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具有悠久的美育、艺术教育传统。以诗教、乐教为代表的艺术教育传统有着鲜明的人文特色,在美与德、情和理内在深层关联的基础上,将艺术教育指向理想人格的塑造。20世纪初以王国维、蔡元培为代表的一批美育、艺术教育的倡导者,将德国古典美学、美育思想与中国传统心性美学、美育思想结合,提出了通过审美、艺术实现国民人性改造的美育、艺术教育思想。这仍是在“成人”的立场来谈艺术教育。可惜的是,我国艺术教育在以后的发展中渐渐丢失了这些优秀的传统,将充满情感、人文和自由精神的艺术降格为一种技艺。直到今天,艺术教育依然没有从艺术作为技艺的工具理性、功利主义观念中走出来。当前我国明确提出了立德树人的教育根本任务,这意味着艺术教育需要继承我国优秀传统,回到育人的定位,并积极应对时代发展需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艺术教育人文话语。 现有研究中不乏关于艺术教育与学生人格发展、艺术教育与德育关系的探讨,其实这是教育研究领域中一个不温不火的持久话题。随着弘扬中华美育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要求提出,探讨中国艺术精神、中国传统诗教、乐教的现代价值以及当代启示的研究也具有了一定数量,另外艺术教育与立德树人的关系也是近年来关注的论题。纵观这些研究,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美学、艺术学研究者主要立足于美学、艺术哲学的层面,一方面在解释审美艺术与伦理道德、情和理的关系中揭示美育、艺术教育的育人价值以及艺术教育与德育、人格教育的关系。另一方面挖掘和梳理中国独特的美学范畴,阐释何为中华美育精神及其对于当代美育的启示。前者的主要代表有王元骧的《美育的功能》(1999)、《审美:现代人的自我拯救之道》(2005)、《审美教育与人格塑造》(2013)等多篇论文,它们从审美的自由愉悦本质、情感在人格结构中的地位等角度,论述了美育作为情感教育在消除人的异化、塑造人格、维护人的生存意义中所发挥的独特作用。杜卫的《美育与德育关系论》(1996)在批判美育为形式、德育为内容的两者关系的基础上,从美育的自律和他律两个角度论述了美育和德育的分合关系,以及美育自身的育德功能。①《论美育的内在德育功能》(2018)一文在梳理20世纪以来我国美育和德育融合的传统的基础上,进一步论述了作为感性教育的美育内在道德养育功能。②后者的主要代表有袁济喜的《传统美育与当代人格》(2002),该书在梳理传统美育的发展历程以及分析其多维视角的基础上,阐述了传统美育的现代转型。王旭晓和周军伟在《儒家“六艺”再研究及其对当代美育的启示》(2010)中分析了儒家六艺的审美内涵和美育品质。认为六艺在课程设置理念、内容设置和教学方法三个方面为当代美育提供了有益又深刻的启示。③刘毅青在《中国古典美学范畴的美育内涵》(2012)中主要论述了中国传统文论中文气说所体现的以提升人的精神境界为中心的美育观念,具体阐释了气韵、风骨、雄浑三种不同的审美形态所蕴含的人格修养工夫。④第二类研究是教育理论和实践工作者的研究,他们大多站在教育学的立场,更多探讨怎样实现美育、德育的融合。代表性的有檀传宝的《德育美学观》(1996),该书基于德育立场,探讨德育美的内涵、精神内核,以及在德育中渗透审美精神的措施。这也是他后来提出欣赏性德育模式的理论基础。赵浚同样立足于德育,在《审美育人:构筑人之精神世界的德育——从美育视角看德育哲学的价值实践》(2018)一文从诗性的视角探讨运用诗意的方法使德育流美,使人能够诗意地栖居。⑤兰岗的《学校艺术教育应如何实现“立德树人”》(2013)从艺术本体价值功能和学校艺术教育价值功能的关系论述中,阐明学校艺术教育的认知、道德、审美价值功能的三位一体、缺一不可。⑥范国睿的《充分发挥艺术教育的德育功能》(2017),在反思当前艺术教育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从建立艺术教育的德育目标体系、深化艺术教育课程改革、开展艺术教育社团活动等方面,重塑与践行艺术教育的德育价值。⑦此外,绝大部分教育者的研究,主要关注美育、艺术教育与德育融合的实践策略和方法,比如俞锋的《“立德”与“审美”在艺术创意实践教育中的互动整合》(2016)、朱慧的《审美修正:立德树人视角下的艺术教育——以小学美术教学实践为例》(2019)等等。 由文献梳理可知,现有的两大类研究尚需进一步深化和整合。美学和艺术学者从审美、艺术本体思考美、德关系以及中国传统美育精神的内涵和价值,有助于在根基层面深入把握美育、艺术教育与德育的内在关系,但由于这些学者缺乏教育学的背景,所以这些论述比较多停留在美学、艺术学的分析,很难转化为教育话语。而大多数教育学者由于相对缺乏美学、艺术学的理论背景,所以对于美育、艺术教育与德育、与人格塑造关系的论述较多停留在一般意义的泛泛而谈,多为美育为手段、德育为内容的关系论述,缺乏对审美、艺术内在德性维度的把握。另外,现有两大类研究也尚缺乏对未来社会发展需求的回应以及当代世界艺术教育改革趋势的关注,较多停留在对传统美育精神的挖掘,对其当代的发展研究不够。 当前我国艺术教育的改革正处于回望过去、面向世界、迎接未来的历史时刻。如何将优秀的中华艺术教育传统与当代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世界艺术教育改革新理念相结合,提出并建构当代中国艺术教育话语体系是当前我国艺术教育理论研究的重要问题。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学校美育和艺术教育,不仅在重要会议中提出“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等要求,而且先后出台了《改进和加强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指明了美育、艺术教育的改革方向。其核心思想就是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情操。可以说,通过审美、艺术实现对学生人格的塑造是我国当代学校美育、艺术教育的使命,也是其育人价值的体现。本文将在阐明艺术教育的人文目标立场的基础上,挖掘中国艺术精神内蕴的德性之维,将中国传统美育、艺术教育的人文精神和话语与当代中国社会语境、世界艺术教育改革趋势相结合,建构我国艺术教育的人文目标。 二、艺术教育人文目标的建构立场 现实中,艺术教育人文目标的设定常常会在偏离艺术本质属性和价值的基础上,从艺术作为辅德手段的立场上来考虑。由此,艺术教育的人文目标其实变成了德育目标。而且随着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的提出,由于已有的认识偏差,在实践中容易导致艺术教育进一步失去自身的独立性,而成为德育的附庸。所以非常有必要在揭示艺术区别于科学、道德的本质属性基础上,阐述艺术的独特育人机制和价值,从而在培养“感性和精神的整体”⑧的立场上确立艺术教育的人文目标。 (一)艺术:在情理交融的审美体验中实现人格教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