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赫金表述诗学的他性意识与主体边界

作 者:

作者简介:
龚举善(1964- ),男,湖北竹溪人,中南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文艺理论研究(湖北 武汉 430074)。

原文出处:
河北学刊

内容提要:

表述诗学涉及世界观、艺术观、表达观、接受观以及据此而来的对话、复调、外位性、超语言学诸问题,客观上成为巴赫金学术体系的中轴和话语体系的根基。巴赫金认为,任何表述都包含着渴望他性应答的预期,当这种预期以召唤意识的方式与表述的客观情境相遇时,便生成表述本体的响应结构,进而影响表述的对话关系及其可能拥有的应答理解效果。任何整体都有边界,表述的边界集中体现为主体的边界,亦即不同言语主体在具体交际过程中的更替界线。边界不仅使单个表述具有单子性能和识别表述单元的特征,而且拥有生成表述新质的能量。完整的、具有建构功能的表述,拥有言语意志、指物意义和体裁形式等多方面的完成性,它们联合推动着表述活动实现积极应答式理解。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22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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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0-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071(2021)05-0122-09

       巴赫金的表述观涉及世界观、艺术观、表达观、接受观以及据此而来的对话、复调、外位性、时空体、超语言学诸问题,客观上成为巴赫金学术体系的中轴和话语体系根基,可称之为“表述诗学”。鉴于学术界对巴赫金表述诗学研究明显乏力的现状,本文试从他性意识、主体边界以及完成性等层面切入巴赫金的表述论域,以便清晰窥测巴赫金表述诗学相对完整的逻辑建构轨迹。

       一、他性意识:表述的生成前提

       表面看来,应答理解似乎主要是应答理解者的事情。然而,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是,应答理解的前提是他性(或他人)回应。表述主体的提问,本身就包含着他性应答理解的预期,当这种主观预期以召唤意识的方式与表述的客观情境相遇时,便生成表述本体的召唤结构。因此,表述者是否具备自觉的、关于表述的他性召唤意识,直接影响着表述的对话关系以及这种关系系统所可能拥有的应答理解效果。是以,巴赫金强调,“‘使人听到’——这本身已是对话关系了。话语希望被人聆听、让人理解、得到应答,然后再对应答作出回应,如此往返”[1](P337)。

       根据巴赫金的研究,表述的他性召唤意识包含以下三个主要面向:

       (一)表述的“他性”意识

       从应答理解的角度看,表述须有自觉的他性意识,因为表述既不是自说自话,也不是单向独白,而是享有与自性提问相对应的对于他性应答进行预判的责任与义务,亦即具有“提问—答问”的内在呼应机能。“表述是为别人建造的。思想只有在向别人讲时才成为真正的思想,意识才成为对他人来说实际的意识。”[1](P265)正因为表述的他性应答特征,所以,“任何表述都要考虑接踵而至的对自己的反应,如同意,反对,怀疑等等,也就是应答的理解”[1](P225)。具体而言,表述既是对前在乃至潜在环节的应答,也包括对后续必然或应然环节的提问——“当说者创造表述之际,后续的环节当然还不存在。但表述的构建从一开始就考虑到了可能会出现的应答反应,实际上它正是为了这种反应才构建的。”[1](P181)

       既然表述是为他人建构的,那么在表述时就应充分考虑他人受话时可能的接受状况,亦即先行对受话者的应答理解作出必要的预测。这种带有预测性的他人意识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是预测受话人的多元性。受话人与应答者既可同为一人,也可处在不同的方向而表现出多元性。对于前者,日常对话和信函交往中最为常见,其具体情形是——我要回答的那个人,正是我的受话人,而我本身则又期待着他的回答[1](P182)。这表明,不仅他性受话人可以兼具应答理解者的身份,作为表述者的说话人也可能反过来成为他性话语的受话人和应答理解者,并以此为基点开始新一轮表述的设问。这样,自性主体与他性主体均可分别兼任说话人、受话人和应答者,从而构成典型的“一体多元”特征。巴赫金进而认为,在表述的受话人中,不仅有作为“第二者”的应答者,还可能存在着作为“第三者”的“超受话人”。不仅如此,在表述所构成的应答理解系统中,可以有多个“第二者”或“第三者”,甚至在理解性对话中除了第三者之外还可能有“无限的参与者”,这就进一步强化了复杂表述的“多体多元”表征。在他看来,“第三者”常常扮演着“超受话人”的角色——“除了这个受话人(第二者)之外,表述作者在不同程度上自觉地预知存在着最高的‘超受话人’(第三者);这第三者的绝对公正的应答性理解,预料应在玄想莫测的远方,或者在遥远的历史时间中。”[1](P335)换言之,预测中的受话人不一定身处当下狭义的表述语境中,很可能是将来时态的“理想阐释者”。在这种情况下,表述者特别是“第一者”的表述主体须拥有开放的胸襟和面向未来的眼光。

       其次要适度兼顾应答者受话时的统觉背景。巴赫金对此作了相对翔实的说明:说话时总要考虑受话人接受我言语时的统觉背景——“他对情景的熟悉程度如何,他是否拥有这一文化交际领域的专门知识,他的观点和信念如何,他有什么成见(从我们的观点上看),他的好恶如何;因为所有这一切将决定他对我的表述的积极的应答性理解。”[1](P182)此外,巴赫金补充指出,在诸如演讲之类的言语体裁中,表述主体对受话人应答理解的背景预测可能更为复杂,同时也紧张得多。

       (二)表述的针对意识

       主体意愿层面的表述,既要拥有他性意识,亦须具备针对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进而获取极大化和最优化的应答理解效果。巴赫金在比较研究后强调,“表述的诉诸性、针对性,是它的一个基本特征,离开这一特征就没有也不可能有表述”[1](P186)。这种针对性包括受话对象、发话方式、表述内容、言语体裁等多个层面。巴赫金发现,表述的诉诸对象不同于表述对象。表述对象可以是人,可以是物,也可以是人和物组成的事件;而表述的诉诸对象则主要是人——即听者、受话者、交谈者、应答者。巴赫金指出,表述首先要求诉诸于人,其次要优先诉诸指向性的、特定的人,特别是预期中的应答者。不仅如此,表述的诉诸对象还具有多层次性——“这个受话人可能是日常对话的直接交谈者,可能是文化交际中某一专门领域的专家群体,可能是在不同程度上专业化的听众,可能是民众、同代人、志同道合者、对手和敌人、下属、上司、底层人、上层人、亲朋好友、陌生人等等;受话者又可能是完全不确定的、不具体的他人(如表情类的各种独白表述)。”[1](P181)

       巴赫金意识到,具有显著针对性的表述不但可以增强发话效益,而且还拥有反向催生表述主体的表述立场、手段和风格的功能,并可据此达成预期应答效果。这种“预期”主要包含两项指标:一是确定表述立场和发话姿态。在何种立场上进行表述,不完全取决于表述主体的个人意愿,它既受制于社会情势、意识形态、交际条件和言语流动,也与表述所针对的受话人、应答者及其应答理解时可能拥有的统觉背景息息相关。从某种意义上说,表述的言说立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表述者对诉诸对象的预想和推定。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巴赫金表示,“要确定自己的立场,而又不与其他立场发生关系是不可能的。所以,每一表述都充满对该言语交际领域中其他表述的种种应答性反应”[1](P177)。二是预定表述形式和表述风格。在预测受话人可能具有的相对完整的统觉背景时,表述者还将同时决定选择什么样的表述体裁、布局手法、语言手段,亦即决定表述的风格[1](P182)。一般而言,在表述活动中,说者对相关语言手段的选择或多或少都要受到受话人以及预见中应答理解的影响。譬如,“亲昵的和隐秘的体裁与风格(至今研究甚少),十分鲜明地揭示出:风格依赖于说者对自己受话人的一定的认识和理解,依赖于说者对受话人积极的应答性理解所作的预测”[1](P184)。这说明,表述方式和体裁风格的构思及其在表述活动中的物化过程,既是表述主体他性意识的体现,反过来又决定着表述的整体风貌和提问效果,而表述者针对他性应答理解的心理预期最终转化为对于自性表述立场和表述格调的约束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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