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文学在其一个多世纪的学科发展历程中,似乎始终摆脱不了其身份“漩涡”,而且每出现一股理论新潮,它就被缠进又一轮身份漩涡。从上个世纪初最早的名实不符之辩,到20世纪中期的“比较文学危机之争”,再到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比较文学发展方向之见”,无不由形式主义、新批评、结构主义、解构主义等一拨拨新论所致。时至今日,在各种“后”学,即后结构主义、后现代主义、后殖民主义等理论大潮的冲击下,在这当今电子信息高速发展和经济金融“全球化”的阴影中,比较文学的“漩涡”不仅依旧,而且还陷入了更深一层的漩涡中心——“反欧洲中心”和“反民族主义”。这一情形发生在上世纪末的最后十年里,其所引发的争论在1995年出版的、由时任美国比较文学学会会长查尔斯·伯恩海默所编的《多元文化时代中的比较文学》[1]一书中体现得最充分。漩涡依旧,影响仍在,不能不予以评说。 一、反欧洲中心与反“民族主义” 伯恩海默在这本书中建议,比较文学在这世纪之交的微妙关头,由于文化发展出现了全球一体化和跨学科的强劲势头,因此,比较文学既应彻底反思并放弃其顽固的欧洲中心倾向,又应将其关注的中心由文学转向文化并扩大为对其他文化文本的研究。书中所收集的十多位学者的论文,针对伯恩海默的建议,出现了两种观点。一种如科勒(Jonathan Culler)、布卢克斯(Peter Brooks)等人,对此持反对态度,认为“没有必要将比较文学重新界定为比较文化”,而应当“接受留给我们比较文学的独特身份和重要功能——从比较的角度研究文学,并且考虑到文学的各种国际呈现形式”[1](P97-106,117-121)。这可以说,是从比较文学和文学研究立场出发的学科传统之见。 另一种相反的如裴莱特(Mary Louise Pratt)、周蕾(Rey Chow)、吉努韦斯(Elizabeth Fox-Genovese)等则支持报告的建议。他们从理论出发,又回归理论,想以文化研究理论假设置换比较文学的基本原理。尤其是周蕾,还以其华裔学者的身份补充指出,用非西方的经典来取代西方经典,并没有解决文化霸权问题,因此对欧洲中心的批判应以对民族主义的批判为“前提”,否则“一个曾经是‘欧洲中心’的多元语言主义,将很容易换成非欧洲语言的一套标准而无需安上欧洲中心主义的语言知识等概念之名”[1](P107-116)。说得明白点,其意思是说,例如西方国家总习惯把英文系、法文系、德文系等称作“大的”或“多数”语文系,而把中国文学、印度文学等列入东亚系、南亚系中并称之为“小的”或“少数”语文系;但印度裔学者玛优姆达(MAJUMDAR)提出,应“改换视角”倒过来称“英国、法国、德国的文学,只是一种‘准民族文学’”,而与印度文学相对应的应是欧洲文学[2](P6)。这么一来,按照周蕾的意思就是用印度的“论语”,继续推行没有欧洲中心多元语言主义的印度民族主义的中心霸权。所以周蕾主张既要反欧洲中心主义,又要以反民族主义为“前提”。 对她这番话语,我们可作如下逻辑关系的概括表述: 由于当今全球多元文化的发展特点,比较文学研究应搞文化研究并反欧洲中心主义,再加上周蕾所说、伯恩海默在该书“绪论”中所肯定的反民族主义;所以,全球化多元文化的比较文学,等于反欧洲中心主义加反民族主义的文化研究。若采用大家熟悉的数学公式,即: ∵比较文学=文化研究 ∴全球化多元文化=反欧洲中心主义+反民族主义 当然,上述的公式化简,不仅显得简单机械,而且还有荒谬之嫌,那就是既反欧洲中心主义,又反民族主义,而且要干净彻底,那全球化的多元文化岂非成了海市蜃楼?成了虚无主义?可以肯定这绝非周蕾等人的本意,因为他们希望在后殖民时代“如此多样的语境中”,关注“边缘化或被压制状况的声音”,克服“与权力控制机制相联系的话语”中的欧洲中心主义,并为此还必须反对籍“他者”之名再复制其他中心主义的文化霸权问题,方能最终“以寻求更世界化的跨文化途径”[1](绪论)。然而,乌托邦的许诺,毕竟经不住理性的思考和实际的检验。因为问题接踵而至:比较文学转为文化研究是否就能“放弃”其顽固的欧洲中心呢?纵然加上了“反民族主义”或“批判民族主义”的前提,在当今世界学术对话语境中,在非西方并被殖民过的国家尚有不同程度“失语”的情况下,能真正导向具有多元文化的“世界文学”这一学科宗旨吗?是这些国家的“民族主义”、还是欧洲殖民国家曾盛行一时并至今未绝的“欧洲民族主义——欧洲中心”,才是比较文学学科发展的大敌呢?问题的关键是: 抽象意义上的“民族主义”,同历史总体现实中的曾被殖民国家的“民族主义”,以及欧洲和西方国家的“民族主义”,是否等同、等效的同一码事? 一个最基本的历史客观存在事实是,欧洲的民族主义,当它越出欧洲疆域时是同殖民主义、同帝国主义扩张侵略等行经“等同”的。换句话说,在世界背景下,殖民国家的民族主义,从来就是“侵略和排斥‘他者’的工具”。一部血淋淋的世界近现代殖民史,一部中国从鸦片战争起,到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日军屠杀南京城的百年民族耻辱史,就是最有力的明证。之所以如此,乃是民族主义“在欧洲经历了一个从正面作用到反面作用的变化过程”,正如西方权威的《方塔那现代思想辞典》所概括的,它既是“一种以属于某一个由共同的种族、语言和历史纽带连接在一起的集团的感情、并通常和某一特定地区相一致的”,同时它又是“一种相应的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把民族国家吹捧为理想的政治组织形式,故而要求它的公民把对它的忠诚看得高于一切”[3](P559-560)。前者是一种历史形成的传统积淀和客观存在,而后者则是狭隘的民族主义信念。正是这后者,发展到后来,在欧洲滑向了沙文主义——“一种杂有仇外主义的过头和不合理的民族主义”,再进而陷入了纳粹主义——主张“雅里安人种最杰出的德国人,具有‘统治民族’的种族优越性”、“恶性的反犹太主义”以及“在德国军事力量的支持下,实现其在欧洲建立德国霸权的野心”的罪恶泥坑[3](P120)。在欧洲疆域之内,它给欧洲人民带来了空前浩劫,并留下了至今难忘的余悸;而在欧洲之外,它被欧洲殖民者利用为大肆侵略和排斥“他者”民族的工具,并同军事上和贸易上的竞争、牺牲他国民族的扩张以及帝国主义行径等同起来[3](P560)。他们既仗其“船坚利炮”,将欧洲各殖民国的版图,扩张到了全球各地;又手捧“基督福音”及其意识,连同其价值观念,如自由平等和强权公理、物种进化和弱肉强食、莎士比亚和拜金主义等鱼目混珠地推销浸润到世界各处,给殖民地国家和民族,带来了空前的灾难和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