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性到他人:列维纳斯论布朗肖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嘉军,文学博士,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副编审,主要从事法国当代思想与文艺理论研究。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邮编:200241。电子邮箱:wangjiajun83@foxmail.com

原文出处:
文艺理论研究

内容提要:

列维纳斯与布朗肖的文艺思想处于一种富有张力的联合关系中。二者都试图冲破海德格尔的存在论艺术观,不过在是由中性的“外部”,还是作为他人的“绝对他者”来冲破存在论的总体性这点上,二者却存在一定的分歧。总体而言,列维纳斯和布朗肖为我们展示了两种迥异而又共通的伦理学和文学,前者意图用伦理学来超越哲学的总体性,而最终却在深入到这种伦理学的语言表述时,找到了文学,从而使得伦理变得文学化;后者意图用文学来超越哲学的同一性,最终却在对于文学外部性和他者性的探索中,深入到了伦理学和他人层面,从而使得文学变得伦理化。在这两种伦理学和文学中,充满着奇妙的交错,一如布朗肖所阐述的友谊关系。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20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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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维纳斯的《论布朗肖》一书出版于1976年,该书最集中地表达了列维纳斯对他的世纪好友布朗肖及其作品和思想的评价,是我们研究二者思想关系的最佳入口。这本书实际上是由四个文本组成的,其中三个文本分别是列维纳斯对布朗肖的作品《文学空间》《等待,遗忘》和《白日的疯狂》的评论,另一个文本则是列维纳斯与安德烈·达尔玛(André Dalmas)1971年在《文学半月刊》上关于布朗肖的访谈。这四个文本分别发表于不同的媒体中,时间跨度将近20年,且除了与达尔玛的访谈算是综述性质之外,其它作品评论的都是布朗肖不同的文本。因此,尽管在列维纳斯对于布朗肖的评论中贯穿的总体思想是一致的,但是在诸文本之间也有诸多微妙的差异,而这恰是最值得注意的。

       一、文学空间与外部书写

       《文学空间》写作于1955年,是布朗肖最重要的文学评论集之一,列维纳斯可谓这本书最早的评论者,在该书出版的第二年,其评论文章《诗人的凝视》便发表了。列维纳斯首先指出了布朗肖的文学和思想所归属的历史语境,这是一种在诸神缺席之后兴起的无神论和非人主义。列维纳斯指出,在这一空间之中,诸神的缺席反倒变成了一种奇怪的在场,一种不在场的在场,“一种奇怪的虚无,它不保持静止而是‘虚无化’着”。①列维纳斯同时也指出了布朗肖的文学理论所传承的思想谱系:黑格尔和晚期海德格尔,其中黑格尔是显性的,在布朗肖对于文学的运思中蕴含着黑格尔辩证法的影响,这尤其体现于白日和黑夜的划分及对二者关系的分析中,尽管布朗肖最终的目的恰恰是要打破这种辩证法之综合化的运作。在布朗肖那里,白日是那个黑格尔式地归属于政治、理性、权力和行动之调控和运作的世界,而黑夜则是对这一世界的排除,艺术正处在这一黑夜之中。晚期海德格尔对于艺术起源的思考,则隐性地影响了布朗肖对于文学和艺术的思索和定位。然而,在列维纳斯看来,不管是黑格尔的历史,还是海德格尔的世界,都暗含了一种总体化的暴力,因为它们把所有陌异之物都纳入了一种同一化的视域之中,陌异之物就此也就丧失了其陌异性,而这已经暗含了一种自我之主权和权力的运作。这样一来,如何让他者(l’Autre)“无权力的出显”(Lévinas,Sur Maurice Blanchot 14)对于布朗肖来说,就成为了一个问题。

       列维纳斯认为,对于布朗肖而言,这样一种出显的方式不能通过思想而实现,因为思想的运作本身就是同一化的,是一种把一切内部化的运作。因此,无权力的出显只能在“外部”实现,“它的存在方式,它的特质,就是由呈现而不被给予构成的,就是由不把自身交给权力构成的”(Sur Maurice Blanchot 14)。如此,这种出显和外部对于遵循权力之逻辑的思想和世界来说,就成了一种不可能之物。

       “外部”是布朗肖的标志性概念,不过对于这个概念,其实,列维纳斯早在《从存在到存在者》中就提出了。在该书中,列维纳斯指出,在艺术的异域感中呈现的“‘客体’处于外部,但这种外部却并不和一个‘内在’发生关联”(56),因此这是一种纯粹的外部,由于没有内部的关联,它也就跳脱出了内在化和同一化之权力的操控。笔者没有找到明确的证据表明布朗肖的“外部”概念直接来自列维纳斯,但无疑二者在这里对其的定义是大同小异的,在列维纳斯那里,外部与“il y a”和“不在场的在场”等概念在意指上也十分接近。②

       外部是对内部和世界的脱离,而布朗肖的文学追求的正是这一外部,于是“文学就让那最极端的非世界的东西言说并完成,[也就是]存在者之存在——其消逝的在场”(Sur Maurice Blanchot 15)。因此,文学就是外部,就是世界之缺席,而书写的语言则变成了缺席的语言。这种语言并不是那种属于存在论的白日秩序的普遍理性之“连贯话语”,这种话语作为一种传递信息和知识的媒介,所基于的是可理解性,而书写作为一种“外部”,却恰恰是对可理解性,也即理性之连贯性的打破,它最终导向的是一种不可理解性,一种无意义的呓语的重复。这一语言,因其无人称而不再给予权力以任何支点——任何掌握权力的主格与主体,因此成为了对白日的否定。它的出现不基于任何一种主动性的推动,而是“如同黑夜在黑夜中的自身显现”(Sur Maurice Blanchot 16),或如福柯所说,“语言的存在随着主体的消失而自为地出现”(“外界思想”30),正是这成就了“无权力的出显”。在这个意义上,书写就是对于权力的解除,就是一种被动性,这是其与把捉客体的视觉和知识的不同之处,视觉和知识构成于它们对客体的权力和掌控,而书写则反过来,只能被那些它所遭遇的客体和词语所撞击、触摸、捕获。③

       列维纳斯同时也指出,对于布朗肖而言,主权在这种书写中的散失,就如同在死亡中的散失一般,在那一作为“可能性的不可能”的死亡中,④正如在书写中,正常的秩序颠倒了,在那里,权力通向了它无法确保的东西。书写,就像作为“终结的从不终结”(Sur Maurice Blanchot 16)的死亡,在其中存在无尽地翻卷,不断地翻出自己的外部。这个外部与海德格尔那里为诗人提供庇护的大地相对,它不提供任何的庇护,“因为如果外部性向诗人提供了庇护,那么,它就会丧失它的陌异性本身”(Sur Maurice Blanchot 19),同样书写也不像海德格尔的艺术那样通向真理,它通向的是比真理更加永恒的“非真理”,或“存在的谬误”(l’erreur de l’être)。对于布朗肖而言,这才是文学所通达的本真性,这显然是对海德格尔艺术观的一种翻转。列维纳斯指出,虽然布朗肖认为艺术作品和诗歌允许我们去表达那种非现实的实现和缺席的在场,这与海德格尔的存在观念有高度的亲缘性,然而,二者之间的对立之处在于海德格尔最终赋予了真理以统率存在的至高地位,存在的一切,都可以被描述为真理,也即存在的去蔽。然而,对于布朗肖而言,艺术作品却不是真理的揭开,相反它所代表的是“一种绝对外部的黑暗”(Sur Maurice Blanchot 22)。如果说,海德格尔的大地为人提供了一个栖居的空间的话,在绝对外部的黑暗中,有的却只是永无止境的游牧和流亡。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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