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的文艺理论研究和建设,伴随着社会主义前进的步伐。走过了不平凡的岁月。70年里,我国文艺理论研究和建设有过高歌猛进的辉煌,也有过浅唱低吟的艰困;有过大面积的躁动与混乱,也有过反思后的冷静和清醒。不管什么时候,不管什么情况下,我国文艺理论研究和建设总是同祖国和人民同行的,总是在风浪中不断地探索跋涉的。 如果把这70年作为一个相对完整的时段,并用这70年文艺理论的发展同新中国成立之前的状况相比,同此间欧美和苏联文艺理论的变化情况相比的话,那么,我们有理由也有自信做出如下的判断,即新中国文艺理论研究和建设是日新月异的,是在世界文论格局中后来居上的。得出这个判断不是凭空编造的,而是建基于新中国文艺理论70年来取得的巨大变化与成就,建基于纵向和横向客观比较与分析基础之上的。 我国文艺理论70年来取得的成就主要是什么呢?为了回答得简明,我想用三句话来加以概括:一、它使一个原本凋零羸弱的单薄的学科,变成了一门根基扎实、视野开阔、学理深厚又不断创新的重要基础性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二、它在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不断汲取、吸收和借鉴国内外优秀思想文化成果,目前已经达到与国外优秀文艺理论同步发展、平行对话甚或有所超越有所创造的理论状态与水准;三、它在反复实践、试验和创新的过程中,总结了中外历史上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对马克思主义指导文艺理论研究和建设的重要意义认识,提升到了空前自觉的高度。 毫无疑问,上面这种对我国文艺理论成就的概括,是有其特殊视角的。也就是说,这种概括,不是从某些具体的文论观点变化出发的,而是从宏观的整体状况进行总结的,因此,它可能有不够全面的问题。再者,这种概括,由于不是从文艺理论的某个具体时段或某一具体现象出发,而是从半个多世纪文艺理论运动历史长河的轨迹和趋势中加以归纳的,所以,它也会有遗漏、有盲区,且线条比较粗化。但这种宏观的概括有它的好处,那就是可以省略对一些细枝末节的辨析和评价,并能带来俯瞰文艺理论发展规律与前瞻趋势的效果。 新中国文艺理论发展的70年,应该说是一个不算长也不算短的时区。倘若再给这70年我国文艺理论的发展划出几个明显阶段的话,那么,我认为大体可以划分为这样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49年至1978年,即通常所说的改革开放之前的所谓“前三十年”阶段;第二个阶段是1979年至2012年,大体是改革开放之后的所谓“后三十年”阶段,亦可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理论形成和发展的阶段;第三个阶段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直至如今的阶段,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理论提出并付诸实践的阶段,也是“21世纪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提出并实践的阶段。这三个阶段的划分,当然是相对的,是从历史的大脉络出发的。倘若有研究者从某些具体的文艺理论现象出发,从某些重要观点的演变出发,或者更换一下探讨角度,从文艺理论体系建构的特征出发,那么,得出与上述三个阶段划分不同的另外阶段划分方案,也是完全可以成立的,也是有其实际意义和价值的。 新中国70年文艺理论研究和建设涉及的面很广,探讨的问题很多,为了论域的相对集中,本文在分析70年文艺理论演变和发展时,主要以文论教材的编写为重点,同时兼及一些相关的问题。 第一个阶段,可以说是破旧立新的阶段,是筚路蓝缕、高歌猛进的阶段。这一阶段,拉开了我国文艺理论当代学术传统的序幕,确立了当代文论的价值导向,重建了文论研究的规范,是我国文艺理论作为一门固定学科的确立期和奠基期。当然,这一阶段也经历了探索中的波折,前进中的坎坷。 众所周知,20世纪初到新中国成立之前,我国文艺理论研究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是个弱项。当时文艺理论研究的著作不多,比较规范的文论教材也很少。据有学者统计,到20世纪40年代,虽说对文艺自身规律的认识有一定突破和进展,但从论文和教材的数量上看,还不及30年代。由于历史传承的原因,40年代文艺理论教材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基本保留了30年代以来在内容和体系上以西方教材为主的范式;一种是提出了一些新理念,体例上也较之先前有较大调整,为其后的50年代文论教材的更新和发展提供了初步基础。这其中,有一定影响的,是重庆华中图书公司出版的田仲济著《新型文学教程》(1940)、大连实业出版公司出版的王秋莹著《文学概论》(1943)、上海永祥印书馆刊行的顾仲彝、朱志泰合著《文学概论》(1945)、香港生活书店出版的以群著《文学底基础知识》(1945)、世界书局出版的张长弓著《文学新论》(1946)、上海生活书店出版的蔡仪著《文学论初步》(1946)、香港中国文化事业公司出版的林焕平著《文学论教程》(1948)等。① 新中国成立后,迅速改变了这种文艺理论凋零的局面。文艺理论研究不但从内容上发生了质的改变,而且学科规模和研究队伍也急剧扩展。在一些高校和科研部门建设了文艺理论教学和研究机构,聚集和培养了一批致力于文艺理论研究和教学的学者。与此同时,苏联专家来华讲学,引进并学习苏联文艺理论,也为我国新文艺理论的确立起到很大的作用。 新中国成立之初的相当一段时间内,我国在文艺理论上是实行“一边倒”政策——向苏联学习的。当时我们承认“必须学会自己不懂的东西”,而苏联则“是我们的最好的先生,我们必须向他们学习”②。请苏联文艺学专家到中国来讲学,办文艺理论研究班,就是我们在文艺理论上向苏联看齐学习的具体表现。客观地说,这种学习和借鉴对推动新中国文艺理论的形成和进步,就是今天看来也是有益处、有帮助的。这种益处和帮助,我认为至少有两点:一是使我们的文论界初步了解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文艺理论学科的基本面貌,尽管它是“苏式”的马克思主义和“苏式”的文论系统,但确实是同新中国成立之前那种旧式西方文论格局严格区别开来了;二是它有利于我们实现一种对“教科书理解模式”的建构,有利于实现了以苏联文艺理论教材为新中国教材建设蓝本的转变,有利于实现对文艺学学科基本原理的全面把握。这对正在建立自己学科系统的中国学者来说,无疑是有指路的功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