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08;G40-0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870(2019)01-0035-11 一、引言及文献综述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与此同时,城镇化水平也得到了显著提高。1978年,中国城镇人口数仅为1.7亿,到2016年增至7.7亿,城镇化率也由17.9%提升至57.4%,年均提高1.05个百分点。并且,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中国城镇化水平还将保持快速提高的趋势。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城市蓝皮书(2013)》预测,到2030年,中国城镇人口将超过9.5亿人,城镇化率将达到68%左右。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提高了社会资源配置效率,为我国经济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然而,在城镇化率快速提高的同时,中国城镇化也存在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如发展方式有待转型,规模和结构有待优化,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市民化进程有待加快,城市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等等①。尤其在当前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只强调规模的粗放型发展方式已经不可持续,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实行以提升质量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势在必行。 党的十八大就明确提出城镇化发展的新要求,即“城镇化质量明显提高”。随后的201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正式提出“中国应该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这也标志着我国城镇化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这个新时期,如何有效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成为学术界和政策界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对此,许多国内学者从不同视角进行了探讨和研究。部分国内学者建议以体制改革带动新型城镇化发展(如中国金融40人论坛课题组,2013a;中国金融40人论坛课题组,2013b等等)[1-2];另一部分学者则从金融支持的视角提出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对策(如熊湘辉和徐璋勇,2015;唐未兵和唐谭岭,2017等等)[3-4];还有一部分学者建议通过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来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如贺建风和吴慧,2016;黄勤和曹汐,2016;郑强,2017等等)[5-7]。可以说,现有研究已经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但这些研究却相对忽视了从教育发展视角来探讨新型城镇化发展。事实上,教育发展作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最根本和基础的因素之一,也必然会对新型城镇化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因此,对该问题研究的缺乏可能导致不能全面而准确地认识教育与新型城镇化的关系,从而不利于制定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教育发展措施。而且,当前仅有的关于教育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关系的研究也主要是从理论上进行定性分析,缺少规范的实证研究。鉴于此,本文利用全国31个省份省级2002年至2015年的面板数据,实证分析我国教育发展对新型城镇化水平的影响,以期获得科学、可信的实证结果,从而为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教育政策出台提供依据。 二、中国新型城镇化的内涵及其水平测度 (一)新型城镇化的内涵 自新型城镇化概念正式提出以来,大量国内文献对新型城镇化的内涵进行了阐释(如单卓然和黄亚平,2013;王素斋,2013等等)[8-9]。随后,《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也提出了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的主要特征——“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依据以上文献资料,本文认为与传统城镇化相比,新型城镇化新增了四项内涵,即以人为本的城镇化、转型发展的城镇化、协调发展的城镇化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其中,以人为本的城镇化是核心,城镇化建设需要围绕人这个核心来进行,强调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强调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共同分享。转型发展的城镇化是关键,新型城镇化要求由“量”的发展向“质”的发展转变,只有通过转型才能实现由传统向新型的转变,具体转型又包括城镇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产业结构转型以及体制机制转型等。协调发展的城镇化是重要内容,新型城镇化发展也需注重协调性和平衡性,不能只谈城镇发展、经济增长和大城市发展,而更应注重城乡协调发展、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以及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是保障,新型城镇化发展不能以损害生态环境为代价,必须推动形成低能耗、低排放的绿色低碳发展方式,保障长期持久发展。 (二)中国新型城镇化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 基于以上新型城镇化的内涵,本文构建由城镇化基本发展水平、以人为本的城镇化、转型发展的城镇化、协调发展的城镇化和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等5个标准层、11个分标准层以及30个指标构成的新型城镇化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其中,第一个标准层反映的是传统城镇化发展水平,而后四个标准层则是与新型城镇化的四个新内涵相对应的。
(三)中国新型城镇化水平的测度 利用多维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时,首先需要确定各指标的权重,而权重的确定方法包括主观赋权法和客观赋权法。其中,主观赋权法是依据专家的经验主观判断各指标的权重,具体方法有层次分析法、环比赋权法等等。客观赋权法则依据数据本身的离散程度赋权,主要方法包括熵权法、主成分分析法和均方差法等等。客观赋权法能较为客观地反映各指标在评价体系中的重要性,因此在新型城镇化水平的评价研究中广泛使用。借鉴蓝庆欣和陈超凡(2013)[10]、唐未兵和唐谭岭(2017)[4]等研究,本文采用客观赋值法中的熵权法来测度我国的新型城镇化水平。熵权法主要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将各个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假定
为第i个省份第j个指标的取值,那么正向和负向指标标准化处理的公式可分别由式(1)和式(2)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