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追问真相”与“意义建构”之间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春青,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特聘教授(广东 广州 510006)。

原文出处:
学术研究

内容提要:

张江教授的《再论强制阐释》一文对“强制阐释”问题做了进一步深入阐发,在阐释对象的确定性、“强制阐释”现象产生的心理原因以及克服“强制阐释”的具体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见解,对推动阐释问题的学理性探讨和建构中国当代阐释学具有重要意义。但该文在阐释的有效性及“文学阐释”等问题上所持观点尚可进一步商榷。主张阐释对象的确定性并没有问题,但这种确定性不能理解为意义的唯一性,它还包括文字背后隐含的丰富意蕴。对于阐释而言,“追问真相”是“意义建构”的基础,文学阐释不仅仅是寻求“共鸣”,而同样是一种“意义建构”。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22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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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张江教授发表《强制阐释论》,在学界掀起轩然大波,论者蜂起。经过反复争论、质疑、辨析之后,在今天的学术界,“强制阐释”已经成为人人熟知的学术话语了。近日张江又发表了《再论强制阐释》,在当年《强制阐释论》的基础上进一步讨论“强制阐释”问题,除了广泛吸收来自各方面的意见之外,还借鉴了认知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的某些研究成果,论证更加深入细密了。在读了这篇文章之后,激发起笔者关于阐释的确定性问题的几点新的想法,陈之于下,就教于张江教授及学界同仁。

       一、关于阐释对象的确定性

       《再论强制阐释》一文的第一部分用了大量篇幅讨论阐释的确定性问题。作者认为“强制阐释”最突出的表现是对阐释对象的确定性的不尊重甚至否定,把一己之意强加于文本,“借文本之名,阐本己之意”。①作者反复强调的是:阐释行为是一种针对某一对象的理解性言说,而不是自立其说。对象是确定的,阐释如果背离了对象的确定性,那就是无效的,失去了合法性的,必然是“强制阐释”。总之,阐释对象是阐释者“面对之象”,外在于阐释者,具有其自身的独立性,“阐释是对象的阐释”,因此要受到对象的限制和约束,不能是漫无边际的。阐释者有其阐释的自由,但这一自由是有条件的,即必须是关于具体对象的阐释而不是任意言说。围绕一个具体阐释对象,阐释者可以而且应该揭示出古往今来从来没有人发现过的意义,此为阐释的自由,但阐释者的阐释无论如何独特而新奇,都必须是围绕对象展开,有着来自这一对象的根据,离开了对象便不再是有效阐释。为了阐明这个道理,作者举出了极具说服力的例子,这就是海德格尔和卡西尔之间那场著名的辩论。两位著名哲学家争论的焦点是关于康德哲学的阐释。海德格尔从自己的存在论立场出发把康德哲学阐释为一种存在论哲学,卡西尔则认为康德哲学是一种知识论而非存在论,在康德那里并不存在关于“此在”这样的观念。卡西尔的批评无疑是正确的,因为海德格尔自己也承认康德并没有直接表达出存在论的思想。但是海德格尔却有着自己的理由,他认为“强制阐释”不仅是合理的,而且是真正的阐释所必需的。因为真正的阐释不应当仅仅说出对象已经说出来的东西,而是应该说出对象没有说出来的东西。在他看来,只要在一种“在先照耀着的理念的力量”的推动和引导之下,阐释就能够揭示阐释对象所没有说出来的东西。在张江看来,海德格尔体现的不仅是典型的“强制阐释”行为,而且还是一种“强制阐释”理论。毫无疑问,张江关于卡西尔和海德格尔争论的评价是公正合理的,在这里海德格尔所坚持的并不是一种恰当的阐释学观点。真正的阐释应该是关于阐释对象的阐释,而不应该把自己的观点强加到对象身上。但是这是不是说阐释只能是关于阐释对象已经说出来的意义的阐释呢?如果是这样的话还用得着阐释吗?下面谈谈本人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阐释对象的确定性究竟意指什么?在我理解,按照张江的逻辑,绝不是指意义的唯一性。假如一个文本只有一个确定的意义,那么,在一位阐释者准确地揭示这一意义之后,一切阐释就都不再需要了。这种见解实际上是一种自然科学思维,或者认识论框架内的主客体认知模式的产物。如果我们追问一块石头的构成元素是什么,那么答案只有一个,它一旦被发现就不需要再追问了。如果我们追问《红楼梦》的意义究竟是什么,那么答案就不可能只有一个,关键看你从什么角度和层面上来看它。只要有新的审视角度就会有新的意义现身。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作为阐释对象的文本就没有确定性呢?确定性当然是有的,张江教授对阐释对象确定性的主张并没有问题。但这种确定性不能理解为意义的唯一性。我理解,构成文本的符号系统是确定的,因而其所负载的信息系统也同样是确定的。例如一部现实主义的小说,其时间、地点、人物、情节、场景等等一般都是确定的,只要稍有文学知识的人都会读懂。一篇哲学论文,其主要观点、核心概念、逻辑关系等等一般也是确定的。这就是说,文本借助文字符号说出了什么是有确定性的。但是文本的这个具有确定性的层面并不是阐释结果,而是阐释的基础,只有建基于这个基础之上的阐释才是有效的。阐释之所以必要是因为文本说出来的意思背后还隐含着没有说出来的意思或者意义,只有通过理解和阐释才能够让一般读者把握到这层意思或意义。马克思说:“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②这句话表面意思很简单,识字的人都可以看得懂,但是它的背后却关联着整个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是需要从各个方面和各角度进行阐释的。又如陶渊明的两句诗:“平畴交远风,良苗亦怀新。”(《癸卯岁始春怀古田舍二首》)面对这两句有名的诗句该如何阐释呢?首先当然是理解其字面意思:和煦的春风吹拂过平旷的田野,田里的禾苗欣欣向荣,生意盎然。如果是一般阅读或欣赏,理解到这层意思或许已经够了,但对于阐释来说才刚刚开始。从这两句诗的词语、修辞以及所表达的字面意思中不难体会到一种轻松自然、平和愉悦的心态。这种心态在诗中呈现为一种深远绵长的韵味,令人回味不已。如果再进一步探寻,阐释者还可以联系这两句诗写作的时间,诗人当时的社会境遇以及彼时的文化氛围,从而解读出诗句的韵味所表征的某种精神旨趣。这些阐释结果都是围绕着阐释对象展开的,但确实是作者没有说出来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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