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J12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40X(2021)04-0071-09 doi:10.14003/j.cnki.mzysyj.2021.04.08 中国正统谱系中的“艺术”,主要指在中国官方正统思想观念中对艺术起源、衍变、特质、范畴的界定与阐释。这种艺术是相对于民间的多元艺术而言的,是中国古代国家层面建构出的文化思想体系中的艺术。具体而言,它以中国历代官修史书中的艺术列传、术艺传、方技传、艺文志,官修目录学著作,以及文人士大夫文集中有关艺术评价等文献为载体,包含诸如形家地理、风角星象、药理医术、建筑机巧之技与书画、篆刻、音乐、杂技等休闲娱乐等艺术。近代以降,中国正统的艺术观念受到西方艺术观念的影响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近现代中国正统谱系中的艺术,则以西方艺术谱系为指导,以官修的书籍目录和教育体制中的学科体系构架为载体,建构出卓具现代意义的艺术谱系,设置了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五个一级学科。 一、中国古代正统谱系中“艺术”的知识考古 (一)中国古代正统谱系之艺术起源 从词源上看,中国正统观念中将“艺”与技能、方术联系在一起。“艺”字较早出现于《周礼》中。《周礼·保氏》曰:“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①此将艺视为儒家的六种技能技艺。《论语·子罕》卷五:“子云:‘吾不试,故艺。’”②此处的艺指向了技能。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将埶释为种。五代徐锴《说文解字系传》阐释道:“埶,种也。从坴丮,持种之。诗曰:‘我埶黍稷。’臣锴曰:‘坴,土也,今俗作艺。’”③其后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又进一步加以解释:“‘埶,种也’,齐风毛传曰:‘蓺,犹树也。树种义同。’唐人树埶字作蓺,六埶字作藝。说见《经典释文》……周时,六艺字盖亦作埶。儒者之於礼乐射御书数,犹农者之树埶也。”④徐锴、段玉裁等将埶释为手持种子入土之意。段玉裁更将埶字与儒家的六艺联系起来。《孟子·滕文公上》卷五曰:“后稷教民稼穑,树艺五谷,五谷熟而民人育。”⑤此将艺指向了稼穑农耕之技。这显然与传统的农耕文明有关。⑥ “艺”字产生之初,不仅指向技术,还指向儒家的六种经典,即《诗》《书》《礼》《易》《乐》《春秋》。《汉书·艺文志》言:“凡六艺一百三家,三千一百二十三篇。六艺之文,乐以和神,仁之表也;诗以正言,义之用也;礼以明体,明者著见,故无训也;书以广听,知之术也;春秋以断事,信之符也。五者,盖五常之道,相须而备,而易为之原。”⑦此处的“六艺之文”可以理解为与儒家六艺相关的文献,也可阐释为六艺本身就是以文献的形态存在的。可见,“艺”字在产生之初,即被统治阶级赋予了权力意志,成为传播思想与文化的一种载体。也因此,清章学诚云“夫六艺为文字之权舆,《论语》为圣言之荟萃”⑧,将六艺视为儒家思想的精粹。 而“术”字则较早出现于《礼记》中。《礼记·乡饮酒义》曰:“古之学术道者,将以得身也。是故圣人务焉。”唐孔颖达疏曰:“术者,艺也。言古之人学此才艺之道也。‘将以得身也’,谓使身得成也。此谓宾贤之人有术道。”⑨汉许慎《说文解字》将术解释为:“术,邑中道也,从行术声。”清段玉裁注曰:“邑,国也。引申为技术。”⑩可见,术字最早指的是圣人成身的实用价值,“术”与“艺”的含义相类,可以引申为技术。庄子《南华真经》云:“故通於天者,道也;顺於地者,德也;行於万物者,义也;上治人者,事也;能有所艺者,技也。技兼於事,事兼於义,义兼於德,德兼於道,道兼於天。”(11)庄子较早地将“艺”与“技”结合,并与统治者的思想与品德结合起来。 (二)中国古代正统谱系之“艺术”发展脉络 艺术是一个具有活态流变性的演进范畴。“艺”字在目录学著作中作为单独的目录门类出现,始于《七略》。汉刘歆(约前53-23年)在《七略》中设立六艺略,确立了六艺、诸子、诗赋、兵书、术数、方技六分法的分类体系。汉班固(32-93年)的《汉书·艺文志》承袭《七略》的六部分类法,将当时的官藏图书分为六艺、诸子、诗赋、兵书、数术、方技六大类,于六艺类中收录易、书、诗、礼、乐、春秋、论语、孝经、小学共一百零三家,开始以艺为典籍文章冠名。《七略》与《汉书》都将“艺”指向了儒家典籍。此亦可见出,在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化政策影响下,儒学经典的地位持续上升,“艺”也指儒家的政治思想与文化主张。 汉代将儒家的六艺、六经视为“艺”。汉末魏晋时期,是一个艺术快速繁荣演变的时期。当时的帝王贵胄与文士墨客大量参与到书画音乐等艺术活动中来,史书中艺术的各个子门类开始不断细化,融入更多的音乐、书画等元素。梁沈约的《宋书》即将书法、音律纳入艺术的范畴,展现出鲜明的时代文化特色。艺术二字并举,较早出现于南朝宋范晔(398-445年)的《后汉书·孝安帝纪》:“诏谒者刘珍及五经博士,校定东观五经、诸子、传记、百家艺术,整齐脱误,是正文字。”(12)《后汉书·伏湛传》曰:“永和元年,诏无忌与议郎黄景校定中书五经、诸子百家、艺术。”唐李贤注云:“艺谓书、数、射、御,术谓医、方、卜、筮。”(13)此“艺术”指各种实用的技艺和方术,与传统的巫文化相关联。 《旧唐书》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其对艺术的阐释,主要体现在《经籍志》与《方技传》中。《旧唐书·经籍志》于丙部子录设有杂艺术类,收录投壶、棋、博弈等游戏技艺之书,将杂艺术指向游戏之用。《旧唐书·方伎传》收录方伎名家29人,囊括精通天文、算历、医术、占相、符箓、阴阳、五行等技能之人,其中还包括僧道之人。其方技的范畴与《隋书·艺术传》《北史·艺术传》中的艺术范畴大体相类。也就是说在五代时期的官方文化观念中,方技与艺术所指的内容是相等的,指向了技术之用;而杂艺术则指向消遣游戏。由此可见,由唐至五代艺术观念发生了细化与转型,开始与传统的方技有意识地加以区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