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10.19836/j.cnki.37-1100/c.2021.04.015 一、何谓传媒艺术学 传媒艺术学以各类传媒艺术形式为研究对象。传媒艺术指自摄影术诞生以来,借助工业革命之后的科技进步、大众传媒发展和现代社会环境变化,在艺术创作、传播与接受中具有鲜明的科技性、媒介性和大众参与性的艺术形式与族群。对人类艺术的划分,删繁就简,可以分为传统艺术和传媒艺术两个艺术族群。 在狭义上,传媒艺术主要包括了自摄影术诞生之后逐渐出现的摄影艺术、电影艺术、广播电视艺术、数字新媒体艺术等艺术形式,传媒艺术的发展经历了机械复制、电子复制和数字复制三个时代。在广义上,传媒艺术体现了一种艺术融合,它既包括各类经现代传媒和传媒技术改造了的传统艺术形式,也包括了各类上述狭义传媒艺术形式的大融合。① 从总体上说,传媒艺术学是关于传媒艺术各艺术样态共同的本质、特性与规律,起源与发展,创作、作品与接受,生产、传播与审美,地位、价值与功用,历史、社会与时代等一系列问题、原理与规律的学科;也是从艺术出发,并以传媒视角对艺术进行考察与总结的学问。② 传媒艺术学是比较典型的交叉学科,可以至少从两个维度来看它的学科性质与特点。(1)从一般艺术学维度来看,传媒艺术学是与传统艺术学相对应的新兴艺术学分支。(2)从戏剧与影视学维度来看,传媒艺术学是基于戏剧与影视学,特别是基于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而延伸拓展出来的新的整合性学科。传媒艺术学的诞生和发展经历了长期的酝酿,其学科源头丰富,有诸多学科来源。戏剧与影视学中电影研究、广播电视艺术研究、数字新媒体艺术研究等的长期发展,艺术学理论中视觉艺术理论等的长期发展,以及(视觉)设计学、(艺术)传播学、美学的长期发展,都是传媒艺术学的早期来源和雏形酝酿。 在此基础之上,传媒艺术学慢慢形成了独立的学科。传媒艺术学是一个新兴、前沿、正在动态发展的学科,其发展可以以2011年为界,2011年之前为酝酿期,之后在艺术学升门的背景之下,传媒艺术学作为独立的学科开始成建制、成规模发展。2011年中国传媒大学开始首次招收“传媒艺术与文化研究”专业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目前如中国传媒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电影学院等多所国内知名院校招收“传媒艺术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如今,传媒艺术学已经是基于戏剧与影视学和艺术学理论两个一级学科,做出的跨媒介、跨领域、跨门类的二级学科方向建构。 传媒艺术学研究,主要可以分为传媒艺术战略和管理研究、传媒艺术行业和实践研究、传媒艺术理论和学科研究等方向。传媒艺术学目前主要完成了如下命题的论析和研究的搭建:(1)体系的初步搭建。(2)概念的初步提出。(3)特征的初步厘定。(4)历史的初步梳理。(5)研究的初步溯源。(6)审美的初步思辨。(7)文化的初步分析。(8)教育的初步探究。(9)传播的初步观察。(10)文献的初步解读。 传媒艺术学建设的开展和不断成熟,更是依托国家新文科建设的宏阔进程;其建设高度遵循并体现了新文科建设中对于服务国家战略、回归本土原创、鼓励学科融合、夯实基础理论的要求和目标。本文要面对的问题主要集中于在传媒艺术学建设的意义和价值有哪些?传媒艺术学的建设又如何遵循和体现了新文科建设的基本精神?回答这些问题的过程,也是思考传媒艺术学建设的必要性,以及其未来发展方向和目标的过程。 二、传媒艺术学建构的意义与价值 传媒艺术学建构的意义与价值主要体现在直接而切实地满足、回应并适应了新环境下技术发展、艺术发展、学科发展和学术发展的需要。 (一)适应技术发展的需要:单一与融合 当今,具有高度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化特点的科技发展,对艺术实践和生态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传统的艺术介质被逐渐打破,艺术呈现出边界日益模糊的状态。艺术实践的融合,使得艺术研究和学科建构必然也需要调换思维,固守于以传统单一介质(如电影、电视)为艺术划分标准的分类方式,需要予以调整。面对科技发展带来的艺术变局,在当前的艺术研究和学科建设中,亟待打破依托单一介质进行艺术类分和研究的局限,而寻找更具有整合性、融合性、包容度、兼容度的看待艺术分类、艺术族群、艺术发展的方式。 传媒艺术学的建构,正是基于这样一种需求,也因此具有更大的拓展空间。因应科技发展及其影响下的艺术融合变局,传媒艺术学不拘泥于单体的摄影艺术研究、电影艺术研究、广播电视艺术研究、新媒体艺术研究,而是在这些单体研究基础上,更能将上述艺术形式看作是一个艺术家族,寻找这些艺术形式融合之后的共性和规律。 在当前的艺术实践中,我们看到太多因科技发展带来的艺术融合示例,艺术融合已经成为一种日常性艺术生态。例如,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十数年前就已经实现了通过台式电脑和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在线观看电影和电视作品,而这种在线观看,其实已经打破了诸多电影和电视艺术的本体特征(如因观看环境、观看时序、视听感知等区别带来的影响);观看者所进行的观看活动也已经不是纯粹的电影和电视艺术接受,而是融合了互联网基因的某种网络文艺形式传受,或者说是某种艺术融合之后的艺术形态传受。再如,随着视听科技的不断发展,我们还面对着诸如:荧屏电视和智能电视如何区分?多终端的视频如何命名和界定?因应虚拟现实的介入,艺术的视与听、剧场与屏幕的边界是否已经模糊?等等一系列日常性、融合性的艺术问题。甚至包括各类传统艺术形态也在新技术发展下正在消融彼此的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