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254(2021)04-0001-05 收稿日期:2021-05-06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中日韩诗话的文体史料与文体观念”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9FZWB042) 中国古代文体学研究正成为当前的学术热点之一,但从国内外研究现状和趋势来看,大部分学者主要致力于具体的某一朝代文体学、某一文体总集或某种文体形态等方面的研究,对文体学理论上的总结仍显重视不足。而作为中国古代文体学的理论核心,辨体理论批评之系统研究尤为冷落。“辨体”范畴及其理论批评在中国古代文体学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中国古代文体学研究的基本起点,对于中国古代文体学学科的建立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中国古代文体学理论的核心概念范畴,辨体的基本内涵阐释及其学术渊源的挖掘无疑是研究的重中之重。 一、辨体的多重内蕴 对于任何一门学科的理论体系来说,最基础的问题就是,首先进行相关核心理论的概念范畴界定和基本内涵阐释,从而概括出其独有的理论特点,辨体理论体系的构建亦不例外。作为古代文体学的核心理论范畴,辨体亦称尊体,内蕴丰富。最重要的是,受中国传统哲学文化思想的深刻影响,辨体和破体如孪生兄弟,从诞生之日起便相伴而行,须臾不可分离,并衍生出诸如尊体与变体、得体与失体、正体与变体、定体与大体、定体与无定体、有体与无体、常体与无常体、本色与当行等一系列对立范畴,体现出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特点,而“变而不失其正”这一文体通变观则是解决这一矛盾的最佳选择。 作为中国古代文体学的基本理论范畴,“辨体”内涵复杂,傅刚和吴承学等学者都有所论述,如傅刚认为文体辨析有三个基本内容:一是辨文体的类别;二是辨文体的风格;三是辨文体的源流[1]。吴承学先生则以“划界限”和“分高下”来概括,即“通过对某一体裁、文类或文体之一定的内在质的规定性掌握,划分各种体裁、文类或文体之间的内外界限,划分各种体裁、文类或文体内部的源流正变的界限,并赋予高下优劣的价值判断和价值评价。”[2]两位学者所持观点基本相同,吴承学先生在此未提到的傅刚先生所谓“辨文体的风格”,在它文中则有更为详尽的阐释,如吴承学《辨体与破体》云:“文体风格,实际上是文体的艺术个性。所以,‘辨体’论的本质是‘文体个性’论,因为它是强调文体的艺术个性,反映了古人对艺术文体风格多样性的追求……在批评史上,主张‘人各有体’的‘作家个性’论受到推崇,而主张‘文各有体’的‘文体个性’论却常被视为拘泥和保守,这是不妥的。其实风格之多样化,自然包括‘作家个性’与‘文体个性’”[3]。 辨体和破体,或者说尊体与变体,是中国古代辨体理论批评中一组对立的概念范畴,二者是遵守与打破、继承与创新、通与变的矛盾运动和辩证关系。关于这一基础理论的内蕴挖掘和辩证特点研究,王水照《尊体与破体》和吴承学《辨体与破体》等文可以说是这方面的奠基之作。吴承学、沙红兵《中国古代文体学学科论纲》从学科建立的宏观视野出发来阐述辨体的重要地位,可谓意义深远。如吴承学《辨体与破体》云:“宋代以后直到近代,文学批评和创作中明显存在着两种对立倾向:辨体和破体。前者坚持文各有体的传统,主张辨明和严守各种文体体制,反对以文为诗,以诗为词等创作手法;后者则大胆地打破各种文体的界限,使各种文体互相融合。”[3](58)这里的辨体尊体观,是指每一种文体在发展演变中都形成了恒定不变的体制规范,也叫做大体和定体,这种体制规范要求作者在创作时必须严格遵守。但文学是发展的,而文体的发展创新是文学发展的最重要的一个途径,所以就要打破文体的某种规矩和规范,进行文体的革新,如吴承学所云:“破体,往往是一种创造或者改造。不同文体的融合,时时给文体带来新的生命力。”[4]但是这种破体和变化是有一定限度的,是继承中有创新,结合起来就是一种辩证通达的文体通变观,大多古代文体学者的辨体观都是这样的。 “得体与失体”是中国古代文体学上重要的一组对立概念范畴,历代批评家多有论述。如《文心雕龙》“檄移”云隗嚣之檄“得檄之体矣”[5],“定势”篇称“苟异者以失体成怪”[5](531)。强幼安《唐子西文录》云:“琴操非古诗,非骚词,惟韩退之为得体。”[6]得体与失体像辨体与破体一样,其间有许多关联之处。得体是在辨体的观念下,主张尊体、合体,即遵守文体体制;而失体则是因不遵守文体规范,打破了原有体制束缚,故而属破体范围。 在中国古代文体学理论中,“定体和不定体”“有体与无体”“常体与无常体”之对立范畴,与“辨体和破体”及“尊体和变体”一样,也在文体论中频频为人所使用,这种观点最早源于南朝齐张融《门律自序》:“夫文岂有常体,但以有体为常,政当有其体。”[7]清代徐枋《答退翁老和尚书》云:“承示古无定体,非无定体也,风气有殊也”[8]。 “本色与当行”是文体论中辨体和尊体的别称,如严羽《诗法》云:“须是本色,须是当行”。胡应麟《诗薮》内编卷一云:“文章自有体裁,凡为某体,务须寻其本色,庶几当行。”[9]王水照《尊体与破体》一文对此解释道:“强调的‘本色’即是文体的质的规定性”[10]“尊体,要求遵守各类文体的审美特性、形制规范,维护其‘本色’‘当行’”[1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