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列传》与中国艺术史学“三大体系”的关系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倍雷,东南大学 艺术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6 李倍雷(1960- ),男,重庆人,东南大学艺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油画创作与艺术史论研究。

原文出处:
美育学刊

内容提要:

“二十六史”《艺术列传》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史书文献形态的艺术类传,其中有关“艺术”概念的变迁本身就是艺术史学的脉络路径。从“方术”至“术艺”到“艺术”再到“方技(伎)”,最后又复回“艺术”,这不仅是“艺术”概念的变迁,也是“艺术”内容的积累性延伸与发展,实现了《艺术列传》自身历史性地从形而上到形而下的概念、观念、思想、内涵及其范畴的整体性的和系统性的确立,这一积累性的延伸与发展过程隐含了我们今天说的学科、学术和话语的内涵与内容,正是《艺术列传》所隐含的学科、学术和话语的内涵与内容成为建设“三大体系”的基础。故此,可立足于中国艺术谱系建设学科体系,立足于时代精神建设学术体系,立足于时代主题建设话语体系。


期刊代号:J0
分类名称:艺术学理论
复印期号:2023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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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J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0012(2022)04-0063-11

       艺术学科属于人文学科范畴,这是学界没有争议的共识,艺术学理论下有艺术史等二级学科。我们这里主要探讨艺术史学的“三大体系”问题。需要指出的是,艺术史不应局限在某个门类艺术的范围内,否则无法看清某一门类在艺术史中的位置,看不到门类艺术之间的相互关系,也不可能考虑到其他门类因素之间的共同作用,故需要避免以门类艺术史立场,仅看到独特性(局部性)而看不到艺术史的整体性的弊端。这是我们探讨建构中国艺术史学“三大体系”——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的基本前提。“三大体系”中,以学科体系立心,以学术话语立道,以话语体系立命;建构当代中国艺术史学“三大体系”则需要立足于“二十六史”《艺术列传》以及有关传统艺术经典文献,依“经”立道。“出乎史,入乎道,欲知大道,必先为史”[1],故此“二十六史”《艺术列传》等相关经典文献支撑中国艺术史学“三大体系”的建构。中国艺术史学的学科体系(立心)、学术体系(立道)和话语体系(立命)又是相互关联的整体而不是分离的。中国艺术史学的学科体系是在艺术的范畴内专门探求艺术现象变迁和艺术史实的变化规律,立足于中国艺术谱系;中国艺术史学的学术体系则是阐释与揭示艺术史学科的本质与普遍规律的系统理论知识,立足于时代精神;中国艺术史学的话语体系则是对艺术史学科的系统理论知识,专业性的概念、词语的表述和诠释,其语言释名是话语体系观念、思想等的形式载体,立足于时代主题。我们主要分析和探讨中国艺术史学“三大体系”与“二十六史”《艺术列传》以及相关经典文献的关系。

       一、《艺术列传》与中国艺术史学的学科体系

       有关中国艺术史学的学科性质和定位在学界尽管存在不同的看法和观点,但总体上说都认同中国艺术史是汇通各种艺术门类的整体、宏观、综合的艺术史,即通常说的一级学科艺术学理论所属的二级学科的艺术史,对艺术史的这种学科认知是我们探讨中国艺术史学的学科体系的逻辑前提。也就是说,我们要构建的是一个包含有音乐、舞蹈、美术、戏曲、曲艺、戏剧、影视、设计等多门类史学的横向交叉组成的艺术史学的学科体系,这是艺术学科内部学科横向的交叉关系;另外还存在艺术史与其他人文学科的交叉关系,如与历史学(考古学)、社会学、民族学、人类学、文学等交叉的史学关系。在讨论艺术史学的学科体系之前,我们先要澄清一个与艺术史相关的“艺术学”的学科问题。对于“艺术学”的不同认知,就存在对“艺术史”的不同认知。

       有些学者只要一提到“艺术学”,就立即与德国的一些美学家关联在一起,如马克斯·德索瓦尔(Max Dessoir,1867-1947)、乌提兹(E.Vtit,1883-1965)等,并以德索瓦尔《美学与一般艺术学》①(1906)为“艺术学”建构的标志,认为艺术学的起点就是德国美学家所建构的“艺术学”。故此,只要提及“艺术学”,就言必德索瓦尔。不可否认,20世纪初德国美学家意识到美学无法解决艺术的问题或者说美学呈现出“穷途末路”的迹象,于是德国的美学开始转向艺术学,出现了具有终结西方传统美学意义的《美学与一般艺术学》专论。应该说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以德国为首的西方美学“转向”的变化,从而为西方的艺术学的建构奠定了基础。但我们也要注意到,20世纪初欧洲德语圈同时还出现了“比较艺术学”和“比较音乐学”并行不悖的现象。这种现象意味着20世纪初的欧洲,在有关“艺术”的概念中并不包含“音乐”,且“比较艺术学”中的“艺术”实际上是我们现在说的“美术”,故称为“比较美术学”或许更为合适。20世纪70年代,日本学者山本正男(Yamamoto Masao,1912-2007)将德语圈学者的“比较艺术学”研究成果与日本学者有关“比较艺术学”的研究成果汇集在一起,命名为《比较艺术学》,共六大卷,显示了20世纪初期、中期的“比较艺术学”实为“比较美术学”成果。我们这里提到这个现象,其意义在于说明20世纪初德国的“艺术学”是以“美术”为主体的“艺术”概念与内涵,且并不包括“音乐”“舞蹈”等内容,与我们所探讨的“艺术学”是不同的学科性质和学科定位。

       我们提到的一级学科“艺术学理论”,是1994年创建于东南大学艺术学系的原二级学科“艺术学”升为十三大学科门类后的学科名称,这是典型的具有中国特色“艺术学”的学科性质、学科特征和学科定位,即有着自己的艺术学理论定位的学科体系。它是在美术理论、音乐理论、舞蹈理论等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整体的、宏观的和综合的研究,探讨艺术普遍性、共性和规律性的问题[2],“艺术史”的学科定位就是在这种整体、宏观、综合的“艺术学理论”框架下展开的史学研究,这是中国艺术史学科的基本定位。中国艺术史则也应该按照一级学科“艺术学理论”所属“艺术史”的学科定位建构其史学的学科体系。也就是说,艺术史学的学科体系同样是在汇通不同艺术门类史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宏观和整体的艺术史研究,探讨艺术史的一般规律、艺术史的变迁、艺术史的普遍性和艺术史的原理等史学问题;有的学者也称为“跨艺术门类的艺术史”,本质上都是一样的,只是提法不同而已。但是要真正认识到中国艺术史学的学科体系则需要与中国正史的《艺术列传》联系起来,也就是说从“二十六史”《艺术列传》的“谱系”史学视角认知中国艺术史学的学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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