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李约瑟(Joseph Needham)的《中国科学技术史》系列在中国广受推崇以来,国人日益重视国外学者对中国科技史的研究成果。白馥兰(Francesca Bray)曾经追随李约瑟,执笔撰写并单独署名出版了该系列第六卷《生物学及相关技术》的第二分册《农业》(1984)。她毕业于剑桥大学,早年在东亚科学史图书馆(即后来的李约瑟研究所)工作,从事中国及东亚的农业史研究。此后她辗转英美多所著名大学任教,如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加州大学圣芭芭拉分校、爱丁堡大学等,并曾担任国际技术史学会(SHOT)主席(2015-2016),是当代研究中国技术史最著名的外国学者之一。白馥兰聚焦于中国技术史,长期致力于物质文化、性别体制、农业和食物、技术与社会等多方面的研究,并拓展至东亚及其他区域。 农业史领域是白馥兰技术史研究的起点,也是其着力最深的领域。目前国内对白馥兰及其研究的关注度虽然在上升,但总的来说研究成果仍然较少。因此,本文将围绕两个基本问题对其中国农业史研究进行分析,并尝试对其进行评价:其一是农业史何以作为技术史;其二是作为技术史的农业史研究如何实现突破。 一、新的定位:农业史何以作为技术史? 就文献分布而言,白馥兰首次将农业史归结为技术史的学术观点见于《中国科学技术史》的《农业》分册。有别于其他卷次使用“科学”与“技术”时的不加区分,她明确将农业部分限定为技术史而非科学史或科技史:“这一卷将与先前几卷有所不同,因为在这里农业不是一种科学而是一种技术。其发展史中的里程碑不在于新法律的推行,而在于新工具的变革和新作物的探索。”[1](P24)在探讨白馥兰为何这么做之前,有必要交代中国农业史及传统的农业科技史的研究概况。 (一)农业史及传统的农业科技史研究 与主流历史学及其分支相比,农业史作为学科的兴起时间并不长。以专门刊物和学术组织的创办为标志,农业史正式形成于20世纪早期的德国,“1902年,世界第一种农史的专门刊物《历史农业论文》在德国出版,……同样是在德国,1904年第一个“农业历史与文献学会”宣告成立”[2](P03);在美国,相应的兴起时间则是1919年(农业历史学会成立)至1927年(《农业历史》杂志创刊)。从世界范围来看,率先开展农业史研究的国家大多在历史上拥有深厚的农业传统。 在中国,农业史研究不仅兴起相对晚近,而且状况较为特殊。农业是历代王朝的立国之本,农业著作层出不穷、汗牛充栋。农史学界对历朝的农书数量曾做过统计:“从春秋战国至清末,官私撰著的农书达500多种,现存者尚有300多种。”[3](P102)但是农学并非显学,学科化的农业史更无从谈起。直至民国时期,方有零星学者从事农业史研究。新中国成立后,于1955年成立了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是首家专门从事农业史研究的学术机构。关于农业史的定位也长期存在争议,农史学家们对此从未达成一致,有的观点甚至认为农业史应该是农村社会各方面的“历史发展的总和”[4](P08)。农业史的学科定位大体有分支于历史学、农学、经济学或科学史等四种取向,中国大陆的农业史研究与农学的关系最为紧密[2]。目前,农业史研究的学术机构也多设置于各大农业院校之中。 在农业史学科中,农业科技史或农业技术史曾经是主要的研究领域。从横向来看,农业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科技是农业史研究所面对的直接对象。如果将农业史区分为内史和外史,那么,农业科技史理所应当成为内史的重要方面,如农业工具、植物与动物生产、农产品加工、农用土壤、农业气象、农业水利、农用建筑等具体领域[2](P8-9);从纵向来看,中国农业史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农书)文献整理阶段、以农业科技史为主的阶段和新发展阶段。文献整理在于继承先辈遗产,夯实基础,然后,“以农业科技史为突破口迅速崛起,今天又冲开农业科技史之局限,走向更广阔的领域”[3](P102),迈入新发展阶段。 (二)农业史的现存问题与重新定位 从农业史的兴起历程和发展现状来看,影响学科发展的问题主要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虽然今天的农业史进入了新发展阶段,但不可避免地仍然带有农业科技史时期的烙印,眼光常常局限于技术层面的论析。就内外史的划分而言,这方面的弊病为过于注重内史研究,对外史的关注度不够,技术与社会(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维度)之间的互动研究仍有待于倡导和加强;另一方面,缺乏跨学科的视野。早在20世纪80年代,已经有观点认为,应重视农业史研究中的方法论问题,原因是“农史研究的特点之一是横向联系较强”[5](P4),与相关的考古学、文献学、民族学、文字学、语言学等学科联系非常紧密。然而,多年以来研究方法固定不变,已显陈旧,如今应该更多地采取社会学、人类学、统计学、经济学等多种学科方法。 在现存问题的笼罩之下,白馥兰将农业史归结为技术史似乎只是老生常谈。要判定其是否具有新意,需要对其背后的动因予以阐释。简单地看,李约瑟编写《中国科学技术史》时的科学技术观是很常见的观点:“李约瑟将自然知识的领域区分为两块:知识(或科学)自身,知识(或科学)的应用形式及相关技术。”[6](P322)白馥兰继承这种科学技术观并予以说明:“现代农业通常不被认为是一种科学,而是一种基于科学的生产活动,用如今流行的话语来说就是一种技术,即相关科学领域的应用知识。如果按照这种逻辑,农业(农)在《中国科学技术史》中就被归为一种‘生物学技术’。”[6](P321) 不仅如此,她还认为农业之所以被归为技术范畴,是因为农业本身的特殊性使然。即使科技手段不断进步,农业仍然受到自然因素的很大影响。因此,农业不可能是具有普遍性、一般性理论的科学,而属于技术范畴。从历史的视野来看,“在农业发展史中存在着一种内在逻辑,即自然环境的需求与国家社会的需求构成的相互作用,引领起农业史研究的强大推动力”[1](P24),农业发展取决于自然和社会的共同作用。可以这么说,“国家社会的需求”得到强调,因此作为技术史的农业史已经超越了传统农业科技史所归属的内史,从而达到了内外史相结合的新境界。