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民主政体的自我防卫

作 者:
曹航 

作者简介:
曹航,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研究生。上海 200433

原文出处:
欧洲研究

内容提要:

民主政体在面临内部威胁时如何进行自我防卫?对于这个横跨古今的政治问题,西方学界已经做了诸多探索,却不为国内学界所熟知。本文从当前西方民主遭遇的内部挑战入手,概述了现代民主防卫在德国的兴起和民主防卫研究的现状。总体而言,民主防卫研究在规范理论上取得了较大进展,但相关实证分析则明显落后。鉴于此,本文呼吁在民主防卫研究中找回“比较政治学”,并建构了一个考察民主防卫之领域和客体的概念性框架。其中,防卫领域处理的问题是“民主在何处设防”,具体可划分为政治思想、政治言论与政治行为;防卫客体考察的是“民主要防范什么”,大致包括暴力、反建制和分离主义等政治倾向和政治活动。新的框架有助于人们突破当前以法律专业主义和哲学思辨为主导的研究范式,推动民主防卫研究与比较政治学的融合,为学界提出新的研究课题。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21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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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21世纪尤其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西方民主国家面临日益棘手的治理问题,诸如恐怖主义、分离主义、民粹主义与各种极端主义等政治势力的相互交织让不少国家显露出“民主危机”的迹象。①截至今日,此轮危机的高潮莫过于2021年1月6日发生在美国的暴乱事件——寻求连任但失败的时任总统唐纳德·特朗普有意煽动其支持者在华盛顿特区集会以期阻止国会认证2020年总统选举的结果,最终导致大批示威者暴力闯入并短时占领了国会大厦。事件发生后,欧美多个国家的领导人齐声谴责,西方主流媒体和学界更是给该事件贴上了“未遂政变”(failed coup)的标签。对于一向自诩为“民主灯塔”的美国来说,此等暴力抗拒民主选举结果的行径在道义上无疑是非常耻辱的,也充分暴露了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民主政体的内在困境。对于西方民主目前遭遇的政治困境,西方知识界早就表达了忧虑并一再发出警示。②然而,西方知识界的声音总体上以哲学思辨和历史镜鉴为主流,很少有人聚焦于“当前或未来(应该)如何防范民主政体遭到破坏”的重大政治实践问题。换言之,西方的主流讨论没有着重于“如何化解(民主)政体危机”的现实政治问题上,其中仅有少数文献以“拯救或捍卫民主”为论述重心。③实际上,有关“民主政体在遭遇内部挑战时如何自我防卫”的学术研究在西方知识界存在已久但却长期处于“边缘地带”,这便是以“战斗性民主”(militant democracy)和“防卫性民主”(defensive democracy)为核心概念的民主防卫(democratic defence)研究。④

       如果说民主防卫研究在西方学界都处于“边缘地带”的话,那么该领域在国内学界更是鲜有人关注,这突出表现为一个简单的事实:对西方民主防卫研究的综述性介绍至今未曾出现。⑤由于学术兴趣的不足,民主防卫研究的核心概念甚至没有通行的中文译名。对于"militant democracy"一词,曾有学者将其译作“激进的民主”,⑥这一译名比之“战斗性民主”更容易让人望文生义。目前,国内学界通常采用基于"defensive democracy"之意的中文译名“防卫性民主”或“防御性民主”等类似说法,⑦但在涉及特定情境时亦遵循惯例采用“militant democracy”既有的中文译法。⑧故此,本文致力于系统评述西方民主防卫研究的学术现状,并尝试“找回”基于比较政治的实证分析途径,以期突破当前主导研究范式造成的认知束缚。对国内学界而言,本文在力求呈现西方民主防卫研究的前沿文献之时,也希望借此推动国内学者对民主防卫及其相关议题开展比较政治的分析。

       文章后续内容的安排如下:第一部分概述民主防卫研究的历史背景和总体概况;第二、三部分从“规范理论”和“实证分析”两个方面分别梳理民主防卫研究中的重要问题,具体展示该领域的研究进展;第四部分提出找回“比较政治学”作为突破西方民主防卫研究现状的途径,并建构了相应的概念性框架;第五部分是简短的结语。

       一、民主防卫研究:历史背景与总体概况

       纵观历史,从古希腊民主城邦对僭主统治(tyranny)的防范⑨到两次世界大战之间欧洲民主国家对法西斯主义的抗击,再到新世纪欧美多国应对极端主义势力的挑战,我们都可以看到类似民主防卫的政治现象,而更广义的“政体防卫”(regime defense)在人类探索政治秩序的漫长历程中更是司空见惯。对西方发达国家而言,民主防卫与主流学界时常探讨的经济自由化、政治民主化、社会多元化等共同构成了其现代化进程的重要内容,并且在时间维度上同样呈现出波次型的演变态势。⑩然而,完备的或现代意义上的民主防卫及相应的专门研究却直到20世纪才兴起,并且至今尚未进入到西方政治学的主流研究议程。

       1919年8月生效的“魏玛宪法”(Weimar Constitution)在德国历史上首次建立起资产阶级民主共和体制,且因其对公民基本权利做出了全面、详尽的规定而被誉为20世纪“最自由、最民主的宪法”。然而,先进的制宪理念并未让新生的民主制度稳固下来,反倒使魏玛共和国频繁陷入政治危机,造成各种反民主和极端主义政治势力的膨胀。(11)当时德国许多宪法学家和政治观察家认为,“魏玛宪法”在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如价值中立主义倾向、纯粹的比例代表选举制)使得共和国在面对颠覆运动时显得力不从心。与此同时,“魏玛宪法”中有关总统紧急权力的条款(第48条)也被反民主势力所利用,以至于阿道夫·希特勒能够光明正大地通过民主的程序夺取政权,最终酿成了民主政体的“政治自杀”——德国民主派对法西斯独裁者“集体让权”的悲剧(即国会议员投票支持希特勒出任总理的事件)。(12)

       随着希特勒的上台,大批信仰“自由民主”的知识分子在德国失去了立足之地,这其中就包括慕尼黑大学法学院的青年教师卡尔·罗文斯坦(Karl Loewenstein)。1933年下半年,罗文斯坦经人协助逃亡至美国并获得耶鲁大学提供的两年期教职,在期满后又转到阿默斯特学院(Amherst College)政治科学系任教。(13)摆脱了纳粹党的迫害,罗文斯坦开始潜心思考“如何因应法西斯主义威胁”和“民主政体如何自我维系”的重大政治问题。他先是延续了西方政治学界的政体分类传统,根据政治制度和理念的差异将当时的欧洲各国划为“独裁”与“民主”两大阵营。(14)1937年夏天,罗文斯坦在《美国政治科学评论》上连载两篇文章,率先喊出了“民主(国家)必须战斗起来”(Democracy Must Become Militant)的时代口号,并以此呼吁欧洲民主国家在面对法西斯的挑战时必须战斗起来,而不能任由其利用自由宽松的制度环境达到颠覆民主的企图。(15)罗文斯坦颇为惊人地写道:“长远看来,精神(或观念)运动是不可能仅凭立法和行政措施就能压制的……但法西斯主义不是一场意识形态运动而只是一种在意识形态伪装下的政治技术。没有历史证据表明某种政治技术在被识破且遭到相应反击的情况下是不可抵抗的。”(16)此番论断意味着,民主国家应该秉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立场,通过针锋相对的专政措施(如搁置宪政原则、限制基本权利)来达到保卫民主之目标,而不是固守“民主原教旨主义”(democratic fundamentalism)任由反民主力量利用民主程序攻击民主体制。同一时期,麦克斯·勒纳(Max Lerner)与卡尔·曼海姆(Karl Mannheim)亦分别撰文强调“战斗性民主”为时代之所需。(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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