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理论学科进路刍议

作 者:
王谦 

作者简介:
王谦(1978-),男,安徽天长人,南京艺术学院研究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美学与艺术学理论(江苏 南京 210013)。

原文出处:
南京艺术学院学报:美术与设计版

内容提要:

艺术学理论学科与门类艺术中的美术、音乐、舞蹈虽同属艺术学门类,但艺术学理论学科的研究对象与门类艺术学科的研究对象存在根本区别,两者更不是一种包含于被包含的关系。艺术学理论学科的研究对象就目前的研究进展而言虽不能给予确切的定义,但人们对于艺术一般的认知实际上却一直存在,并且,这种认知一直发挥着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艺术一般的研究,美学、艺术哲学都不能够承担,于是这项研究便成为艺术学理论学科毫无争议同时也不可推脱的学科进路。艺术一般目前虽不甚明确,然而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艺术一般与门类艺术对于艺术理解的巨大差异。并且,从方法论以及价值观角度我们一样可以对于艺术一般进行有效的研究,艺术学理论作为专门研究艺术一般的学科,具有天然的合理性。但依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期刊代号:J0
分类名称:艺术学理论
复印期号:2020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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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艺术学理论这个年轻学科就发展现状而言,由于没有一个具体且容易把握的研究对象以及在价值上的不甚明晰,所以总会遭到学界以及学界外的质疑。在质疑声中,虽然有一些不加思考的批评甚至嘲讽,但大多数的质疑实际上包含了对这个年轻学科在研究对象以及存在价值上的合理疑问。反思自身,虽然这些疑问中可能存在着对于艺术学理论学科理解的误区,但艺术学理论学科本身存在的一些“不清楚”“不确定”,却是产生质疑的主要原因。所以,艺术学理论学科的研究者们对这些问题的态度应该是积极的回应、解决,而不是一味的回避。艺术学理论学科说到底还是属于艺术学科。如果连一些来自于门类艺术学科以及外界的合理质疑都不能够解释清楚,并且有效给予回应,那么实际上也或多或少的反映出这样的学科在研究对象、存在价值等方面是需要进一步去明确和深入研究的。所以,本文想就艺术学理论学科进路问题作一梳理,以期在此过程中对艺术学理论的本体论、方法论、价值观等方面遭受的质疑作出回应,同时对于艺术学理论的发展方向作出尝试性的探索。

      一、艺术一般的疑惑

      首先,不仅对于对这个学科有疑问的任何人,甚至一些艺术理论的研究者自身最经常问到的一个问题就是:艺术学理论学科是研究什么的?在我国的艺术学理论研究中,马采第一次给艺术学下了一个明确的定义:“艺术学就是研究关于艺术的本质、创作、欣赏、美的效果、起源、发展、作用和种类的原理和规律的科学。”[1]而目前学界对此问题最官方也是最容易想到的答案,就是把这样的问题和艺术学理论学科的研究对象联系起来:艺术学理论学科的研究对象是艺术一般,而所谓的艺术一般是指门类艺术所共通的性质和规律。这样的答案实际上是艺术学理论学科一直所坚持的带有价值定位性质的所谓标准答案。然而,在这样的答案里,我们实际上并不能够明确的把握这个艺术一般究竟是什么,以及门类艺术中那些所谓的共通的性质和规律究竟是什么?

      当我们简单说艺术学理论是研究所谓艺术一般及相关问题的时候,我们是否已经有了一个较为明确的艺术一般的把握方式呢?如果简单的说艺术一般是各门类艺术所共通的性质和规律的话,那么我们追问的这些共通性质和规律是否已经足够具体与明晰?所以,当纠缠在这样的回答中时,我们就会发现,艺术一般这样的简单回应可能并没有最终回答艺术学理论学科的研究对象究竟是什么。因为艺术一般实际上还是属于艺术学理论学科内的话语,而不是学科之外都能够接受、理解并且把握的话语。这样的学科内话语,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可以把它理解成是一种美好的愿景,而不是一种可解释、可把握的具体的定义法则。也就是说,所谓把握门类艺术共通特质的艺术一般,在某种程度上,我们甚至可以说,它是艺术学理论学科所希望达到而还没有达到的一种理论愿景,而不是一种对于门类艺术而言切实且具体可操作的把握方式。所以,有关艺术学理论是研究艺术一般及相关问题这样的答案实际上并没有把这个问题讲清楚,说透彻。

      张道一先生在理解艺术一般与门类艺术的关系时,曾经说过,它们之间的关系就好比水果和苹果的关系。当我们说我们吃水果时,我们不可能吃那个统称的水果,而是指某种具体的水果。同样道理,当我们说我们欣赏或者创作艺术作品时,我们也是指欣赏具体的美术、音乐等门类艺术作品。所以,张道一先生说:“什么是艺术?艺术是什么?提出这个问题,可能有人不以为然。世间之人,谁不接触艺术,谁又不知道艺术呢?但是,就像吃苹果、吃梨一样,可能谁也没有吃过“水果”,因为“水果”是抽象的,不是具体的实在物。认真地追究起来,人们只知道具体的艺术。或者喜欢某种艺术,如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电影电视和曲艺杂谈等,对艺术的整体讲不出所以然,只能从欣赏的角度谈出不同层次的感受。即使各门各类的艺术家,也是“敲锣卖糖,各干一行”,说不出艺术整体的形状,有什么特点。”[2]

      在这样的类比中,如果我们为水果下一个定义,例如:“多汁且大多数有甜味的植物果实,不但含有丰富的营养且能够帮助消化”的话,那么水果便可以是所有由此性质的果实的统称。因为苹果、梨等有此性质,所以都可以称作为水果。看上去我们找到了所有水果共通的性质。然而,我们更应该看到的是,就算我们知道了这个统称为“水果”的定义以及水果的共有特征,但实际上我们还是无法穷尽所有具体的例如苹果、梨、橘子等这些具体水果的特殊性质。也就是说,即便我们知道水果这个定义的内涵和外延,但我们对于具体的苹果、梨的把握依然还是有限的,因为实际上我们并不能根据我们对于水果的理解把握住所有苹果、梨等具体果实的每一种特质。而水果这样的统称实际上本来就并不包括水果的每一种特征,也不可能穷尽所有水果种类的所有特征,而是它们共通性质的表述。例如苹果的果肉和橙子的果肉,他们都多汁,但是颜色不一样,同时结构、口感都不一样。所以,同样道理,就算我们把握住艺术(艺术一般)的所有特征,但实际上我们也还是无法穷尽所有具体的美术、音乐等这些具体门类艺术的特质,也就是说,即便我们明确把握住了艺术一般,但实际上依然不能根据艺术一般的内涵甚至外延把握住所有各门类艺术的独特性质。因为艺术一般这样的统称实际上本来也并不包括各门类艺术的每一种特征,也不可能穷尽所有门类艺术的所有特质,而是它们共通性质的一种把握。而这些共通性质对于各门类艺术而言,反而是一种被包含的关系,即每一种门类艺术都包含这样的性质,同时这些性质并不能直接指向某种门类艺术,而是指向各门类艺术所共同拥有的某种把握它们的方式。所以这种艺术一般当然不是各门类艺术的全部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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