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理智自由及其发展:杜威自由教育思想探析

作 者:
夏剑 

作者简介:
夏剑,男,扬州大学教育科学学院讲师,教育学博士,江苏 225002

原文出处: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刊

内容提要:

在现代自由教育的思想谱系中,杜威应占有一席之地。作为20世纪最伟大的教育学家和哲学家之一,杜威对自由以及自由教育相关问题有着强烈的关注和精深的理论探索,并形成了一种独特的自由教育思路。围绕自由教育所涉及的三个基本问题——“什么是真正的自由”“为什么要追求这种自由”以及“如何实现这种自由”对杜威的自由教育思想进行探析,可以发现在杜威那里:自由的实质指的是人的理智能力及其发展;之所以关注人的理智能力的自由,是因为它是民主的社会生活方式实现的基础条件,而追求民主的理想和价值实现是杜威教育哲学的核心议题;最后,围绕人的理智能力及其发展,杜威从学校环境建设、教育内容建设和教学方法建设三个方面提供了一套系统的自由教育实践思路。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22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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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0-02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2095-1760(2022)02-0170-12

      自由教育是西方教育思想史上的重要议题。从古希腊的博雅教育传统到近代启蒙运动中由卢梭所开创的自然教育思路,从洛克对绅士教育的构想到纽曼对大学理念的发微,从赫钦斯、马里坦等对回归古典教育传统的呼唤到斯普林格对现代权利观念教育的倡导,自由教育在西方教育思想演进的历史长河中始终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大多数的教育思想家在形成和表达其教育思想时,总要或多或少地关照到自由的理想或价值,尽管他们的关照在具体角度和思路上各有不同。杜威作为20世纪最伟大的教育学家和哲学家之一,对自由以及自由教育同样有较强的关注和精深的理论探索,也为自由教育思想的发展提供了极具特色的系统观点。他对自由教育所涉及的三个基本问题——“什么是真正的自由”“为什么要追求这种自由”以及“如何实现这种自由”有着与西方古典自由教育传统和现代诸多自由教育思路不同的理解,形成了围绕“人的理智自由及其发展”展开的自由教育实践思路。

      一、什么是真正的自由?

      西方自由教育思想中关于自由教育的基本理解和实践思路存在诸多不同的看法,这些差异性观点的形成首先是从对“什么是真正的自由”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开始的。在古希腊博雅教育传统中,自由所联系的是人的纯粹理性的完善;在近代卢梭所开启的自然主义教育理路中,自由所联系的是人的自然天性;在康德那里,自由所联系的是一种超经验的道德意志;在洛克那里,自由联系的是“思想和思维的自由,是心的活动能力”[1];在纽曼那里,自由联系的是人的心智,关注的是“理智的完善和自由”[2],与古典自由教育传统十分相似;在赫钦斯那里,自由联系的是永恒理性,“教育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培养受教育者的永恒理性”[3],这种观点与纽曼以及古典自由教育传统的相关思路很接近;在斯普林格那里,自由联系的是各种权利观念,“目标就在于确定本质上具备反专制性质的教学内容,并要求学生信奉思想自由和行动自由”[4]。综合自由教育思想史上对自由的各种主要理解可以发现,主要有五种基本理解:其一为古典自由观点及其现代继承,自由主要指的是人的纯粹理性或者永恒理性的完善。其二为现代自由观点,可以分为四类,一类以卢梭为代表,主张自然的自由;一类以康德为代表,主张超经验的道德自由;一类以斯普林格为代表,主张权利的自由;一类以洛克为代表,主张思维能力的自由。

      在杜威的自由教育思想中,关于“什么是真正的自由”这一问题,他的理解与古典传统以及现代诸多自由观念之间皆有差别。杜威认为,自由是人的理智能力得到高度发展的状态,他关注的是人的理智自由。杜威认为“真正的自由是理智的,它就在于受过训练的思维的力量,就在于反复考虑事物的能力,深入研究问题的能力”[5],而“教育的目的恰恰就是发展这类独立的和有效的理智”[6]。作为实用主义哲学的代表人物之一,杜威所关注的自由是面向未来的,是与能够探究并解决问题、保障行动实效的理智能力紧密相关的。

      首先,这种理智的自由与古典自由教育传统中所追求的理性自由是不同的。古典自由教育传统将人的纯粹理性作为人性要素中最重要的成分或内容,这种纯粹理性被规定为与自然理念或宇宙秩序同构,前者能够把握后者,进而实现世间一切美德。这种纯粹理性将现实性的、操作性的技艺和日常经验摒弃在外,追求这种理性之完善的教育在根本目的上追求的是某种终极的永恒价值、带有超经验的特征,在教育的内容上则远离生产劳动相关的日常生活,在教育对象的选择上排除了世间占多数的普通人。这样一种教育思路,最终所能实现的只能是一种思想内部的自由,一种抽象的自由。所以杜威说:“希腊思想,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使城邦和个人都服从于外在的宇宙秩序。因此,它必然限制了人类智力在怀疑、探究和实验中的自由运用。”[7]杜威所追求的理智自由则恰恰与日常生活中的各种行动密切相关,将古希腊传统抛离于理性之外的经验和技艺重新纳入理智的内容之中,古典传统所追求的自然目的和终极价值也被建立在人的主观需要上的各种目的所取代。

      其次,杜威所关注的理智自由与现代自由教育的开端——卢梭所主张的自然的自由不同。按照杜威的说法,“卢梭的箴言和口号是‘回到自然’,在他对该观念的处理中所有各种不同的意义和含糊性被揉成一体。自然同时指,历史上最初期的、最原始的、不同于艺术与人为性的那种东西,与政治建制相对的那种东西,作为规范和理想的那种东西”[8]。实际上,在卢梭那里,自由主要有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方面指的是生活状态的自然;另一方面指的是人性的自然,即天性。自由的教育就是要在一种自然的生活状态中使得儿童的天性得到自发的发展。而杜威所主张的理智自由,虽然同样重视儿童的本能和各种冲动的价值,但并不排斥后天社会环境的影响,恰恰相反,杜威认为人的理智就是要通过人与环境之间不断的交互作用才能获得发展。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杜威的理智自由是一种社会行动的自由,它并不排斥各种社会制度和习俗,恰恰是要在既有的社会境况下发挥探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卢梭则将社会制度和习俗视为自由的真正障碍,相信只有远离世俗社会的教育,才能实现人性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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