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失之间:江西小三线“军转民”问题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徐有威(1964- ),男,江苏吴县人,上海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中国当代史;张志军(1976- ),男,江西临川人,上海大学历史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后(上海 200444),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南昌 330031),研究方向为中国近现代史。

原文出处: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军转民”是三线建设调整时期,推动军工企业由军事专用性的科研生产向军民结合性科研生产转型的一项重要决策。以此为政策背景,全国各地三线建设曾着手进行“军转民”的尝试。1979-1984年间,江西小三线以“军转民”为突破口,尝试了一些军民结合的举措。1984年8月,国务院决定不再保留小三线生产体系后,江西小三线“军转民”尝试被迫终止。江西小三线解决具体问题的措施,为此后持续深化的军民融合进程留下了经验。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20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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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12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2435(2020)04-0111-09

       DOI:10.14182/j.cnki.j.anu.2020.04.014

       修回日期:2020-04-16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有关军工企业“军转民”问题的研究一直是国内政商学界共同关注的一个重点。很多学者从军事经济、区域发展等角度对此进行了探讨,成果颇丰。但从三线建设史研究的角度出发、探讨三线建设企业“军转民”问题的研究不多见。①各地小三线的“军转民”问题,研究成果多集中于上海小三线“军转民”问题等。②始于20世纪60年代中期的江西小三线属于全国小三线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984年,随着时局的演变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转向,中央决定不再保留小三线,绝大多数企业都面临转产,[1]146全国各地的小三线开始执行“军转民”战略决策,由单纯的军品生产企业向军民结合、民品生产企业转型。本文拟以江西小三线的“军转民”为研究目标,探讨江西小三线对于“军转民”的应对措施及实践效果。

       一、推拒转型:“军转民”前夕的江西小三线

       江西小三线在开工后不久的1965年初,就被确定为华东小三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军工生产期间,其主管部门一再强调江西是福州、南京和广州三大军区的后方,[2]具体的军工产品从设计之初就被要求同时满足多省的需求。如枪弹厂的产品供应江西、福建和浙江三省,迫击炮弹引信厂的产品则需要满足江西及福建的需求。[3]相对充裕的军品消费需求保障了江西小三线企业的利润。在分管小三线企业的江西省第五机械局1979年8月颁发的《关于分配1978年主管部门应提的企业基金的通知》的文件中,指出小三线军工企业生产形势很好,仅上半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就已经占到年度计划的67.41%。[4]

       表1:江西小三线军工企业1978年企业超交利润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代号厂名计划利润实际上交超交利润
19509江西第一木材加工厂18.5201.5
29344江西星火机械厂15721053
39327江西利群机械厂6379.816.8
49333江西人民机械厂21531499
59304江西新民机械厂34.718095.3
69529江西第三木材加工厂6.781.3
79319江西五七机械厂1.52.71.2
89394江西钢丝厂6571.26.2
99349江西立新机修厂-19-181
109339江西锻压厂23.11.1
119355江西庆江化工厂-37.74077.7
12赣化赣江化工厂-227.5-15572.5
139343江西先锋机械厂226231.15.1
149329江西工具厂3539.84.8
159323江西爱民机械厂7711134
169334江西光明机械厂2728.31.3
179389江西专用设备厂23.628.85.2
189345江西吉安化工厂7.9135.1
19993江西机械化工厂56.568.512
20铜汽铜鼓汽修厂2.730.3
21永汽永新汽修厂78.31.3
合计741.91287.6495.7

       资料来源:根据江西省第五机械局《1978年企业超交利润分成分配表》(1979年8月1日)制作,原件存江西省原国防工业办公室。注:负数表示亏损。

       改革开放伊始,随着中央对国际局势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明晰,邓小平于1978年7月初明确指示所有军工企业都要做好“军转民”准备,“军工企业要走军民结合的道路……现在军工企业生产能力这么大,不搞民品是不行的。”[5]279具体而言,他提出“小三线的问题要专门研究”“要研究生产能力怎么搞大,要搞自动化”等议题。[5]2801978年8月中旬,由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务院国防工业办公室转发给各省市自治区,要求各地认真研究、执行的《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批转省计委、省工办关于加快军工三线建设意见的报告〉》,该文件要求小三线生产管理部门应大力加强小三线生产能力的转型、升级,并具体规划了未来数年间的建设目标:到1980年,三分之一以上的军工企业要建成大庆式企业;到1985年,军工产品80%的主要原材料需来自省内的协作配套,大部分更应来自小三线地区,以达到战时“省自为战”的要求。[6]

       为了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该文件不但详细地对商业、文教卫生、物资供应和劳动诸部门应如何围绕上述目标进行配合作业做了明确的部署,要求各行各业都要积极支援小三线地区建设,各地的行政领导必须“进一步加强对三线军工企业的领导,要求……地区有一名领导同志分管小三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检查;建议地革委根据任务需要,设专人具体办理小三线建设的日常工作”。[6]

       作为对上述要求的回应,当时的江西省国防工业办公室不但向所管辖的江西小三线各企业转发了这份文件,还于1978年9月初以落实中央军委关于提高军品质量指示的名义发文,要求开展一场预计达半年之久的整顿产品质量的群众运动。在这场预计将持续半年的整顿质量运动中,江西省国防工业办公室在再次强调要“抓纲治军、准备打仗”的同时,明确要求各小三线企业在整顿产品质量运动中必须严格落实好军品生产的质量。该文件不但要求企业党委书记和厂长亲自管、亲自抓军品的生产质量,还要求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十条要求逐车间、逐科室地搞好检查评比和验收工作,并召开全厂大会进行总结。在强调要对忽视军品质量进行严肃处理的同时,该文件甚至声称“情节严重的,要以破坏军工生产论处,依法严惩”。[7]在如此强调保障军品生产质量的氛围下,几乎不可能有任何小三线企业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抽调军品生产力量投入到民品开发与转型中去。毕竟根据保障军品质量的要求,如果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事故,不但会被内部究责,并且还可能上升到依法追究破坏军工生产责任的这一层级。因此,当时江西小三线管理部门对于中央已经着手强调的生产企业“军转民”政策重要性的认识极不充分,多方设法推延“军转民”政策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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