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个故事吧:情节的叙事与解读

作 者:
南帆 

作者简介:
南帆,福建社会科学院院长、研究员。

原文出处:
东南学术

内容提要:

“情节”是叙事依循的一种话语成规,一个“好故事”是多数读者对于叙事作品的期待。尽管亚里士多德《诗学》赋予情节优先地位,但是,文学研究之中的“情节”概念并未升温。论文讨论了形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并且考察了情节研究可能展开的三个维度:首先是情节与社会历史的关系,分析了情节、人物性格以社会历史的交织形式,并且认为典型人物的意义必须追溯至社会关系而不是抽象的“共性”;其次分析了结构主义叙事学的特征,指出了结构主义叙事学的视野缺失;最后考察了情节与欲望逻辑的关系,继而描述了情节内部社会历史、叙事学与欲望三者的交织及其张力所形成的文化症候。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9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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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569(2018)04-0162-11

       “讲个故事吧!”——在一些思想家看来,这种渴求不仅来自我们的孩提时代,而且来自人类的远古时期。远古的人类居住于洞穴,一堆熊熊的篝火和口口相传的故事填满了夜晚的漫长时光。当然,这是一幅想象性的图景。各种记载显示,古代的圣人、巫师、政治家以及思想大师无不擅长讲故事。很大一部分神话、宗教和历史事件借助故事的形式流传于世。所以,“叙事”——故事的叙述一词有时会在一些特殊的重要场合得到使用,例如“宏大叙事”,或者“民族叙事”。进入现代社会,人们公认小说必须讲故事。古代汉语之中,小说一词始见于《庄子》,班固形容为“街谈巷语,道听途说”;然而,悠久的文学史终于将小说锤炼为一个成熟的文学类型。什么是这个文学类型的首要功能?一个精彩动人的故事,一段荡气回肠的情节,这是许多人对于小说的普遍期待。

       现今的文学谱系之中,“小说”繁衍为一个庞大的家族——人们可以将电影、电视连续剧以及巨型的网络小说视为传统小说的延伸。作为大众文化的主力团队,电影、电视连续剧和网络小说的共同轴心即是故事情节。从远古的篝火到时髦的电子屏幕,故事情节至今魅力不衰。无论是拥有无数“粉丝”的网络作家还是好莱坞编剧,一个“好故事”是他们的共同追求。既然如此,我愿意更多地注视一个有趣的迹象:文学研究领域,为什么“情节”这个术语从未升温——如果不是频繁地遭到冷遇的话?

       何谓“情节”?这时,叙事学曾经强调的一个区别必须得到特殊的关注:故事与情节。故事指的是一些前后相随的原始事件,情节指的是作者叙述出来的事件。俄国形式主义与结构主义理论家使用的术语不尽一致,但是,他们共同坚持二者之间的不同:故事仅仅是素材的总和,如同尚未烹饪的食物无法下咽,未经叙述处理的故事素材不可阅读;情节诉诸话语组织,显现为某种类型的文本——小说展开的只能是情节而非故事。叙事学证明这个区别存在的主要证据是:一个相同的故事梗概可以在各种符号体系之间转移:“睡美人”既可能是童话、电影,也可能是芭蕾舞剧或者动漫作品,“武松打虎”既可能是小说、评书,也可能是京剧或者连环画。每一种符号体系都可能破除故事梗概的原始秩序,从而构成独特的情节叙述。简言之,故事无非璞石,情节才是精雕细琢的玉器。尽管如此,我不想将未经开凿的“自然性质”赋予故事。获得各种符号体系接纳之前,故事梗概的胚胎已经包含了基本的文化理解和语言表述。善有善报、凶手必须绳之以法以及相爱是一种美德这些基本文化观念业已植入各种故事素材。故事转变为情节增添的是引人入胜的叙事效果,这种效果构成了审美以及意识形态功能的前提。

       因此,叙事考察的时候,情节可以视为某种话语成规。通常的小说或者剧本写作必须遵循这个话语成规,无论是一个擅长“讲故事”的作家还是方兴未艾的人工智能。人们置身的世界混沌而杂乱,各种类型的话语成规试图赋予不同的视野和展开方式。亚里士多德《诗学》表明,作为一种话语成规,“情节”已经在古希腊时期获得了娴熟的运用。解剖古希腊悲剧包含的各种成分时,亚里士多德不仅肯定了“情节”的优先地位,而且表述了这种话语成规的基本程式:

       按照我们的定义,悲剧是对于一个完整而具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摹仿(一件事物可能完整而缺乏长度)。所谓“完整”,指事之有头,有身,有尾。所谓“头”,指事之不必上承他事,但自然引起他事发生者;所谓“尾”,恰与此相反,指事之按照必然律或常规自然的上承某事者,但无他事继其后;所谓“身”,指事之承前启后者。所以结构完美的布局不能随便起讫,而必须遵照此处所说的方式。①

       《诗学》的论述表明,亚里士多德心目中的情节主要是“行动”带来的各种后果,古希腊的戏剧不适于表演一个角色静止的沉思冥想;另一方面,一个行动诱发的另一个行动形成环环相扣的链条,完整的起讫以及必然的运行逻辑喻示了严密的因果转换。所以,E.M.福斯特《小说面面观》提出的一个简明划分赢得了广泛的引用:国王死了,王后也死了——这是故事;国王死了,王后因为悲伤也死了——这是情节。前者仅仅显示了自然的时间秩序,后者显示的是因果联系。然而,另一些理论家的观察证明,多数人仍然会自动地为第一个例子添上因果联系:人们的“天性”倾向将搜集到的现象综合为某种完整的结构。②因此,相当多的情节毋宁是时间秩序与因果关系的混合,“后来呢?”与“结果呢?”两种悬疑的彼此交织提供了持续叙事的动力和阅读兴趣。

       为什么如此完善的话语成规未曾赢得至高的文学荣誉?一种普遍的异议是,强大而坚定的因果转换可能窒息人物性格的丰富可能,从而阻止一个柔软的、颤抖的、思绪万千的内心浮出水面。亚里士多德的“情节”植根于剧院的舞台,外在的“行动”几乎是唯一的展示形式,情节显现的事件必须“能用一个动词或动作名词加以概括”。③然而,许多人觉得,只会“行动”的角色仅有发达的四肢而内心贫乏。那些惊险小说显示,激烈的对抗和危急的情势极大地压缩了内心空间,种种湿润乃至微妙的心情迅速挥发殆尽。刀光剑影之间,多数人无法沉思命运的奥秘或者悠闲地抒情;火灾或者洪水袭来之际,如何逃生几乎是唯一的念头。换言之,密不透风的情节仅仅给人物性格的展示留下狭小的缝隙。事实上,许多成熟的作家都曾经察觉人物与情节之间存在的紧张。当文学舆论愈来愈倾向于选择人物形象代表文学成就之后,“情节”无形地被贬抑为相对低级的范畴——几乎无法看到那些畅销一时的侦探小说或者惊险小说入选文学史,荣任经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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