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中,商业信用是企业重要的营销手段与融资渠道,但在计划经济中遭到了禁止。西方学者对于商业信用问题的研究,可追溯到古典学派鼻祖威廉·配第、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等人,马克思也对资本主义的商业信用作过深入的分析。20世纪60年代后,由于怀疑货币政策有效性,西方不少学者开始关注商业信用问题。他们或选择微观视角,研究企业使用商业信用的动机、使用商业信用的决定因素,等等;或选择宏观视角,研究企业使用商业信用后对货币政策的影响,商业信用对实体经济和金融系统稳定性的影响,等等。①20世纪五六十年代,国内一些学者在分析社会主义银行制度时,则主要探讨商业信用对银行计划的影响。②直到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学术界的主流观点是: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必须禁止商业信用。20世纪80年代,国内学界对于是否应该放开商业信用争论激烈,持计划经济观点者仍坚持“禁止论”,而持市场经济观点者则力主“发展论”。随着经济体制市场化改革的推进,“禁止论”匿迹,发展商业信用成为共识。 近十余年来,受国际学界的影响,国内学者开始循着西方学者的思路,研究市场经济中的商业信用问题。如,石晓军、张顺明研究商业信用能否缓解企业的融资约束,能否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问题;③刘康兵、夏宁分析企业对于商业信用需求的影响因素以及商业信用的融资约束问题;④胡海青、崔杰等人研究中小企业利用商业信用融资的影响因素;⑤刘仁伍、盛文军分析商业信用与银行体系的关系;⑥陆正飞、杨德明分析商业信用是替代性融资还是买方市场问题;⑦覃有土、李正华从法学角度分析商业信用制度的构建。⑧多数学者分析的企业为股份制上市公司,主要利用其数据进行数理分析,所研究的企业商业信用不过一二十年时间,还缺乏长时段的研究。对于国有企业商业信用变迁的研究更不多见。 笔者曾在《中国商业信用的发展与变迁》一书中,对于国有企业的商业信用问题有所涉猎,但对于经济体制转型与国有企业商业信用融资变迁关系的研究着笔不多。笔者将商业信用视为另一种配置金融资源的经济制度,但对经济体制转型后,国有企业如何创新商业信用融资方式,也分析不够。为弥补以前研究的不足,本文试图在60余年来经济体制转型的框架下,从资源配置中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视角,讨论国有企业利用商业信用融资的原因、政府对商业信用的规制、商业信用在政府政策与市场力量博弈中的扭曲与变异,企业商业信用创新与发展障碍等问题,并希望能以国有企业商业信用融资变迁为案例,思考如何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与如何发挥政府的重要作用相协调。 二、国有企业为何选择商业信用融资? 商业信用既是企业的一种经营手段,又是一条短期融资渠道。分层来看,企业提供了商业信用,则是将商业信用作为经营手段;企业接受了商业信用,则是把商业信用当作了融资渠道。本文主要着眼于商业信用的融资作用,因此,从分析企业流动资金来源渠道入手,讨论不同经济体制下企业利用商业信用融资的原因。 (一)企业流动资金来源的渠道 企业接受商业信用,实质上是获得了一笔短期贷款。企业接受商业信用,一般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不足。探讨企业选择商业信用融资之因,需要从整体上考察企业流动资金来源的渠道,分析商业信用融资对解决流动资金短缺的重要作用。 不同经济体制中,企业融资模式则存在很大的差异。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为独立经营主体,主要通过金融市场进行融资,融资是市场行为。一般将企业的资金需求分作长期资金需求与短期资金需求两类。长期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依靠内源融资与外源融资两个渠道筹款。内源融资来自于企业的折旧基金与留存盈利。外源融资则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发行股票,获得股本;二是企业向银行等金融中介借入长期贷款。企业短期资金需求主要是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短期资金也来源于内源融资与外源融资两个渠道,内源融资就是动用企业的自有资金,外源融资则主要来源于两个渠道,一是向银行等金融中介借入短期贷款,二是通过商业信用融资。⑨一般情况下,企业融资的次序是先内源融资,再外源融资。 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融资则是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模式。计划经济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如资源的配置、产品的生产与流通、产品的分配等等,都实行计划管理,国有企业是国营经济的细胞。对企业来说,生产计划由国家统一下达,生产所需要的资金、能源、原材料及劳动力由国家统一分配调拨,财务统收统支,利润上缴国家,发生亏损由国家补贴,产品由国家统一收购。直到改革开放前,政府一直对企业实行统分统配、统收统支、统一计划、直接管理。⑩企业很少有经营自主权,基本任务是完成国家下达的计划,为计划而生产,而不是为市场而生产。以致日本经济学家小宫隆太郎说:“中国不存在有企业,或者说,几乎不存在有企业”。(11) 因此,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的投资、融资更多的是政府行为,政府为国有企业的资金来源制定了正式的制度安排。国有企业的资金需求也分为长期资金需求与短期资金需求两类。企业的长期资金需求主要是固定资产投资需求,全部由国家财政无偿拨付。企业的短期资金需求主要是解决流动资金的周转需要,除自有资金外,来源于两个渠道,一是政府拨付的财政资金,二是国家银行提供的短期贷款。许毅等人指出,国有企业的流动资金来源于两个方面,一部分是国家预算集中起来的资金,由财政部门直接供给;另一部分则是通过信用方式集中的部门、单位和个人暂时不用的资金,通过信用方式供给。(12)国有企业流动资金供给曾实行全额财政拨付、全额银行信贷、财政拨付与银行信贷共同供给等几种模式,经历了或由财政部门、或由国家银行“单口供应”,以及由财政部门、国家银行两个部门“双口供应”的多次变革。在正式制度安排中,国家努力杜绝国有企业的商业信用行为,几乎没有给他们留下商业信用的空间。但实际上,出于种种需要,国有企业一直保持着预收货款、应付账款等不合规的商业信用融资方式。(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