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H0-05;I0-05;J0-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841(2018)06-0091-09 DOI:10.13718/j.cnki.xdsk.2018.06.012 一、从语言分析哲学理解图像:罗素在图像研究中的独特价值 “我国学界重视文学与图像的关系的研究是从2000年开始的”[1],伴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以及语言学转向、图像学转向等思潮的影响,文学与图像之间的关系在21世纪初成为研究的热点问题。从CNKI论文来看,学者们从各个方面对图像问题展开论述,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图像研究已成为实实在在的跨学科研究,各领域之间关于图像研究的藩篱被打破,彼此之间相互渗透。这些研究大体上可分为五个方面:一是从符号学入手,把语言与图像作为两种表意符号进行比较研究,进而揭示两种符号意指功能上的异同[2]、两种符号的特性及其之间的相互模仿[3],以及图像理解中语言表述的作用[4];二是从信息技术表述与传统表述之间的对比入手,直面现代信息技术崛起对文学发展的影响[5]、对文学观念转变的促进[6]、对文学研究新的视界的引导[7],以及对人们审美心理结构的变化进行探析[8];三是图像与叙事相结合而形成了以图像叙事为主题的研究[9];四是视觉文化意义上的图像研究,图像不仅仅是把握世界的方式之一,而且被赋予后语言学的、后符号学的意义[10],文学在视觉文化的影响下开始追求“好看”[11];五是在图像研究兴起背景下对中国传统文学与文化及其传播的研究,如借助文学图像观点对汉语俗语进行研究[12]、利用图像知识对中国文字中的图像意识进行研究[13],以及中国文学“走出去”过程中图像艺术叙事功能的个案研究[14]等。以上五个方面基本构成了当代中国文学与图像之间关系研究的主流,每一个方面都有若干小的问题得到了人们较为充分的探讨。此外,还有其他众多的问题也得到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如文学作品的影视化转变、图像时代的文学课程教学改革等。就作为“一门关于语言的艺术”的文学而言,探讨其与图像的关系,不仅为文学的理解和研究带来了新的视界,同时也使人们对文学与图像的认识更加深刻。由此出发,语言与图像之间的关系成为人们理解文学与图像之间关系的核心问题,探究语言与图像之间的关系成为人们从更深层次理解文学或图像问题的关键。 上述研究尽管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有一个现象应该引起注意:当代分析哲学和现象学哲学都以语言问题作为基本问题,涉及诸多图像意识的内容,那么,它们对文学与图像关系的理解起到了何种作用?在关于文学与图像关系的已有研究中,人们多次运用西方语言哲学的观点,但也许受限于哲学与文学两门不同学科之间的藩篱,人们在客观上对西方当代语言哲学中的图像意识并没有进行充分的研究,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缺憾。事实上,正如缪勒所说,“支配和区分着种族、时代和文化,并使它们可以为人理解的价值观,是如何也指向它们的想象,并在文字艺术里得到体现”[15]。就语言与图像意识的探讨来看,西方语言分析哲学对人们理解文学与艺术作品具有启发意义,为深入探讨文学与图像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更多的理路。作为分析哲学与语言哲学代表性人物之一的罗素,在其系列著作中提出了关于语言与图像意识之间关系的系列观点,但这些观点却并未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从2000年开始,以“罗素”为研究主题的中文论文已超过2 000篇,但主要集中在语言、教育、权力等方面,并无专门针对图像意识进行研究的论文。罗素对图像意识的认识,是西方语言哲学图像意识不可缺少的构成部分,对罗素关于语言与图像意识的表述进行探究,相信能够为人们理解语言、图像、逻辑、视觉、意象之间的关系提供学理逻辑上的参考,这就是本文打算要探讨的问题。 二、从经验出发:逻辑为图像的成立与理解提供多种可能性 20世纪早期主要是两种哲学范式大行其道:一种是以康德、黑格尔为典范的传统古典哲学;一种是以斯宾塞、詹姆士、柏格森为代表的进化论哲学。罗素“接受并发展了弗雷格、维特根斯坦的思想,提出‘逻辑原子论’和‘摹状词理论’,论述了人类知识来自何处的传统认识论命题”[16],从而为语言分析哲学奠定了坚实基础。罗素提出“逻辑原子论”,强调可证实的结果而不仅仅是依靠想象。罗素受维特根斯坦与詹姆士的影响,经历了从新实在论哲学到中立一元论哲学的思想转变,从意识观转向经验论,正是在这一转变中,他确立了感觉与经验的基础性地位,并以此作为对象认识的出发点。正如贾可春所言,在罗素那里,“世界的终极实体既非心、亦非物,而是一种比二者都更基本的材料即感觉,心物之间不存在根本的差别,二者乃殊相的不同组合的结果,或者说都是抽象的逻辑的构造”,“通常所谓的‘意识’是不存在的,而行为乃多余之物,与经验观察不相容,而且思想的本质并非在于同对象的关联”[17]译者序2-3。鉴于逻辑与经验在罗素哲学中的重要地位,如果要讨论罗素的图像意识,无论是讨论图像创作对象还是对图像的理解,都必然要关注罗素对逻辑与经验的认知。罗素对逻辑与经验关系的分析,适用于对他的图像意识的理解。 在讨论古典传统哲学代表人物布拉德莱的《现象与实在》时,罗素对逻辑与经验进行了分析。他认为在古典哲学中,逻辑的作用在于通过否定而成为构成性的,“于是世界仅由逻辑而无须诉诸具体经验就被构成了。在我看来,逻辑的真正功用恰恰与此相反。就其应用于经验事实而言,逻辑是分析的而非构成的;从先天来说,它经常更多指出的是从未想到的一些选择的可能性,而不是乍看似乎可能的那种选择的不可能性”[18]5。从罗素的观点出发,逻辑在古典传统哲学中所具有的立法般的地位就被取消了。在经验领域,逻辑的作用在于分析,在于能给以经验为基础的想象世界提供多种可能性。显然,罗素在这里所说的逻辑已经不是传统哲学中的抽象的逻辑推理,而是在经验基础之上的更为自由的分析逻辑。进化论哲学的依据是生物学,但在罗素看来,生物学只是众多学科中的一种,建立于生物学基础上的进化论并不能提供所有学科都遵循的规范。同时,进化论的其他形式,如柏格森的生命绵延与直觉,把直觉提到真理裁判者的地位,从而也就在实质上抛弃了经验与逻辑分析。因此,罗素认为,进化论“并不是一种真正科学的哲学”。与此同时,真正要理解事物的发展,纯粹从进化论的角度出发并不能达到目的,必须要把事物与人们对其先前的理解结合起来,才有可能做出最准确的判断。结合先前人们的理解,显然就意味着经验在人们理解事物过程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