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的发轫与嬗变:中国历史视野下的考察

作 者:
胡键 

作者简介:
胡键,男,博士,上海社会科学院软实力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社会科学》杂志社社长,总编(上海 200020)。

原文出处: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国内学术界一般以西方学术发展史作为背景,把治理作为一种社会互动来进行研究。中国历史视野下的治理,发轫于中国社会生活,其内涵最初主要是为了获取生存资料,即有收成才能够形成秩序也就是治理。从“”这个象形文字来看,就是治理,其原意为“收割”。不过,围绕生存资料的生产和分配逐渐产生了更加丰富的社会权力关系,而巩固和拓展这种权力关系则使得构筑更加严格的秩序成为必然。神秘感是构筑秩序的重要依据,而赋予仪式以神秘感的则是觋、巫等知识群体,他们将天、帝、王、人通过仪式联系在一起,建构起一套以礼为基础的秩序。但是,西周末年,觋、巫的神秘感被世俗的君权摧毁以后,“君臣秩序”以及由此构筑起来的社会秩序都被颠覆,从而导致“君臣之礼既坏”和“礼坏乐崩”的情形。“以智力相雄长”不仅表现在王室内部、诸侯之间、社会层面上,而且也表现在知识分子身上。从此以后,士绝大多数以追逐爵禄而骄天下为荣,以至于两千多年来一直存在“士贱而君肆”的情形。“君士互动”的治理模式,正是随着神秘主义的礼的崩溃而崩溃的。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21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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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回日期:2020-12-23

      中图分类号:C93-09 文章编号:1007-4074(2021)02-0001-13

      从学界研究来看,每当谈及“治理”一词,人们多会想到全球治理委员会(the Commission on Global Governance)对“治理”的定义,即“所谓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物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统一或认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它有四个特征:治理不是一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1]6。此后,国内学者大多毫不怀疑地反复使用这个概念。但是,全球治理委员会的这一界定是含糊不清的。其中的问题在于:一是治理如果仅仅是一种活动、一个过程,而没有规则?如此如何治理?二是治理如果仅仅是一种持续的互动,那么这种互动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互动?有序的互动还是无序的互动?三是治理的价值和目标是什么?任何治理都会有相应的价值基础,并用价值导向具体的治理目标。而这些要素在定义中都没有。实际上,治理在中国历史上出现的时间更早,而且有具体的内容。鉴于此,本文专门探讨中国语境下的治理:它是怎样产生的、治理的工具是什么、达到什么样的目标等。基于此,本文所讨论的“治理”是把“治理”作为一个元概念(meta-concept)来研究的,不是讨论治理外延性问题,诸如主体、客体、治理的制度、治理主体、治理系统、治理原则等。既然是元概念,那么就必然涉及概念的起源,也就是究竟是怎样产生的、它的内涵是什么、概念所指涉的对象是什么等。

      一、理解古代中国的治理:“”字的意义

      以中国古代典籍文献来研究作为元概念的治理的内涵,学术界并不多见,成果也是微乎其微。在检索中发现唯一的一篇文章是卜宪群研究员撰写的,他通过梳理“治”与“理”的本义以及二者之间的内在关系,探讨了古代治理思想及其当代价值[2]81-86。不过,作者以许慎的《说文解字》为依据,将“治”仅仅作为一条河的名称,并认为“通常所理解的对国家政事管理的‘治’,是由‘治’水名演化、延伸而来大致无疑”[2]81。笔者对此深表怀疑,因为《说文解字》所解之义,并不意味着“治”仅有这唯一的意思。实际上,比《说文解字》更早的文献对“治”有更多的解释,其中涉及与“治理”有关的“治”就有:“整治、修治”义,如《诗经·邶风·绿衣》:“绿兮丝兮,女所治兮。”[3]119《孟子·告子下》:“禹之治水,水之道也。”[4]343“治理、统治”义,如《孟子·滕文公上》:“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4]145“社会安定”义,如《易·系辞下》:“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5]389另外,卜宪群还列举了《老子》《国语》《左传》《管子》等文献中所涉及的“治”所用的就是“引申化意义的‘治’”,但“这一引申演化始于何时尚不明确”[2]81。笔者也有一事不明确:究竟是作为一条河的“治”引申化为后来的“治理”“整治”“社会安定”等义,还是“治”除了作为河流之名外,本就有上述关于治理的本义呢?当然,这需要深入考证,只是笔者相关功力不足,无法对此进行周详考证,仅仅提出问题而已。不过,通过具体的文字来理解一种行为,这可能只有中国的方块汉字有此功能,其他民族的拼音文字是绝对没有这种功能的。有学者指出,汉字的象形与古代中国人感知事物的具体性有关。“词”作为汉字的衍生和分类,显示了古代中国人对于世界的知识的感知方式[6]38,41。那么,“”这个汉字会让我们对古代社会作出怎样的理解呢?

      讨论“”是因为它与《易经》有关。有人说《易经》之“易”最初因为“”。当然这只是学术聊天的推论,迄今为止尚无史料和文献佐证。虽说是推论,但并非没有任何依据。古代的通假字大致有两种情形,一是因音同而通;二是因形同而通。“”与“易”读音完全相同,而且所表达的意思也有相近之处,只是意思各自覆盖的范围不同而已。实际上,对甲骨文的解读最初也大多是推论式理解,后来才从考古材料中获得具体证据的。那么,为何《易经》之“易”最初为“”呢?《易经》实际上是三部书,即《连山》《归藏》和《周易》。前二者已经失传,仅留下《周易》。“”有三种意思:一是治理、安定;二是俊才;三是割,是象形字,包括割草和收割,特指割的动作。“”关于“治理”或“治”的意思最早可见于《尚书》,其《洪范》篇“用三德”就是指治民必用刚柔正直之三德[7]299。另外,“”的“治”义也可见于《尔雅》[8]49。《尔雅》是辞书之祖,书中收集了比较丰富的古汉语词汇。但由于古代中国特别强调天意即天地观念,天地观念也就是宇宙观念。宇宙不仅是中国古代思想世界的意义和价值来源,同时由于宇宙秩序的观念深深地嵌入到古代中国作为确立秩序的最重要的“礼”的仪式之中,因而宇宙观念也是古代中国秩序的来源[6]48-50。而易,有阴阳交割的意思,反映的是宇宙万物的变化,因而要有(治),则必须要有宇宙万物的变化,从而最初的“”被后来的“易”所取代,使之具有更为广泛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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