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1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26(2021)10-0178-08 参与性在巴赫金的表述诗学中主要指表述主体的行为过程,这一行为过程是一种充满了情感意志语调的负责任的行为,而表述主体的参与性思维是在事件的构建过程中发生的。巴赫金认为在历史活动中,唯一存在的中心是人,而每一个体的人是不可能重复的,巴赫金所说的个体即我,我代表具体的人,是行为的主体,这个主体是有思想、可以做出各种负责任行为的人。行为主体以自己连续的行为历史地、现实地参与存在,因此,存在是由人的行为构成的事件性的过程。巴赫金指出:“参与性思维在所有宏伟的哲学体系中都占据着主导地位,有的是有意识的和明确表现出来的(特别是中世纪),有的是无意识的和隐蔽的(在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的各种体系中)”[1](P.10)。因此,参与意味着人必须采取一定的态度,并做出能动的选择,而涵盖和渗透唯一的存在即事件的情感意志语调是意识的某种应有的方针,这种方针具有道德价值,体现着主体的责任感。 存在意味着我的主体行为参与存在,而行为的结果就是事件。存在是行为的统一性,它具有审美、理论、社会方面的价值。表述是存在中的一个环节,它体现了存在的价值,表述参与到事件的形成与价值的实现过程中,以此来反映“事件即存在”的价值。每一个表述都是由其他表述组织起来的复杂链中的一个环节,每个表述都参与社会性思想交流,在这种交流中,人们交流的是“思想,亦即表述;而表述是借助于语言单位(单词、词组、句子)构建的”[2](P.156),实现着一定群体或流派的目的。 一、表述具备参与的条件 表述因为具有思想性、指物涵义的充分性、表现力而具备了参与的条件。巴赫金指出一切表述都是参与思想交流的过程。 首先,表述具有思想性。表述的思想性说明了在言语交际中,要理解表述就需要对这个表述作出积极的应答态度。因为理解要求有一定的回应,所以,听者与说者在互动时需要交流思想。当听者在接受和理解言语或语言意义时,他要对这一言语采取同意或不同意、全部还是部分同意的态度,而这种态度是一种积极的应对态度,通过这种态度可以补充、应用它所理解的内容。听者从他开始聆听起以及在整个理解的过程中,便形成了自己的应对立场。这样,对表述作出反映可以从真、善、美等价值角度去评价,这也说明了语言、具体表述、生活之间的联系。任何口头或书面的表述,或者在任何交际领域中的表述,都反映了说者的个性,以个人的风格参与社会性思想的交流。 其次,表述指物涵义的充分性。表述的指物涵义方面属于“各专门学科研究的范围:只有这些学科才能分析表述的科学、艺术、哲学、政治和道德等方面”[3](P.264)。表述的指物内容与话语的指物内容不同,表述的指物内容针对的是言语所指的内容,具有充分性的特质。而话语的指物内容具有倾向性,它与具体的情态结合在一起。巴赫金研究的表述的指物涵义是从语言学入手,把它看成是言语交际的一个方面,着重研究它与语言、与言语交际的关系。与表述指物涵义相关的因素包括:语言交际具体、唯一的情景,与表述交际的所有个人情况、参与交际的人、参与交际的人之前的表述。将这些因素联系起来,才能掌握说者的言语主旨、言语意图。而说者的言语意图、言语主旨及全部的个性和主观性,都表现于所选定的体裁中。表述的指物涵义在这种选定的体裁中形成和发展。因此,巴赫金指出每一个表述必须有一定的指物意义的内容,言语主体或者作者设定的指物涵义的任务或主旨决定了语言手段和言语体裁的选择,表述的指物涵义也是在参与性中实现的。在不同的言语交际领域,说者对自己表述的指物意义内容所持的主观评价态度不同。因为情态因素无处不在,所有绝对中立的表述是不可能存在的,而表现说者对自己言语对象的情感评价态度的手段之一是表情的语调。在表述之外,这个情感语调便不存在了。因此,情态是在语言表述与具体的现实相联系中出现的,任何孤立的一方如语言体系或者在我们身外客观存在的现实都不可能产生情态因素。表述、表述的风格和布局是由表述的指物意义和它的情态意义决定的,也取决于说者对表述指物意义所持的评价态度。 最后,表述的表现力。表述的表现力主要指表述可以表现自己、表达自己的立场和观点。这与对他人及他人表述的态度是不可分割的。表述的表现力体现了说者与听者的世界观。思想只有与别人交流时,才能成为真正的思想,交流的思想之间是不可分割、互相反映的。这种反映会渗透到表述的指物意义、布局结构中。表述既要满足自己的对象所述的内容,也要与听者进行思想交流,要求回答、赞同、共鸣、反对等态度,力求使自己的言语被人理解。在言语交际中交流思想的每一个表述都具有他人话语的回声和余音。每一表述首先以某种方式考虑该领域中此前的表述,并对它作出回应,或反驳它、或肯定它、或补充它、或依靠它,从而确立自己的某种立场。即表述既有作者也有受话人,它要诉诸某人,说者要想象和理解自己的受话人,受话人参与表述理解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