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理论的文学与间在解释学  

作 者:

作者简介:
金惠敏,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原文出处:
文艺争鸣

内容提要:

06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21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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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艺理论是否在世界和世界史的范围通过不断更新其观念而引导文学研究、并直接或通过文学评论而间接作用了文学创作以及社会审美意识的形成,我们不去论它,然在中国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的四十余年间,文艺理论学科确乎在整个审美场域中一直扮演着堪称“第一小提琴手”的定音和带领作用。一个人可以不相信它,疏远它,拒绝它,谴责其误导,但其据以批评它的依据又总是一番理论。英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伊格尔顿指出,那不过是未经意识的旧理论而已①。

      “没有文学的文学理论”这一概念或命题提出于2004年②,经过接近20年的讨论、争论和批评③,应该看到,它已经成为新世纪文论不可忽略的代表性言说之一,而且至今仍在被不断地赋予新的语境意义,前景未可限量。现在称其“声名狼藉”或者“声名显赫”,都是不无正确的描述。但与其他备受争议或追捧的命题不同,“没有文学的文学理论”的情况略显特殊,它被批判得多,而反批判或辩解则很少,几乎看不到命题的提出者和论证者有什么正式的回应。为着不致使这一可能意味深长的命题继续被误解和歪曲,即为着正本清源的考虑,且奢望予之以其理论潜在空间的再拓展,笔者不揣谫陋,不惮于冒天下之大不韪,爰做此文,期待方家同行有以教我,共同进步。

      一、文学作为理论的越界

      一直以来,我们习惯将文艺理论定位在文学研究、文学批评上,以至于专业内有不少学者认为,文艺理论必须为文学研究、文学创作服务,而反过来,文学研究、文学创作也为理论研究提供审美经验和知识的助力,形成一个可持续、可发展的文学生态环圈。这一点似乎天经地义,除却少数情感有余、理性不足的文学鉴赏者和爱好者声称其可以不带理论地图而照做文学逍遥游之外,那些摹写生活且期待对生活还能有所识见的作家诗人,还有那些不满足于现象描述而渴望找出其背后规律的文学研究者和批评家,都是真诚地认为理论对他们的工作是有所助益的。关于文学理论、文学批评和文学创作或作品三者之间的关系,美国学者乔纳森·卡勒指认了一个中西皆然的学科事实:“英美批评家常常认定文学理论是仆人的仆人:其目的在于辅佐批评家,而批评家的使命则是通过阐释其经典,来为文学服务。”于是乎,要“检验批评写作”的好坏就是检验“它是否成功地提升了我们对文学作品的欣赏水平”,而“检验理论研讨”的优劣则是要考察“它是否成功地提供了一些工具,以有助于批评家推出更好的阐释”。卡勒尤其强调说:“这种观点十分流行。”其意是,偏离它便是大逆不道,人神共愤。卡勒举例称,即使像韦恩·布思这样功勋卓著的文学理论研究大家也不得不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即理论著述“道歉”(apologize)一二。布思有些悲壮地辩称,其之所以投身于理论,且愈陷愈深、不能自拔,实在别无他图,而只是为着一个崇高的目标,即“面向当今的文学和文学批评”。这低限度地说就是,其高头讲章之作实际上是通过向批评和文学提供服务而获得其存在的理由和价值的,如若不然,布思反问,有谁能够牺牲自己、像他这样去撰著那种可能最终被证明是大而无当的“玄之又玄的批评”(meta-meta-criticism)呢?!④的确,在历来崇尚实用主义的盎格鲁-撒克逊文化语境,这是一个根深蒂固的信念:理论的价值在于它能够被使用,即便不能立竿见影地使用,也必须是有朝一日可用。此处布思并无矫情。中国学界有蒋寅先生也曾提出过“对文学理论的技术要求”,在他的想象中,所谓“文学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应该是“一种工具性的知识,为文学研究提供阐释文学的学理依据、批评技术及相应的专业话语”。⑤蒋寅先生在此所意谓的也就是前文卡勒所要求于文学理论的“仆人的仆人”(the servant to a servant)的身份或职位,即是说,理论的职分是为批评服务,不过批评也算不得主人,只有文学或文学作品才是主人,才能被作为文学批评或研究的终极目的。

      这一流行观点,宽松说来,诚不为有多大之舛谬,文艺理论确实应该是人类全部文学经验和审美经验的总结,应该为指导、理解和研究文学审美活动提供帮助。若顺着卡勒前面的比喻讲便是:文艺理论要甘作、做好审美王国里的“公仆”。

      但是,这样的观点存在两大不足:其一,称文学作品是主人,那是仅仅就文学内部而言的;而如果有人接着追问,文学作品又是为谁服务的,文学作品的主人又是何人何物,那我们真的倒不如一开始就宣布,整个文学包括创作、批评和理论都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的,因此在最终的意义上说,唯有读者才是主人,唯有人民才是主人。其二,这种观点更根本的缺陷还是,它误以为文艺理论之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必须经过文学创作或作品这个中介,也就是说,将文艺理论拘禁在文学的(文本)世界之内,而实际上,文学作品作为审美经验的高浓度体现,是可以理论化为一般命题并从而直接作用于社会文化现象,即以美学精神为指导进行社会文化批评。文艺理论研究的对象也可以不是文学作品,而是具有审美特性的人类的种种活动及其成果。将文艺理论从文学研究、文学批评中解放出来,我们深信,将极大地促进文艺理论社会功能的发挥和实现。

      这里举几个堪称“熟视”但实则“无睹”(或说“视”而不“见”)的例子。先说麦克卢汉。许多人都知道他是媒介理论大师,然而少有人了解其代表性概念如“媒介即信息”“全球村”(global village,过去多译为“地球村”)均来自他作为一位文学专业研究者的心得和灵感,是其感性和美学的在媒介研究领域的延伸。用他本人一个说法,其媒介研究乃是“应用乔伊斯”(applied Joyce)⑥。他认为,乔伊斯毕生都在研究感觉。因此,其他人既可以利用“媒介麦克卢汉”返回来研究文学如何被媒介所形塑、所改变,但同样也可以从“美学麦克卢汉”处做离心运动,往媒介领域开拓,例如去研究媒介的美学后果。文学是麦克卢汉的基地,但不能成为他的监牢!

      齐美尔也是一位重量级的美学家,写过许多艺术评论,但不限于此,他将其美学的触角伸向现代生活的光怪陆离,进行美学的社会学研究,甚至美学的政治学研究,得出一些发人深思的论点。例如在其《社会学美学》一文中,他认为埃及的金字塔完全可以当作东方君主所建立的那种政治结构的象征,而崇尚自由和独立的现代人则根本不去考虑对称与和谐,个人主义深入其骨髓,他们坚信,个人不仅是整体的一分子,而且其本身就是一个整体,因而个人也没有必要去适应社会的对称结构。作为现代生活哲学一个有趣的例子,他指出,从前人们把鲜花束在一起,而现在则是以支为单位的,因为个人主义的审美执念是:每一朵鲜花都是独立的,都有其自身的审美个性,我们不能强行将其组成一个对称的统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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