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主”与“共和”之间

——关于现代西方政制模式的一项逻辑分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风阳,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南京 210093

原文出处: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科版

内容提要:

对当今世界的许多人来说,用“民主”一词冠名现代西方政治体系,已经成为某种日常言语习惯。但这种用法并不恰当。严格地讲,现代西方国家的治理结构,既混杂了若干“非民主”的成分,更安装了一些“防民主”甚至“反民主”的部件。因此,出具一个简单的“民主”标签,不仅会误读现代西方政制模式,而且会淤塞思考大国善治问题的理论通路。事实上,今天被一并归于“民主”名下的文明政治成就,有许多来自别的政治传统,譬如“共和”。所以,应正本清源,在逻辑意涵和实践效能两方面给“民主”减负,重申“民主—共和”的互补型关系,而不能听任政治言说变成“民主”的单声道。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07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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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5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278(2006)06—0034—13

      引言

      如果为现代西方政制寻找一个简约的代称,那么,对绝大多数西方人来说,“民主”肯定是第一选项。① 在某种意义上,用“民主政体”来命名自己的政治体系,已经成为现代西方人的一种惯性思维或集体无意识,而且,其势能作用之大,足以消解或湮灭任何形式的反对意见。② 在这样的话语情境中,民主的至尊地位宛如“神祇”,仿佛除了供人赞誉和膜拜,已用不着也再不能对它发表什么质疑性评论。[1]4 大凡接受过民主先进性教育的公众,都对民主的效能怀有乐观的期待;就连达尔这样的学者型理论家,也不得不绞尽脑汁,设法凑齐了民主的十大好处,其中包括:避免独裁者的暴虐统治,使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为个人发展提供广阔空间,养成道德人格,更好地维护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造就政治平等和经济繁荣等等。[2]52—68

      应该说,这些好处都值得追求。但问题是,民主本身能否带来这些好处,其实是大有疑义的。从古希腊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晚近的麦迪逊和汉密尔顿,西方一些著名政治思想家都指责或担忧民主政治会酿成多数暴政;而当精英主义理论家断言“操纵一大群人要比操纵一小撮人容易”的时候,民主政治俨然又可能转化成个人独裁的帮凶了。苏格拉底之死告诉世人,大众民主不见得宽容异己;而卢梭为“公意”所作的辩护以及雅各宾专政的实践,则表明大众民主还会打着“道德”旗号对柔弱的个体生命施以严厉整肃。诉求平等或可说是民主的基本价值取向,但这种取向一经演化为民粹主义狂潮,究竟还能为独立的理性思考保留多大空间,固有疑问;而它所刺激的爆炸性公民参与更会酿成政治动荡,直至把经济列车的路轨拆得七零八落。所有这些,都不是什么理论的虚构,而是有案例佐证的历史与现实。

      因此,即便采纳流行观点,用“民主”一词给现代西方政治体系集约冠名,进而通过某些先进典型的取证,认为它的确带来了达尔所说的诸多好处,那么,这其中的深层原因可能是:所有被人们判定合格的“民主政体”,实际上都不是“纯粹民主”,而是“复合民主”。换句话说,现代西方国家的治理结构,既混杂了若干“非民主”的成分,更安装了一些“防民主”甚至“反民主”的部件。就此而言,单一的“民主”标签不仅会导致对西方政制模式的简单化解读,还将不可避免地造成民主负荷的过度超载。问题的症结或许在于,当“民主”集各种美好价值于一身,并被人们想像成万能政治灵丹的时候,反省民主本身的缺失便化作一个伪问题,而思考大国善治的理论路径亦随之变得过分狭窄了。

      鉴此,本文将通过“民主—共和”的张力关系,逻辑地勾勒一个关于现代西方政制模式的知识学解释框架。主要论点是:(1)只有立足一个高于民主的基础平台,即从良政善治的开放性视域作观察,民主本身是什么以及能做什么,才能得到准确的刻画和恰当的评估;(2)排除任何“中间传送带”的严格意义的公民自治,虽逻辑地切合民主的“原教旨”,但在文明社会条件下却难以实行,而且,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和治理模式,这样的“纯粹民主”也存在一系列重大欠缺;(3)若有效校正这些欠缺,必须采取“理想下移”的办法,使民主变得不那么“纯粹”,因此,一种组织和运作良好的民主,只能被恰当地理解为受到其他因素限制性保护的“复合型民主”;(4)今天被一并归于民主名下的文明政治成就, 事实上有许多来自别的政治传统,所以,应正本清源,在逻辑意涵和实践效能两方面给民主“减负”,重申“民主—共和”的互补型关系。③ 支撑本文的一个基本假设是:民主仅仅是促进良政善治的一个支援因素,而不是达成良政善治的充分条件。笔者以为,就上述问题进行逻辑辨析,不但可以帮助我们澄清某些理论误会,还可以启发我们对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路径进行更深入的思考。

      公民自治及其约束条件

      在今日世界,民主是一种强势政治话语。当各类不同的甚或相反的主张都纷纷贴上“民主”的标签,以宣示自己的合法性与正当性的时候,民主的霸权地位虽在意识形态之维被高度强化,但它作为一个分析性概念,却变得含混不清了。施密特把“民主”形象地称为泛滥于政治市场的“贬值的通货”,看似戏言,实则切合现代政治生活的本相。[3] 可是,如果一个关键词的滥用竟已达到令人眼花缭乱、莫辨真伪的地步,其借以开展理性讨论的知识学价值还能剩下多少呢?

      为搭建起码的共识性话语平台,照笔者的看法,一个最简单的策略,是径直回到古典语境,就民主的原初涵义进行反思式追问。常识告诉我们,只有亲自参与决策过程,才能获得扮演主人翁角色的高强度体验;反过来说,历经中介环节的过滤,当家作主的“感觉”就会被逐步稀释。因此,“理想类型”或“纯粹类型”的民主,应该是排除任何中间传送带的“直接民主”。[1]118—119 其暗含的逻辑是:原汁原味的民主离不开公民的政治参与;名副其实的政治参与需要公民的亲自“出场”和“在场”;公民在政治舞台的现身和表演不是被迫卷入而是自愿作为;积极介入政治过程意味着通过行使正当权利而在一种互动情境中做出关乎公共事务的集体决策。[1]118—119 事实上,这也就是古希腊“广场政治”所展示的民主“原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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