不可言说。为什么不可言说?庄子没有回答,确实不好回答。而他的“不言”和“忘言”对言意的理解极其深刻。同样,当董仲舒说“《诗》无达诂,《易》无达占,《春秋》无达辞”②时,站的是读者(阐释者)立场,不是强调《诗》不可理解,《易》不能占卜,《春秋》没有达例(针对相同之事,依据大小程度与层级的差别用语不同),而是强调这些经典的意义深刻且多元,要做到真正的把握不易。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董仲舒也没给出完整的回答。他只是简单地解释了“《春秋》无达辞”是因为《春秋》的语言“体天之微,故难知也”,③赞美《春秋》的语言是天才语言。及至后来,人们在赏玩诗词歌赋时,把“言不尽意”派生的言有尽而意有余(无穷)、意在言外等语言特征视为一种高妙的境界,认定它是艺术意境生成的根本,如此一来,“言不尽意”便获得了美学的升华,成为衡量文学艺术价值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究竟“言不尽意”是怎样形成的?是文本自身的原因还是作者、读者的原因?其对文学艺术审美的价值与意义何在?这都是重要的阐释学问题。本文拟站在当今阐释学的立场予以讨论,尝试发掘其隐含的阐释学意蕴。

      一、“言”与“意”的悖论

      语言和意义的关系是阐释学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阐释学作为一门学问是西方的发明,Hermeneutic是这门学问的称谓,它研究的是意义的理解问题,其中包括对语言、符号乃至存在、现象的理解,涉及深层次的哲学、美学、心理学等问题。然而,将Hermeneutic译成汉语究竟应该选择什么名称,学术界并没有达成共识。有人译为解释学,有人译为诠释学,还有人译为释义学。施莱尔马赫、赫施、海德格尔、伽达默尔、利科等西方经典作家的著作译成汉语,被分别译为解释学、诠释学、阐释学、释义学,并且这些译名常常交互混用。选择使用哪一个汉语词汇,其实就代表译者对Hermeneutic的理解。究竟哪种理解更为合理?更接近Hermeneutic的本质?张江进行了深入的思考。他站在汉语的立场,认为阐释、诠释、解释、释义是有明显的意义差别的,这些差别关乎学科的性质。中西文化史上都存在大量的经典,解释、理解经典带动着各自的学术发展,形成各自的知识体系,同时,也催生了专门的学问,西方称之为Hermeneutic,中国则称之为校雠学、小学、文献学(包括章句、注疏、正义、笺注、集释等),生成了许多观念与理论。这些关于解释、理解的学问应该赋予一种怎样的汉语称谓?基于对阐释的公共性的认识,张江先后发表了《“阐”“诠”辨》《“解”“释”辨》等系列文章,从辨析汉字入手探究中国古代的思想观念,立足于构建当代阐释学,极力主张“阐释学”应当成为当代阐释学的基本称谓。“易言之,释起于解,依分而立;诠由解始,依诂而正;诠必生阐,尚意大开。解为分,诠为正,阐乃衍。由解而诠,由诠而阐,实现阐之完整过程,达及最高目的。阐,生于解与诠,实现解与诠。‘阐释’,应为当代阐释学之基本称谓。”④笔者认同张江的看法,选择并使用阐释学的概念,从阐释的公共性出发,解析“言不尽意”的阐释学问题。

      “言不尽意”作为一种观念产生很早,作为一个命题却是《周易·系辞》明确提出来的。《系辞上》云:

      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变而通之以尽利,鼓之舞之以尽神。”⑤

      “子曰”虽然不一定是孔子所说的话,但却表明一个事实:这段言论一定是不早于孔子时代的记述。也就是说,“言不尽意”是春秋以后的说法。由于“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是针对《周易》说的,按照通常的理解,“书不尽言”是说《周易》的文字并没有完整记录作者之言。李道平引虞翻注云:“谓书《易》之动,九六之变,不足以尽《易》之所言”。⑥“言不尽意”是说《周易》的语言没有完整、准确表达作者想要表达的意义。何以见得?值得深思。关于《周易》的作者,历史上的说法非常复杂,《系辞下》说,包牺氏“始作八卦”,只是强调包牺氏创造了八卦。八卦演化成六十四卦,不仅有卦象、爻象,而且有卦辞、爻辞。卦象、爻象是“象”,卦辞、爻辞是“言”。“象”与“辞”不是一人一时所做。“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是说,《周易》的文字(“辞”)不能完整、准确地记述作者的语言,而它的语言(“辞”)也不能完整、准确地表达作者的思想。单纯的语言达不到目的,所以才会用“象”(卦象、爻象)来帮助,而“言”“象”结合是能够尽意的,因此,“立象以尽意”。很明显,《系辞上》的这一段文字是在解释《周易》为什么会是一个“言”“象”结合的文本,因为只有“言”“象”结合才能“尽意”,即完整、准确地表达思想。这就涉及一系列阐释学的问题:语言在表达中究竟应该承担怎样的义务?语言能不能完整、准确地表达意义?语言表的是谁之意?等等,这都是不容易解答而又必须解答的问题。

      就阐释的实质来说,阐释是一种领会和判断。当阐释者阐释一个文本时,如何证明阐释的有效?这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海德格尔说:“语言作为说出过的东西包含有一种对此在之领会的解释方式。解释方式像语言一样殊非仅止现成的东西;它的存在是此在式的存在。”⑦“对此在之领会”既是一种“先入之见”,“是在先行具有、先行视见和先行掌握中先行给定的”,⑧同时,也是依据当下的情状所展开的理解;而“说出过的东西”则意谓它是过去的、历史的,也就是说,凡说出过的东西都有一个过去的、历史的情境。任何一个阐释者在对阐释对象发表理解时都已经拥有一种理解,这种理解是建立在“先入之见”的基础之上的,同时又是结合当下的,因为融合了体验、记忆与想象,所以,有时明确、有时模糊,并以此为依据下判断。作为《周易》的阐释者“子”是如何判断“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的?就是因为他内在已经有一个明确或模糊的“先入之见”,而《周易》的语言表现不符合他的理解期待,单单通过语言理解不了《周易》古经的精深意旨,必须结合“象”才能理解,于是,他便判断“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这不经意地发现了“言”与“意”的悖论,而这种悖论恰恰是普遍存在的理解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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