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回顾及展望

作者简介:
任胜洪(1973- ),男,贵州仁怀人,博士,贵州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族教育和教育政策。贵阳 550000;吴卫(1992- ),男,贵州遵义人,贵州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教育政策与法律。贵阳 550000;胡雪芳(1989- ),女,河南周口人,硕士,贵州师范学院贵州民族教育研究院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族教育,教育政策法规。贵阳 550018

原文出处:
民族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改革开放40年来,面对不同时期民族教育发展的形势与需求,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政策在调整中逐渐成熟,并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地区教师在数量和质量上的提升。政策在变迁过程中呈现出导向合理性、鲜明地域性、文化适宜性等特点,但也存在政策理想与实践矛盾有待协调、缺少师资优化配置的相关内容、缺乏对政策环境的具体考虑、评价机制单一等问题。可从加强本土教师的培养、民族地区教师职业认同感和吸引力的提升、民族文化适应性的增强、政策监督评价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四方面入手,进一步提升民族地区教师的整体质量,以满足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对于优秀师资的需求。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9 年 04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G7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178(2018)06-0018-07

      改革开放40年来,在“国家主导”的制度设计下,我国逐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教师队伍建设制度体系,[1]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也遵循了国家主导这一发展脉络。从民族教育政策的视角来看,我国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主要有两个着力点:一是基于民族地区教育发展落后的现实,相关政策对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予以倾斜或优先发展;[2]二是基于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差异性诉求,部分政策对于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做出针对性或变通性设计,例如双语教师政策。

      本文在充分吸收和借鉴已有研究的基础上,综合考察改革开放40年来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政策变迁及其影响,深度剖析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在民族教育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价值及其实践路径,反思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的经验与不足,为新时期进一步完善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提供理论借鉴和实践参考。

      二、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变迁

      改革开放40年来,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政策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不受重视到优先发展的过程。为深入认识和理解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政策在改革开放40年间是“如何变化”以及“为何变化”等问题,本文将我国民族地区教师政策变迁的阶段特征分为以下4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1978年-1989年):政策探索阶段

      1.政策背景

      自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我国师范教育领域开启了恢复、重建的新局面,教师队伍建设问题得到了国家各级部门的重视。但由于彼时国家经济基础薄弱、教育投入有限、民族地区师资数量欠缺、教师学历不合格现象严重等原因,保持民族教师队伍稳定即“稳定的数量满足型”取向是这个时期国家制定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政策的基本出发点。

      2.政策演进

      1978年,教育部颁布的《关于加强和发展师范教育的意见》要求“办好师范教育以配合各项经济事业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这为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制定和工作开展提供了保障。1980年,教育部、国家民委颁布了《关于加强民族教育工作的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加大力度发展民族师范教育,建立并办好一批民族师范院校,并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培训、提高在职的民族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等。1985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建立一支有足够数量的、合格而稳定的师资队伍,是实行义务教育、提高基础教育水平的根本大计”。从1985年起,我国开始依托西部一些师范院校建立教师培训中心,如依托西北师范大学建立的“西北少数民族师资培训中心”每年主要面向内蒙古、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五省区招生,招生规模由原来的每年招生150人(1985年起)提高到300人(2002年起),培训中心的设立不仅较好地解决了民族地区师资不足的问题,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民族地区师资力量,而且也有效地化解了民族偏远地区、贫困地区学生入学难的问题。

      这一时期,我国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心是保障民族地区所需的教师数量、完善民族地区教师队伍管理和建立民族地区教师培养、培训的机制。这为今后制定更为详细和针对性更强的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奠定了基础。通过一系列政策的实施,民族地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师资数量得到了大幅度增加,基本满足了民族地区师资在数量上的需求。但这一时期的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政策并没有对教师质量提出专门要求,导致了教师整体素质不高和专业化水平较低等问题的产生。

      (二)第二阶段(1990-2000年):政策规范阶段

      1.政策背景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教育的法治化进程步伐加快。《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一系列法律的颁布,为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加强民族地区师资队伍的建设,做好民族地区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强化教师的职前、入职和职后培训,培养一专多能型教师,提高教师素质成为这一时期民族教育政策的重点,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由此进入了制度化、规范化发展阶段。

      2.政策演进

      随着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以及国务院于1995年颁布《教师资格条例》,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政策逐步走上了规范发展的轨道。1992年国家教委、国家民委颁布的《关于加强民族教育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要优先办好民族师范学校,尽快提高民族教师队伍的水平”;同年,国家教委颁布的《全国民族教育发展与改革指导纲要(试行)》(1992年)不仅在民族师范教育、在职教师培训、教育经费拨款、对口帮扶、教师待遇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而且明确强调了民族地区一专多能教师的培养。1994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要求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水平,培养双师型教师,对中小学教师和校长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加强教师思想政治素养的提升等。这对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进入制度化轨道具有重要影响。

      为提升民族地区教师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这一时期的教师政策侧重于加强教师教育。因此,民族地区全面推行实施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加强教师的职前与职后培训,从而使得民族地区教师队伍的质量得到了一定提升。

      (三)第三阶段(2001-2011年):政策稳步发展阶段

      1.政策背景

      步入新世纪后,为更好地适应时代对民族地区师资建设的要求,加快民族地区教师专业化发展,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政策在这一阶段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其重要标志是出台了专门针对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如更重视教师培训机制的实效性、更突出民族教师培养培训的地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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