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阶级性与人性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中国文学理论传统中,文学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一个重点问题。早期的文艺社会学观念受前苏联当时的文学观念影响,把文学的政治倾向性或阶级性视为文学最本质的属性。这种观念后来被前苏联文学理论界批评为“庸俗社会学”。到了80年代,中国的文学研究者也逐渐接受了前苏联学界的这个批判概念,认为这种观念把文学简单地等同于政治,是对文学“内部规律”的忽视。 从整体上回顾50年代到70年代末甚至80年代初的中国文学理论观念,除了那种简单地把文学等同于政治的阶级论文学观外,还有一个重要的理论范畴,就是“典型”观念。尽管80年代以后的文学理论研究中,许多学者努力从文学的“内部规律”角度给这个概念更多地赋予审美方面的意义,但从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中这个概念的起源——恩格斯对哈克耐斯《城市姑娘》的批评中所说的“真实地再现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来看,毫无疑问这本来就是个关于文学形象的历史-社会意义的概念。事实上,自50年代以来讨论文学形象的“典型性”概念时,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在讨论文学形象的社会属性问题。这个观点走到最极端便是“三突出”,即相信文学应当表现无产阶级的典型代表形象。无论是阶级论还是典型论,都体现了一种一元论的文学想象,即相信成功的或优秀的文学形象必然要体现一种正确的或者说先进的普遍价值观念。 传统上与阶级论相对立的另一种文学观念是人性论观念,即相信真正伟大的文学形象应当表现的是普遍的人性。从50年代到80年代中期,人性论都曾被作为与阶级论对立的错误甚或反动观点而遭到批判。但如此长期持续的批判恰恰也证明了这种文学观念的影响和生命力。人性论观念虽然与阶级论或“庸俗社会学”观念对立,但并不表明这是一种非社会学的文学观念。实际上,人性论文学观念同样关注文学形象的社会意义。不过这种文学观念所隐含的文学想象是对普遍人性的想象。这种普遍人性意识在前苏联50年代的“解冻”时期和中国80年代的“伤痕文学”与“反思文学”时期有意识地作为阶级论文学观的对立面出现,因而表现得最为鲜明甚至戏剧化。 阶级论者认为现代社会仍然是阶级社会,而在阶级社会中个人的社会属性最重要的就是或隐或显的阶级属性;因此,文学应当表现的社会性从根本上说就是阶级性。人性论者所持的观点当然正好相反,认为阶级性只是人的社会属性的一种特殊形式,在各种特殊形式的背后存在着更普遍也更具有终极意义的共同属性,就是所谓普遍的人性;文学的社会性从最深刻的意义上就是要表现那种普遍的人性。尽管阶级论和人性论近乎势不两立,然而从文学所体现的社会意识而言,我们还是不难发现二者的共同点。简单地说,这两种文学观念的背后有一种共同的文艺社会学公设,就是相信文学形象所表现的社会意识应当是被社会普遍认同的价值观念。显然,由于这两种观念的冲突而形成的二元对立实际上正是一元论观念的表现形式。换句话说,无论对于阶级论也好,人性论也好,都认为文学所表现的社会价值应当是正确的和普遍的,因而从最终意义上讲也是唯一的。在传统的文学观念论争中,无论人们对文学形象的社会意义内涵在认识上有多么大的分歧,对于文学的社会价值的一元性似乎从来没有发生过疑问——直到80年代后期“痞子文学”出现为止。 二、“痞子”与身份意象 在文学观念出现重大变革的20世纪80年代,经典的文艺社会学理论受到了怀疑和挑战。怀疑和挑战不仅仅来自理论研究中突破教条束缚的需要,而且更重要的是来自文学经验的冲击。80年代前期,当伤痕文学、反思文学、朦胧诗和意识流冲击传统的文学观念时,人们还可以把这些反传统的文学经验纳入到传统理论的二元对立框架中来进行评价,判定这些文学所表现的社会意义是进步的、正确的抑或是反动的、错误的。而当王朔那些玩世不恭的“顽主”小说出现时,关于文学的社会意义理论遇到了真正的麻烦。 起初当一些批评家把王朔的小说称为“痞子文学”时,是想批判这种文学的消极价值。王朔小说中的那些“顽主”们拿各种政治语汇“开涮”、戏仿和嘲讽正统意识形态所推崇的革命精神或道德理想;而小说的叙述者似乎不但没有对这种反意识形态的态度有所批判,反而带着欣赏的态度。更重要的是,这些“痞子文学”在嘲弄了正统意识形态之后,并没有提出另外一种具有普遍意义或终极追求性质的高尚道德理想。这在一些批评家看来是一种价值观念失落的消极现象,所以当他们把王朔的小说称作“痞子文学”的时候,不仅是说小说中的主人公们是一群“痞子”,而且小说的叙述者或作者也被归入了“痞子”之列。“痞子”是个贬义词,这就是说,这种批评表达的仍然是一种传统的一元论意识形态批判立场:“痞子”即使不算坏人,也肯定是一种在价值观念上应当被否定或改正的角色。如果拿过去几十年中人们所习惯了的社会价值观念来衡量,这种“痞子”应当算作是一种介乎进步和反动之间而倾向于“落后”的人物;如同过去的文学中常见的那类“中间人物”一样,可以通过批评教育转化为进步,也可以因为受到不良思想的影响而堕落到反动;总之他们是二元对立框架中的某种游动成分,他们的存在及其道德意义的不确定性并不影响社会价值观念的二元对立结构。比如王朔的《动物凶猛》《橡皮人》《许爷》《玩儿的就是心跳》之类小说中的主人公基本上就可以被当作这样一类或者可以变好或者可以变坏的小流氓或“痞子”。 但这种极端的形象并不能说明什么。这种文学现象真正复杂之处在于,更多的形象其实无法进行这样简单的归纳。特别是当《顽主》《大撒把》《编辑部的故事》《甲方乙方》《没完没了》等从早期的“痞子文学”派生出的一批电影和电视获得了大量观众后,这种形象的社会属性问题就变得更复杂了。无论是作品中的人物、故事的叙述者还是喜欢这类作品的观众,都不再可以简单地统统当作小流氓、“痞子”而纳入到传统的二元对立模式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