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之思的基本范畴及其理解维度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庆昌,男,山西河津人,山西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太原 030006

原文出处: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人的教育之思事实上存在着教育立场、教育章法和教育方略三个范畴,换言之,对于思考教育的人来说,他所思考的核心内容就分布在这三个范畴之中。具体而言,教育立场可以被界定为人们在教育本质认识的基础上,对教育的出发点和服务对象及其利益项目的明确态度;教育章法是一定教育立场支持下的教育操作的基本格局,它是教育本性的现实显现,又会因具体文化价值观的影响而具有不同的个性化表现;而教育方略基本上是一个与教育中的目标、人以及情境直接联系在一起的手段性存在。教育的本性决定了教育之思必然内含价值观和思维方式两个元素,这两个元素在人们的意识中基本上在道德与智慧、伦理与心理两个结构性维度得以展开,究其实质,乃是人文智慧与科学理性的相互交织。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9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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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 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919(2019)04-0109-13

       从历史、文化的角度看人类的教育之思,无论中国还是西方,最终都可以归结为教育立场、教育章法和教育方略。这三者必然具有一样的灵魂,也只有这样才能共同构成一定文化背景下的教育之思。中国人和西方人,因各自在文化轴心时代的社会生产、生活背景不同,从而存在价值观和思维方式上的相异风格,但这并未影响各自的教育之思均可以归结为教育立场、教育章法和教育方略。教育的本性决定了教育之思必然内含价值观和思维方式两个元素,这两个元素在人们的意识中基本上在道德与智慧、伦理与心理两个结构性维度得以展开,究其实质,乃是人文智慧与科学理性的相互交织。把教育之思的三个范畴和它在人的意识中展开的两个结构性维度综合起来,就构成了我们对教育之思进行理论分析的基本框架。

       一、教育之思的三个范畴

       思考教育的人要把思维的方向指向何处、要把思维的力量聚焦在哪里并没有一个先验的图式,他们最终形成的思考范围是与作为对象的教育系统密切联系的,当然也不是教育系统存在格式的复制,而是这种格式与思考者已有实践理性互动的结果。当教育成为人们自觉的行动,尤其是当教育成为一种社会性的事业时,走进教育的人是带着教育立场的。一旦他们开始被称作教育的行动,教育的章法就悄悄地、近乎自动化地左右着他们的行动方向和范围;一般情况下,他们会力求教育的行动有效与完美,为此,他们既可能依靠本力,也可能借鉴他人的经验,本质上要做策略的文章,从而形成和彰显自己的教育方略。

       (一)教育立场

       什么是教育立场呢?这也是一个多数情况下被视为不是问题的问题。由于元思考的艰难和相对边缘,类似教育立场这样的概念一方面总在被人们恰当地使用,另一方面又总处于待界定的状态。从教育文献中,我们容易看到教育的儿童立场、人民立场、生活立场、中国立场等,结合“立场”作为语词的基本含义,我们大致可以捕捉到教育立场最为显在的意义是出发点和归宿。以此为前提,教育的儿童立场意味着教育应从儿童的现实出发,并为了儿童的利益而进行;教育的人民立场意味着教育应从人民的现实出发,并为了人民的利益而进行;教育的生活立场意味着教育应从生活的现实出发,并为了生活的利益而进行;教育的中国立场意味着教育应从中国的现实出发,并为了中国的利益而进行。同时,我们可以透视到人们之所以把教育与儿童、人民、生活、中国等问题联系起来,是因为他们对教育的本性和功能具有一定的认知。因而,教育立场可以被界定为人们在教育本质认识的基础上,对教育的出发点和服务对象及其利益项目的明确态度。在操作的意义上,教育立场是在一定教育本质认识基础上,对教育为谁服务和教育为什么服务这两个问题的明确回答,如果再做凝练,就是教育本质认识和教育价值取向的有机构成。

       教育的本质是各种可变的现象被抽离之后所剩余的教育存在,这是不变的且不可拆分的基本结构,只要这一基本结构存在,无论其上附着了什么样的具体观念和行为,教育便是成立的。教育立场的基础就在于人们意识中对“不可拆分的基本结构”的认知。就目前来看,显现教育本质的那个基本结构被普遍认为是“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其中的社会活动是教育的属,教育自身也就是“培养人”了。“培养人”是一个动宾词组,其中的“培养”是行为,“人”是对象。作为对象的“人”,可以同时就是“目的”,但也可以是它之外的目的达成的手段。在这一教育本质的认知中,“培养”洋溢着农耕社会的色彩,作为其自然结果的教育章法,就其精神和灵魂自然也是农耕的,从而,精耕细作、遵循节气,会成为教育内在的原则。而要“培养”的“人”,若他自身即是目的,所谓教育的“儿童立场”“人本位立场”就会出现,若他自身只是工具,那教育的“国家立场”“社会本位立场”就会出现。在“儿童立场”和“人本位立场”之下,教育的终极价值是指向人的发展和完善的;在“国家立场”和“社会本位立场”之下,教育的终极价值就会指向国家的利益和社会的发展。正是由于如上逻辑的支配,处于社会系统不同位置的人,因其角色的职能与追求差异,便形成了不同角色主体本位主义的教育立场。持有不同教育立场的角色主体相互之间,存在着天然的分歧,客观上会产生互不理解甚至辩争的现象,但因共处于一个社会系统之内,他们的差异和对立在整体意义和终极意义上并非不可调和。毕竟,在现代文明国家,社会的发展总体上是为了由个体组成的人民的福祉,而个人的发展只有融入社会的进步之中才是现实的和价值最大化的,也才能够具有超越狭隘个人利益的价值。很有必要补充的是,近代以来的社会发展已经开阔了人们关于教育本质的认知,继“培养”之后,由与工业生产联系在一起的工程思维所促成的“塑造”意象,与“培养”一并形成现代教育本质的认知。教育的章法也顺次逻辑地更为丰富和平衡。实际上,在我的意识中,无论“培养”还是“塑造”乃至他们之外的其他教育行为“意象”,都不过是对“人”实施影响的不同风格,其实质都是“干预”。无论教育思考者的“干预”是为了个人还是为了社会,在最高的层级上都出自“善意”。因而,教育的本体实为一种角色的人对另一种角色的人的“善意”的干预。以此为前提可以推知,教育立场必然表现为人对干预风格的选择和以什么为原则进行干预的确定上。前者牵涉一定时代的生产生活方式及其支配下的思维方式,后者牵涉一定时代的精神决定下的价值观。当然可以说,一定时代下的教育思维方式和教育价值观,孕育了一定时代下的教育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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