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提出 一直以来,教师道德是大众热议的话题,也是学界探究的焦点。综观我国学者对教师道德的已有研究成果,主要有如下观点。第一,基于外在规范探究教师道德。有学者指出,“在早期的教师道德研究中侧重于从外在为教师道德立法,侧重于外在教师道德规范的建构”[1]。而在当前的教师道德研究中学者普遍达成共识,外在的道德规范只是教师道德发展的条件,但这一外在道德规范仍有重要意义,是教师道德发展的重要参照与中介。在教育伦理与教师道德之间通常需要一个中介即教师道德规范,应以行为规范作为教育伦理与教师道德的中介[2]。第二,基于教师个体德性发展探究教师道德,关注教师道德主体地位的确立。有学者探讨了教师道德从集体规约到个性化建构的基本逻辑,指出“教师道德发展是一个由外在规约的他律逐步走向道德体系的‘内化’并自律的过程,也是由专业道德集体规约走向个性化建构的过程”[3]。第三,基于美好生活探究教师道德。有学者指出,“美好的专业生活是规则和美德整合的基点,也是一元论的话语体系与多样化的专业实践之间的张力中教师道德建构的可能出路”[4]。有学者基于情感自觉的视角探究教师道德生活的困境与自主成长,提出“应转向道德生活的情感维度,过有‘真情’的道德生活”[5]。第四,基于教师专业发展背景探究教师职业道德到教师专业道德的转向发展。有学者基于教师专业化运动探讨了教师职业道德向专业道德转移的历史必然性,提出“认可教师道德的专业性,认可教师专业道德与专业生活、专业发展的内在联系,是我们正确理解和推进教师的专业道德建设的前提”[6]。有学者对教师专业道德的概念界定与特征进行了相应探究,指出“教师专业道德是指教师在专业工作(发展)中,以及基于专业身份从事与专业工作相关或对专业工作产生影响的活动中,应当具备的道德观念、道德情操、道德品质,以及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7]。 虽然当前学者对于教师道德从不同视角有多维的探究与阐述,但人们对教师个体的道德发展水平的评价仍有诸多争议与分歧,“当代道德话语最显著的特征乃是它如此多地被用于表达分歧;而这些分歧在其中得以表达之各种争论的最显著的特征则在于其无休无止性”[8]。我们应当如何评价教师个体的道德发展水平?教师作为“社会人”、作为“职业人”、作为“专业人”,其教师道德具有不同层次的发展范畴。因此,为厘清对于教师道德的认识,有必要梳理教师道德的多层次发展逻辑并探究其内在的统一。 二、教师道德多层次发展逻辑的现实境遇 教师道德作为一种动态的社会关系存在,具有其应然的多层次发展逻辑。道德是一定社会的人们对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身应然关系的反思、认同和实践,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关于应当如何的观念、品格、规范和行为。[9]教师道德是一定社会的人们对教师与社会、教师与他人(主要指向学生)、教师与自身应然关系的反思、认同和实践,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关于教师应当如何的观念、品格、规范和行为。教师道德是时代发展的产物,具有“遗传”与“变革”的双重特性。教师道德既要保留传统社会文化根深蒂固的要求,又要适应处于不断变革之中的现代社会的相应要求。因而教师道德本身并非一种静态的存在,并非一种永恒的存在,而是基于教师与社会的互动处于不断的动态发展进程之中;教师道德并非仅仅指向一种外在的客观立法,也并非仅仅指向内在的自我反省,而是基于时代变迁的内外交互作用的结果。 在当前教师专业化的发展背景之下,教师道德正在发生转变,具有其实然的多层次发展逻辑。教师专业化运动自20世纪60年代末在西方发达国家逐渐兴起,已然成为世界各国教师教育的发展潮流与趋势。在我国,“教师专业化是职业专业化的一种类型,是指教师个人成为教学专业的成员并且在教学中具有越来越成熟的作用这样一个转变过程”[10]。在我国教师专业化的发展进程中,教师职业道德正在逐步转变为教师专业道德,“从今天世界上先进国家和地区的许多研究成果及已经建立起来的教师道德规范的形式来看,‘教师专业道德’的概念已经初步建立;其基本内涵,或者与过去的一般性师德要求相比较最主要的特点是:强调从专业特点出发讨论伦理规范的建立,而不再是一般道德在教育行业里的简单演绎与应用”[11]。 当前多元文化思潮的交织导致大众对于教师道德认识的诸多分歧。改革开放之后,因国门打开而得以传播的西方思潮、话语体系涌入中国,大众对于教师道德开始具有多元的表达。在当前信息化社会的发展背景之下,基于传媒与交通的迅猛发展缩减了人与人之间的时空距离,多元文化的碰撞日益激烈,传统绝对主义的伦理观日渐式微。尤其是在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冲击之下,传统绝对主义的价值观不断遭遇解构,“真理不再是一元的、纯粹客观的、绝对永恒的,而是多元的、蕴涵着丰富主观内容的、相对的东西”[12],其必然渗透伦理学领域,从而引发后现代主义的伦理思潮。因此,在当下社会发展的时空背景之下有必要梳理教师道德的多层次发展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