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文学批评的“物美学”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逸群, 四川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原文出处:
文艺研究

内容提要:

今天的文学研究表现出与文学体验脱节的强烈倾向。该问题尚未得到充分的重视、反思。从现象学文论来看,文学是体验对象,而非认知对象;一切文学意义都是在体验中生成的,唯有直面文学意义体验状态,文学研究才能回到文学本身。文学研究与文学体验的脱节,其结果是文学意义的窄化和偏移。既然在体验中生成的文学意义以感性的方式被给予,抓住文学意义的关键就在于抓住作品的感性特质。基于此,有必要提出一种专题化地把握文学作品方方面面感性特质的批评方式,即文学批评的“物美学”。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22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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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文学研究是在研究文学吗?还能照亮我们的阅读经验吗?翻开每年批量生产的种种论文、专著,花样翻新的理论和复杂绵密的阐释常令人惊叹,不过,它们往往只提供了一些知识,很难增进我们对作品的领会。作为读者,我们常有被作品抓住的时刻:困惑、怅惘、忧戚、愤恨,心神激荡却不知所往……合上书页,自然地就有了一些困惑:这是一部好作品吗?它为什么打动我?该如何解释让人迷失其中的一团团丰沛的感觉?今天的文学研究似乎离这些问题越来越远了。

       说到底,这是文学研究与文学体验的脱节。20世纪中叶以来,西方批评界对此已有一些反思。它催生了一股持续涌动的反阐释潮流:桑塔格、布鲁姆、纳博科夫等将矛头对准诸种文学理论,特别是研究作品“内容”的理论,称其压抑审美或毒害我们的感受力。他们对热衷于理论的学院派文学批评深感忧虑。布鲁姆曾叹言:“文学批评如今已被‘文化批评’所取代:这是一种由伪马克思主义、伪女性主义以及各种法国/海德格尔式的时髦东西所组成的奇观。”①宽泛地说,这股反阐述潮流是后理论题域内思考文学研究出路的一种取向,它并不着眼于调整、更新传统理论(伊格尔顿、大卫·辛普森、乔纳森·卡勒等即是如此),而是断然拒绝理论。这颇有些快刀斩乱麻的意味,凌厉、痛快,但也显得鲁莽:让文学研究回到文学本身就是回到审美吗?为何文化批评注定在文学外围打转?即便你对他们的反思意识深有共鸣,也可能因这些问题而心生疑窦。同时,这很容易令反对者将他们视为保守、狭隘的审美捍卫者。如此一来,文学研究与文学体验的脱节问题就滑移为批评立场之争。更重要的是,这些反阐释话语只批判不建构,未能提出一套可行的文学批评方法。比如,桑塔格声称,若要将感性体验从现代阐释中拯救出来,应该从对内容的关注转向对形式的关注。但如何关注文学作品的形式?她为所谓“形式分析”的范例开了一份清单,其中有本雅明《讲故事的人》、奥尔巴赫《摹仿论》,以及罗兰·巴尔特谈罗伯—格里耶的文章等等②,但仅此而已。她甚至避而不谈它们何以构成范例。这不免使其思想的有效性大打折扣。

       如果文学研究与文学体验的普遍脱节是可直观的事实,那么究竟是文学研究出了问题,还是无须对此大惊小怪?进而言之,对文学研究来说,文学体验意味着什么?本文认为,有必要重申现象学文论的启示:文学作为话语文本,不同于历史学、哲学、心理学;文学是一种特殊的经验对象,即体验对象,一切文学意义都是在体验中被给予的,若要抓住文学意义,必须直面文学意义的体验状态。这构成了一切文学研究在最低限度上的规范性基础。文学研究若无视此种规范性基础,在与文学体验脱节的同时,也必然导致文学意义的偏移和窄化。如英加登对一些传记式批评的抨击:那些学者“相信他们是在研究文学的艺术作品,而实际上他们是在研究个性心理学”③。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从现象学文论出发,阐明文学研究的规范性基础由何得来;借助韦勒克关于文学“内部研究”和“外部研究”的区分,反思相关文学批评范式与文学体验的脱节问题;从方法论上说明文学研究如何回到文学体验,并提出建立一种文学批评的“物美学”的可能。

       一、重返现象学:确立文学研究的规范性基础

       近年来,现象学文论在国内学界颇有“过气”迹象,很少有人将其用于文学阐释。值得一提的是,胡经之主编的《西方文艺理论名著教程》初版(1988年)尚可见关于英加登的章节,再版后(2003年第2版、2016年第3版)这部分内容就消失了。这部国内影响巨大的西方文论教科书此番调整,或许能折射出学界对现象学文论的态度。现象学文论的“过气”与走马灯式的“理论热”直接相关,也与其接受情况不无干系。长期以来,学界对现象学文论的研究是在美学框架内展开的,这当然无可非议。不过,美学概念的“含混性确实可以将人引向绝望”④,不管我们如何强调现象学美学的哲学属性,都可能引来误解:它只是为文学研究提供了美学视角,一种与社会学、心理学、伦理学等并立的视角。这也是常见的文论史、文论教程给人的直接印象。应当指出,若如此理解现象学文论,就错过了其真正的理论关怀。

       胡塞尔将现象学视为关于意识体验一般的科学。现象学文论将胡塞尔提供的钞票换成零钱,意在以科学的态度为理解、研究文学奠基,这特别地体现于英加登、杜夫海纳以及盖格尔系统展开的文学现象学研究。英加登等人的出发点在于:如果文学不同于哲学、历史或科学著作,是一种特殊的经验对象,其特殊性如何体现?按照现象学的思路,它不是作品的某种客观性质,亦不属于纯粹的心理体验,而是确立于读者与作品的意向性关系。在意向的对象化过程中,对象和意识指向对象的方式,诸如感觉、分析、怀疑、思考等相互适应、结为一体。文学作品最初是处于“待机状态”的话语文本,经由恰当的意向活动,它才被激活成为文学作品。换言之,唯有恰当地阅读文学作品,才能有效地领会、研究它的意义。如果阅读、理解文学作品的方式也适用于非文学,它就是无效的。什么样的文学阅读方式是有效的呢?在这个问题上,虽然英加登、杜夫海纳等在具体论证中有一些分歧⑤,但结论是一致的:文学是体验对象,而非认知对象。具体地说,文学意义不是客观的、被给定的,而是读者携带着既有的阅读经验、生活经验与作品相互激发的产物。这可在两个方面得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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