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J212 文献标识码:A 文献编号:1009-4016(2022)02-0048-07 一、卢梭与“幕” 在今日的艺术实践与相关理论研究中,科学与艺术结合已经不再是新鲜的视角,但两者第一次以明确的主题形式并列,却来自于一篇檄文,即雅克·卢梭著名的《论科学与艺术》。虽然该文所掀起的自然教育观念已被人所熟知,但科学与艺术在该文中的潜在关系却鲜有被细致讨论,以至于两者在卢梭所代表的法国启蒙思想的起源处仅仅以符号化的形象而被泛泛地认识。实际上,在《论科学与艺术》中,卢梭曾经用一段清晰的例举段落申明了自己所质疑的科学学说: 大名鼎鼎的哲学家们啊,请你们回答我:从你们那里我们知道了物体在空间是按照怎样的比例互相吸引的,在相等的时间内星星运行所经历的空间关系又是怎样的,什么样的曲线具有交点、折点和玫瑰花瓣;人怎样把万物看成上帝;灵魂和肉体怎能互不交通而又像两只时钟一样地彼此符合,那个星球上可能有人居住,哪种昆虫在一特殊的方式进行繁殖……[1] 在何兆武译本中,译者非常精确地注释了每一个问题对应的具体科学学说:物体之间的互相吸引——牛顿的万有引力学说;相等时间内行星运行所经历的空间关系——开普勒的行星运动定律;曲线的形态——笛卡尔的解析几何坐标系;视万物为神——斯宾诺莎的泛神论;灵肉问题—笛卡尔的身心平行论。为什么在将艺术与科学并置的论文中,卢梭想到并谴责的是这些科学理论?或者反过来说,为什么是这些科学理论盛行的年代产生了艺术与科学并置讨论的可能? 如果对这些排比出的学说进行共性归纳,显然它们都与一种将物理实在进行数学转化的风潮相关。卢梭提到的第一个科学问题来自于牛顿的万有引力学说,出自后者的著作《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虽然被“有”所修饰,但实际上牛顿从未发现引力在传统实在论意义上的“存在”。时至今日,我们所掌握的是引力的数学计算公式,而非它的实存。正如卢梭所言,它是一个关于“比例”的符合。开普勒的学术在这一性质的表象上更为明显,著名的开普勒第三定律呈现为平方数与立方数之间的一个比例常量,除了申明数据的基于观测的经验来源,并且没有给出任何过程说明。[2]笛卡尔坐标系以及斯宾诺莎的泛神论都是关于一种实在之物向可计算性的转化。这些学术的共同特征是:他们都消除了人与实在之物之间的直接关系,转而把世界转入某种不可见的抽象和谐之中。 牛顿的《原理》首版于1687年,但印数只有不到300本,而该书真正成为具有普及性的读物至少要从1726年第三版开始,并在1739-1742年的日内瓦版中出现了较为清晰的内容列表。《论科学与艺术》作于1749年,可以合理猜测卢梭对万有引力的了解来源于第三版的表述。在《原理》不同版本的演变中,存在着一个核心问题,即对“假说”这一概念的安置。“我不构造(杜撰)假说”,这是牛顿在《原理》总释章节中申明的著名原则。[3]但正如科学史学家科瓦雷关注到的那样,牛顿在《原理》第三版的第三编“宇宙体系”中仍然使用“假说”这个词,这显然字面上与总释原则相抵触。而更值得关注的是,这一“假说”在第二版中曾被替换为“规则”,并对原有的被标明为“假说”的命题组进行删减。也就是说在明确排斥“假说”的科学著作中,它不但没有被抛弃,反而被“偷换”成了基础。[4] 这一字面上的不一致显然也暗示了一个正面的提问:“假说”何以能够成为一种“规律”或“基础”?正如开普勒在给出其第三定律时,除了申明所使用的数据的真实性,他不能对为何选择使用平方与立方之比这一“假说”给出任何理由,它极有可能仅仅来自于纯粹的尝试。但这也正是这一时期以牛顿为代表的科学家们对“假说”的理解:一方面,存在一种“形而上学”或关于“隐秘属性”的假说,它们无法通过实验在现象与经验数据中被推出;另一方面,存在一种能够在经验数据中被推出的假说,它们确实一定程度上被我们所“设想”,但随即又被我们发现确实在世界中作为“规则”而起作用。牛顿所代表的,或者说卢梭所嘲讽的是后一种“假说”类型。 虽然在行文中,卢梭对于科学与文艺的谴责点被怪异地表述为对时间的浪费,但转化为另一种说法会让问题更清晰。这种建立在“科学假说”之上的自然认识阻碍了某种直接性,从而使得世界变得不再透明。在《透明与阻碍》中,让·斯塔罗宾斯基将卢梭思想的根源归结为对直接性的寻求。在这一视角下,卢梭的立场并不能以“理性”与“非理性”的对立来刻画,根本性的抉择在于途径是间接和还是直接。[5]82童年被污蔑的创伤记忆让卢梭将“表象”视为“有罪的”,人们无法透过“表象”看到真理,反过来却会承担来自“表象”的指控。“表面现象控制了我”[5]9,这一对于“表象”的指控显然不同于牛顿所代表的科学观念。在后者的域界中,“表象”是认识运转的轴心,它既是目标又是起源,毋宁说科学原理的发现,即是“表象”何以能够向我们如此这般呈现的“屏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