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众”的批评:“微”时代文艺批评的新主体与形态

作 者:
杨光 

作者简介:
杨光,文学博士,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美国布朗大学哲学系访问学者。山东 济南 250014

原文出处:
社会科学辑刊

内容提要:

基于移动互联技术在软硬件层面对主体形式的生产性重塑,一类新主体已经出现在“微”时代。“微众”是对这类主体的恰当称谓。由终端设备硬件层面的人机共生性和各app应用平台软件层面的数据共生性所致,“微众”主体呈现出“栅格化”的数字主体特征。该主体性使得“微众”成为比精英、大众、网民、草根等传统主体形式更为复杂多变的社会圈群。各类传统“身份”在“微众”中的加速流动使得其原有的区隔界限均被“删除”。由此,大众文艺批评和网络文艺批评等批评类型在审视“微众”文艺批评活动时呈现出诸多不适用。同时,“微众”的“栅格化”主体性特征使得诸如弹幕批评、朋友圈批评等“微众”批评活动体现出较为明显的由数据库模型带来的“读取”式活动特点。“微众”批评正以其鲜明的特色崛起于当代文艺批评版图之内。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21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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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198(2020)06-0066-08

      当代文艺批评活动所依托的时代文化语境正在或即将发生某种重要转型,“微”时代的命名标志着人们对此意识的日渐明确。这一点在近年来围绕“微”时代文艺实践及其批评活动展开的诸多研究中已经成为一种共识。然而,作为富有新技术色彩的一个时代标签,当代文艺批评活动在由移动互联技术渗透“座架”的今天究竟是否产生了具备“微”时代特殊性的批评形态,当前的研究仍然语焉不详。

      该问题的出现在相当程度上与“微”时代文艺批评研究尚未建立起符合自身特性的研究范式相关。当前对“微”时代文艺批评展开的诸多研究较为普遍地存在着以下两种研究套路:(1)将在20世纪兴起、基于大众媒介时代产生的文化研究等大众文艺批评范式、理论、话语、方法等直接顺延到对“微”时代文艺批评的审视考察之中。(2)将20世纪末21世纪初兴起的网络文艺批评与研究思路、框架直接套用到对“微”时代文艺批评与研究之中。任何对于新生事物的审视都难免借助既有视野和以往经验,这无可厚非。但值得提出的是,当我们过度满足于将新生事物放在既定框架系统内进行检视,所看到的往往也只会是“新”酒装在“旧”瓶里,从而导致“太阳之下无新鲜事”之类的教条式结论。借助大众文艺批评、网络文艺批评等既有批评视角固然可以看到“微”时代文艺批评与之共享的某些东西。但必须意识到,这些批评视角在有所揭示的同时亦遮蔽了对“微”时代文艺批评的诸多独特之处的发掘,造成了不少批评研究的盲点。诸如公众号批评、朋友圈批评、短视频批评、转发式批评、弹幕式批评、游戏社交式批评等“微”色彩突出的当代批评活动十分活跃,而文艺批评研究在这些方面却处于较为明显的失语状态。这种理论与实践的脱钩现象可以看作正是上述遮蔽的直接体现。

      概括而言,其原因是:第一,在技术特性上,移动互联技术显然不同于大众媒介技术和电脑固定网络,不可一概而论。第二,在批评主体问题上,活跃于各类app平台上的“群”“圈”“粉”等与大众、网民、草根等既有批评主体区别甚大,不能等同视之。第三,基于以上两点,“微”时代文艺批评活动呈现着一种既不同于大众文艺批评也不同于网络文艺批评的新活动模式。从以上三个层面出发,我们在此提出“微众”批评这一观念,借以指称当代文艺批评在移动互联技术及其各类应用平台所形构的、在“微”时代产生的一种新的批评形态。该形态具有批评主体层面的“栅格化”主体(Formatted Subject)特征以及批评活动方面基于数据库模型的“读取”式批评特点。

      一、“内在的共生”:作为技术性主体的“微众”

      批评主体问题历来是文艺批评研究中的重要问题,从批评主体角度考察文艺批评活动是文艺批评研究中的常见做法。这一点,在韦勒克、威廉斯等人对“批评”(criticism)进行的词源学考察中就有较为鲜明的体现。[1]至少在17世纪之前,作为某种活动的“文艺批评”与从事该活动的人——文艺批评者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并未得到明晰的区分。17世纪之后,随着批评活动的逐渐独立和现代文艺批评研究的逐渐成熟,人们不再混用“criticism”和“critic”,从而更为明确地将批评者作为批评活动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加以认识。

      现代文艺批评研究中,作为文艺批评活动的主动发起者,批评者“critic”一般归属于“主体”(subject)范畴,也称为“批评主体”。但“主体”本就是一个颇为悖论式的概念。作为subject,主体既指向一个占据主导位置的“形象”,同时,这一主导性形象的从属性也由“sub”(在……之下)这个构词前缀鲜明地标识出来。主体既是主导的也是从属的,这构成了主体的悖论。在哲学上,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对主奴辩证法(master-slave dialectic)的精彩演绎将“主体”范畴的悖论式存在传达得淋漓尽致。而在文艺理论中,与“作者”等文艺创作主体概念受到的强力反思乃至消解不同,文艺批评主体所承载的悖论性似乎并未受到应有的关注。如果说,作为哲学概念的“主体”已然是一个悖论式的存在,那么,文艺批评主体既然不能脱离“主体”范畴,它也就不得不成为一个悖论式的存在。而一个更为明显的事实是,文艺批评主体作为批评活动中的一个要素,其已经属于文艺活动中的读者或受众范畴。任何一个文艺批评主体必须同时成为一个接受者。因为,如果文艺批评的主体根本没有对其批评对象进行过任何阅读、观看或聆听,那么,其作为主体的合法性也将不存在。在文艺批评活动中,文艺批评的主体既作为文艺批评的主动发起者,也作为一个文艺接受者而存在。“主导”与“从属”这一主体悖论在此再度显现。

      基于“主体”范畴的悖论性,以福柯等人为代表的20世纪思想家改变了以往将主体视为某种凝固身份的看法,而倾向于将主体看作类似海边沙滩上的人脸画像之类的存在,这幅有关主体的画像不停地被画上去,又不停地被海浪抹除掉。由此,对于主体的考察审视变成了对于塑造主体生成条件(如话语、技术、意识形态等)的考察审视。在此意义上,对文艺批评主体问题的考察就不能脱离对文艺批评主体生成诸条件的审视。“微”时代文艺批评的主体问题同样如此。这其中,技术媒介与现代主体生成之间的关系尤为重要。任何新技术媒介的规模化运用都会导致该社会中个体感知模式与群体组织方式的某种转变,从而催生出新主体。以技术媒介变迁史为视角考察现代社会主体的形象变迁,会发现机械印刷书籍杂志形塑了17-18世纪的“公众”形象(早期现代主体),报纸与电报形塑了19世纪的“市民”形象(中期现代主体),电子媒介技术的广播与电视形塑了19世纪末到20世纪80年代的“大众”形象(后期现代主体),而在以电脑与固定网络为代表的早期数字媒介技术阶段,“网民”则成为20世纪末21世纪初数字化主体的原初形象。应该说,这个主体的现代变迁序列总体上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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