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的计划经济效率

——基于制度变迁理论与DEA检验的经济史研究

作者简介:
陈林(1981- ),广东省河源市人,暨南大学产业经济研究院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博士后,研究方向:政府规制与反垄断,广东 广州 510632;汤秀梅(1989- ),女,湖南省衡阳市人,中国招商银行东莞分行,暨南大学产业经济研究院,研究方向:政府规制与反垄断,广东 广州 510632;朱卫平(1957- ),湖南省益阳市人,暨南大学产业经济研究院教授、院长,研究方向:国企改革与产业升级,广东 广州 510632

原文出处:
当代经济科学

内容提要:

由于史料与数据缺失以及学术传统等原因,经济学界对计划经济的具体运行机制及其效率的研究相对缺乏。本文在制度变迁理论的框架上,利用最新的历史资料,对建国初期计划经济取代市场经济的过渡阶段(1949-1957年)进行经济史层面的归纳,通过分析经济史料中的事件细节,并使用数据包络分析法(DEA)研究相关数据,试图揭示出这次基本经济制度变迁所带来的制度绩效。研究结果发现:计划经济的建立,使国民经济出现了产业体系失衡、价格机制缺失、供求关系紊乱、企业缺乏竞争等问题,以全要素生产率为代表的经济效率受到了负面影响。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6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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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848-2015(05)-0116-08

      什么是计划经济,它是怎么运行的?此问题看似简单,但对于每一位经济学者而言却不好回答。这是因为,建国初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是一个复杂的制度变迁历程,而计划经济运行的具体细节也纷繁杂芜,似乎均被湮没在史料之中。尽管经济学界对此问题缺乏深入研究,但却热衷于作出如下假定:计划经济的效率相对低下,从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变迁,即改革开放以来的时间段,是一个制度绩效提升的阶段。事实上,计划经济体制在经历多次全国性运动的冲击后,其运行效率本来就受到了严重的损害。而且,我国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留了,如行政垄断、价格操控等计划经济旧体制的残留形式[1],当前市场经济似乎并未完全与计划经济脱钩。因此,研究改革开放以来的制度变迁及其绩效,是无法对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效率差异,进行完全客观的评价。那么,计划经济具体是如何运作的,其真实效率究竟如何?本文尝试从经济史的角度,结合定量研究的方法,解答以上问题。

      效率历来是经济史研究的主题词,因为每一次经济制度变迁,效率必会首当其冲。其中,尤以一个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变迁所带来的效率变化最为显著。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对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扬弃与融合,为我国经济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近年来,随着一系列经济与社会发展瓶颈的凸显,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讨论日渐增多。是市场效率高,还是计划(宏观调控)效率高;是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抑或保留当前的计划经济体制残留,甚至进一步强化宏观调控的力度?本文认为,如果把体制改革视作一个惩前毖后、正本清源的过程,建国初期从市场经济到计划经济的制度变迁,以及当时便已产生出来的效率变化,或许更能反映出当前体制问题的本源,更能对今后的体制改革产生启迪。

      一直以来,学界有着研究计划经济体制的问题与绩效(效率)的传统。张军[2]较早使用了新制度经济学及其制度变迁理论框架,尝试对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一些核心要素进行分析,从而提出了关于当时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些建议。陈甬军[3]通过分析建国初期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发现国家决策者参考苏联模式以重工业跨越式发展为经济发展中心,使我国不得不选择消灭市场。因此,急促地实现重工业化是我国建立计划经济体制的根本原因之一。瞿商[4]尝试使用投入产出分析法,对计划经济体制建立并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后的1957-1958年的国民经济效率进行定量分析。研究结果表明:计划体制时期,计划制定与实施上严重脱节,无论是单个经济体还是整体,国民经济都处于极低的效率。

      董志凯[5]根据其手头上掌握的第一手经济史料,对整个计划经济时期(1953-1980年)进行经验总结与问题剖析。亦有向新和苏少之[6]指出计划经济的根本问题在于产权模糊,该文提及了这种判断根源——“没有生产资源的私有产权,理性的经济计算根本不可能;而没有合理的经济计算,资源的最优配置就只能是天方夜谭”。武力[7]的经济史研究发现,计划经济体制在资源倾斜至工业和加速资本积累方面具有积极效应,“但是它最大的缺陷是不能长久实现社会主义所追求的高效率,而这正是计划经济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取代的真正原因”。黄少安[8]亦指出了计划经济效率低下的根本原因——行政机构效率低下,个量资源缺乏流动,产权模糊,企业活力不足,供求与价格关系均脱节,等等。

      二、计划是如何取代市场的

      (一)计划经济的诞生

      1949年,政务院(国务院的前身)就成立了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简称“中财委”),并内设中央财经计划局。二者既是最早的中央计划经济管理机构,亦是当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前身——国家计划委员会——的前身。中财委于1950年5月编制了《1950年国民经济计划概要》,首次尝试对20多个产业(事业)提出计划发展要求。随后中央政府逐步扩大计划调拨物资品种,严格控制多方面投资。1952年1月,中财委颁布了中国第一个系统的“计划法”《关于国民经济计划编制暂行办法》(简称《计划办法》)。同年11月国家计划委员会(简称“国家计委”)改组成立,并编制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年,计划委员会颁布了关于年度计划的“计划法”《关于编制国民经济年度计划暂行办法》(简称《年度计划办法》)。随后“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被正式提出,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执行。

      至此,新中国的计划经济体制基本成型。

      (二)计划经济的运行

      《计划办法》及《年度计划办法》于1952-1953年的出台并实施,是中国基本经济制度变迁的分水岭。1953年之前,中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仍处于以市场为主、计划为辅的市场经济时期。1953年之后,即在上述制度生效且第一个五年计划正式实施后,中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已是单纯的计划经济。自此,价格、交易、竞争乃至分配都不在市场机制下完成。

      1.自上而下的计划编制

      自上而下首先体现在经济计划的制定流程。《计划办法》第二条规定:“国民经济计划的编制按下列程序进行之:(一)自上而下颁发计划控制数字;(二)自下而上逐级编制并呈报计划草案;(三)自上而下逐级批准计划”①。“计划控制数字”由国家计委根据各部委及大区(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北、西南六大行政区)、省(市)提供的资料和建议编制确定,“呈报中央审查批准后下达”②(《年度计划办法》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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