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国艺术精神的现代影像转化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旭光,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教授。

原文出处:
北京电影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中华美学精神和中国艺术精神都是在当下文化艺术领域极为重要的范畴,汇聚了一代代学人、智者、领袖对中华文化命运和现代文化建设、艺术发展等的战略性思考,也凝结着20世纪以来特有的文化语境和文化冲撞现实所催生的焦点性、症结性的文化艺术问题。中华美学、艺术精神都需要在我们当下生生不息的艺术创造中实施“现代转化”。中国艺术精神在电影中的现代影像转化,主要体现在写意精神、意境美学、乐舞精神、民间艺术精神、“边缘文化”等艺术精神、美学情调或风格在当下电影中的影像表达与传承再现。


期刊代号:J0
分类名称:艺术学理论
复印期号:2019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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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道与艺:中华文化(美学)精神和中国艺术精神之思考

      中华文化精神、美学精神或中国艺术精神等,都是当下文化、艺术领域极为重要的范畴。这几个术语屡屡见诸20世纪以来学人们的思考与著述。这无疑汇聚了一代代学人、智者、领袖对中华文化命运和现代文化建设、艺术发展等的战略性思考,也凝结着20世纪以来特有的文化语境和文化冲撞现实所催生的焦点性、症结性的文化艺术问题。

      “中国艺术精神”曾见诸宗白华、徐复观等先生的论述。宗白华曾反复论述过中国艺术精神的特点内涵以及中国艺术中的“意境”、虚实相生等美学精神:“……以宇宙人生的具体为对象,赏玩它的色相、秩序、节奏、和谐,借以窥见自我最深心灵的反映;化实景而为虚境,创形象以为象征,使人类最高的心灵具体化、肉身化,这就是‘艺术意境’。艺术境界主于美。”①159他这里所说的“艺术境界”就是一种独特的中国艺术境界,也即中国艺术精神的一种表现。

      宗白华认为这种中国艺术境界具有生生不息的生命节奏:“音乐的节奏是它们的本体。所以儒家哲学也说‘: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易》云‘:天地氤蕴,万物化醇。’这生生的节奏是中国艺术境界的最后源泉。”①159

      以中国绘画为例,宗白华认为,“谢赫的六法以气韵生动为首目,确系说明中国画的特点,而中国哲学如(《易经》)以‘动’说明宇宙人生(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正与中国艺术精神相表里”②。以书法为例,他则说:“中国的书法,是节奏化了的自然,表达着深一层的对生命形象的构思,成为反映生命的艺术。因此中国的书法,不像其他民族的文字,停留在作为符号的阶段,而是走向艺术美的方向,而成为表达民族美感的工具”③362。

      在这里,他借助国画、书法这两种最为独特的中国艺术而把中国艺术精神具象化、感性化为绘画的“画法”及其所表达的“民族美感”!

      徐复观的《中国艺术精神》一书试图发掘中华文化——特别是蕴含于中国艺术中的中国艺术精神的现代价值:“在人的具体生命的心、性中,发掘出艺术的根源,把握到精神自由解放的关键,并由此而在绘画方面,产生了许多伟大的画家和作品,中国文化在这一方面的成就,也不仅仅有历史的意义,并且也有现代的、将来的意义。”④1他继而考察了中国艺术精神的缘起、核心内容和基本发展历程,通过中国哲学、音乐、画论、数论、文论等发掘材料,阐述了中国艺术精神。

      徐复观把“中国艺术精神主体之呈现”归诸庄子,认为庄子的美学思想和他所独创的艺术化的生活态度和生存方式是中国艺术精神的主流:“他们之所谓‘道’,实际上是一种最高的艺术精神”,“老、庄之所谓‘道’,深一层去了解,正适应于近代的所谓艺术精神。这在老子还不十分显著,到了庄子,便可以说是发展得相当显著了”④43。

      以反思“五四”时期激进反传统主义著称的林毓生先生则提倡“中国传统”。他反对对中国传统的激进如“五四”的“全盘否定”,但也强调“中国传统的现代化”。在《中国传统的创造性转化》中,他认为自己“本书所提出的是一些有关中国思想现代化的意见”,“我们必须重新界定中国人文传统的优美素质的现代意义”⑤。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中华美学精神”,指出“我们要结合新的时代条件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中华美学讲求托物言志、寓理于情,讲求言简意赅、凝练节制,讲求形神兼备、意境深远,强调知、情、意、行相统一。我们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展现中华审美风范”⑥。

      笔者认为,“中华文化精神”、“中华美学精神”和“中国艺术精神”这几个术语各有侧重,一些地方有重叠交叉,但并无本质的差异。⑦

      无论中华文化精神、美学精神,还是中国艺术精神,都涉及“精神”一词。精神,是一种抽象的、不无神秘色彩、内在于又超越于物质形态的存在。而“精神”与“物质”相对,这是理解文化精神、美学精神或艺术精神的一对重要范畴。

      德西迪厄斯·奥班恩曾在对东西方艺术的比较中阐述中国艺术的精神性问题。他指出,“上千年来,东方艺术一直具有强烈的精神性”,中国艺术中“那些不能被解释或者甚至不能完全描述的东西,就是作品的精神价值”⑧。有学者在此基础上认为,“德西迪厄斯·奥班恩所说的‘不能被解释或者甚至不能完全描述的东西’就是中国艺术中的神、意、气、气韵、意境等,而统领这些范畴的则是道”⑨411。除了“道”之外,彭吉象还把中国艺术精神归纳为:道、气、心、舞、悟、和六个范畴⑨411-631:道——中国传统艺术的精神性;气——中国传统艺术的生命化;心——中国传统艺术的主体性;舞——中国传统艺术的音乐智慧;悟——中国传统艺术的直觉思维;和——中国传统艺术的辩证思维。

      无疑,精神或“道”,或上述归纳的中国艺术精神种种,均是通过“艺”或“技”等生产或创作活动而呈现出来的。正如宗白华先生指出的,“‘道’具象于生活,礼乐制度。道尤表象于‘艺’。灿烂的‘艺’赋予‘道’以形象和生命,‘道’给予‘艺’以深度与灵魂”①159。

      而就现代电影艺术的实践而言,中华美学精神或中国艺术精神则是通过电影影像语言、叙事方式、主题表达等体现出来的。也就是说,无论是中华文化精神、中华美学精神,还是中国艺术精神,我们都希望能够在艺术表现中得到具象化体现;否则,既不能发挥其传统文化现代转化之功效,我们的研究恐亦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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