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艺术的跨媒介性(intermediality of arts)的探讨和对艺术的跨媒介研究(intermedial studies of arts)在西方已经具有半个世纪左右的理论积淀史,作为一种在文学研究、文化研究和传播学研究等领域已得到广泛使用的方法,在国内的艺术学理论研究中也开始获得重视。根据哥本哈根大学教授克劳斯·布鲁恩·延森(Klause Bruhn Jensen)的研究,“跨媒介性”这一术语的出现,最早可追溯到1812年英国诗人柯勒律治对“中间物”(intermedium)一词的使用,1965年美国“激浪运动”(the Fluxus Movement)艺术家迪克·希金斯(Dick Higgens)则将“intermedia”一词引入艺术理论之中,“强调的是艺术作品所具有的创新和越轨的潜能,即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媒介形式所形成的缝隙之间传递信息”[1]。希金斯之后,“intermedia”往往可以指涉先锋艺术中的“混合媒材”(mixed media)作品,或艺术类型学中的综合型艺术。根据延森对希金斯的阐释,“intermedia”及其更加理论化的衍生词“intermediality”可以有另外一种翻译,除了“跨媒介”和“跨媒介性”这种强调不同媒介之间的信息传播和形式变迁的普遍译法外,如将重点聚焦于“缝隙”所表征的差异性以及以差异作为前提的关联性,那么“媒介间性”则是另一种合适的译法,“inter-”这个词缀本义就有“在……之间”。 与“跨媒介”或“跨媒介性”强调的“跨越”即信息的自由流动和形式的不断变迁不同,“媒介间性”更加关注两种或两种以上艺术—媒介之间的差异性与关联性,还将引导我们聚焦于综合艺术所涵摄的不同媒介类型的差异性,综合艺术的萌芽往往正是从这种媒介差异性的缝隙中生长出来的。关于综合艺术,德国浪漫主义作曲家瓦格纳曾在《未来的艺术作品》(1849)一文中提出“总体艺术作品”(德文The Gesamtkunstwerk,英文the total artwork,亦可译为“整体艺术作品”)这一范畴,并认为艺术创作已迈入“总体艺术作品”的时代。所谓“总体艺术作品”是指涵摄了舞蹈艺术、声音艺术、诗歌艺术乃至造型艺术等所有艺术类型的整体性艺术,能够将人类所有艺术潜能均收入其中,是人类创造力最集中和最充分的呈现形式,而他提出最高的“总体艺术作品”或“未来的艺术作品”的典范形态则是戏剧。[2]瓦格纳一度的艺术理论战友尼采则缘其启发,在1870年至1871年间从幻象—造型艺术之神阿波罗和感性—音乐艺术之神狄奥尼索斯那相互撑拒的缝隙中,为悲剧这一他心目中的总体艺术作品的典范提出了生命意志论的诞生模式,同时奏响现代艺术形上学的最强音。然而,在随后两个世纪的媒介发展史中,无论是瓦格纳的戏剧还是尼采的悲剧,都已无法占据“总体艺术作品”中“最高”或“未来”的位置。20世纪初年建筑在摄影术基础上的电影技术的成熟,宣告了“更高”的综合艺术类型在机械复制时代的诞生。然而不久,电影的代表性又受到来自新媒介时代的挑战。对于21世纪而言,“未来的艺术作品”或“总体艺术作品”的代表形态是动画,而动画艺术也正历经了具身性创作、机械复制、数字化拟真的迭代发展,不但代表了人类艺术完整的跨媒介发展史,更是表现出对一切传统艺术形式的高度涵摄潜能。 一、身体作为“元媒介”及其与造型媒介的裂缝 在现行的人文和艺术知识生产体系以及一般社会公众的心目,动画艺术往往被视为影视艺术之下的一个子类型,然而这种分类本身存在问题:动画作为一种人类艺术意识,具有远比电影更加悠久的历史,同时也存在与电影不同的媒介起源。众所周知,电影的起源是建立在对自然景象进行复制的摄影术这一原生媒介基础上,至今不过一百余年的历史。然而,从艺术的媒介起源史来看,动画的原生媒介以及受这种原生媒介决定的人类动画意识之发生,要远远比19世纪上半叶发明的摄影术以及19世纪末年才诞生的电影要早得多。关于欧洲史前艺术的一些研究表明,早在三万年前,原始人类就已经开始利用绘画的手段,来试图创造运动的幻象。根据法国艺术考古学家马克·阿泽玛(Marc Azéma)与佛洛朗·利维尔(Florent Rivère)的研究,在法国、西班牙等地的史前岩洞中,存在大量采用叠影法(superimposition)绘制的动物运动分解图[3];最为著名的是法国蓬达克-肖维岩洞(La grotte Chauvet-Pont-d'Arc)的《奔跑的野牛》(A Jogging Bison,距今约三万年),该画用叠影的腿(8条腿)和背(2条关于背部的轮廓线)来指示野牛的运动。[4]阿泽玛等人认为,除了通过共享躯干、增加四肢(或头部、尾部等)指示一个运动不同位置的叠影法之外,原始洞穴图像中还有在形式上更为复杂的并置法(juxtaposition),即采用多幅图像对同一动物及其运动加以描绘、以腿部位置的细微差别来分解运动的绘制法。[3] 这些用叠影法或并置法制作的图像,无疑指向动画艺术的那显而易见的原生媒介——绘画。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媒介”一词,人们往往将之理解为一种传递信息的形式或承载信息的文本,而忽略这种形式或文本本身所依托的物质性材料。正是这种物质性材料决定了不同媒介以及作为媒介的艺术之形式差异性的发生。从艺术发生学的角度看,绘画等造型艺术是具身性艺术的延伸,换言之,诗、乐、舞这三种以人体为物质性媒介的原始艺术更为原初,人类的身体才是艺术的“元媒介”(metamedia),而利用工具(石头、燧石或天然性颜料)在岩壁、石头或骨头上进行刻绘的造型艺术形式则是随后产生的,并不以人的身体或器官的某种功能直接作为物质性媒介。具身性艺术与脱离身体的造型艺术的差异在于,无论是舞蹈、声音还是语言艺术,都首先是一种时间性艺术,因为作为媒介的身体始终处在生成的时间性序列之中,也即无时无刻不处在具体的运动和变化之中,相反从具身性媒介中分离出来的造型艺术,从一开始就具有对抗时间的性质,即抓住某一个静止的瞬间、制作一个关于生成进程的切片。尽管绘画等造型艺术早在原始时代就具有指示运动的潜能,即通过线条或构图来表征运动的趋向,然而这种表征运动的形式本身仅仅是暗示意义上的,并不能够真正呈现处在时间性序列之中的运动,原始时代真正能够呈现运动的仍为具身性艺术——躯体、乐音和语音的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